學達書庫 > 先秦典籍 > 周易 | 上頁 下頁
睽卦


   (卦三十八)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複。見惡人無咎。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途,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