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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十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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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有七年,春,齊人、徐人伐英氏。 二、夏,滅項。 孰滅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為賢者諱也。項,國也。不可滅而滅之乎?桓公知項之可滅也,而不知己之不可以滅也。既滅人之國矣,何賢乎?君子惡惡疾其始,善善樂其終,桓公嘗有存亡繼絕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三、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 四、九月,公至自會。 五、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 此不正,其日之何也?其不正前見矣。其不正之前見何也?以不正入虛國,故稱嫌焉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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