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先秦典籍
>
公羊傳
>
莊公二十五年
一、二十有五年,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二、夏五月癸醜,衛侯朔卒。
三、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日食則曷為鼓用牲於社?求乎陰之道也,以朱絲營社,或曰脅之,或曰為闇,恐人犯之,故營之。
四、伯姬歸於杞。
五、秋,大水,鼓用牲于社於門。
其言于社于門何?於社,禮也;於門,非禮也。
六、冬,公子友如陳。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