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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十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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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有六年,春,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谷,齊侯弗及盟。 弗及者,內辭也。行父失命矣。齊得,內辭也。 二、夏,五月,公四不視朔。 天子告朔于諸侯,諸侯受乎禰廟,禮也。四不視朔,公不臣也,以公為厭政以甚矣。 三、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齊侯盟于師丘。 複行父之盟也。 四、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五、毀泉台。 喪不貳事,貳事,緩喪也。以文為多失道矣。自古為之,今毀之,不如勿處而已矣。 六、楚人、秦人、巴人滅庸。 七、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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