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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二十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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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毀滅邢。 毀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滅同姓也。 二、夏,四月,癸酉,衛侯毀卒。 三、宋蕩伯姬來逆婦。 婦人既嫁不踰竟。宋蕩伯姬來逆婦,非正也。其曰婦何也?緣姑言之之辭也。 四、宋殺其大夫。 其不稱名姓,以其在祖之位,尊之也。 五、秋,楚人圍陳,納頓子於頓。 納者,內弗受也。圍一事也,納一事也,而遂言之,蓋納頓子者陳也。 六、葬衛文公。 七、冬,十有二月,癸亥,公會衛子、莒慶盟於洮。 莒無大夫,其曰莒慶何也?以公之會目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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