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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卦


  (卦八)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甯方來,後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甯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無首,凶。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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