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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十九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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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二、夏,四月。 三、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於鄄,遂及齊侯、宋公盟。 媵,淺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辟要盟也。何以見其辟要盟也?媵,禮之輕者也。盟,國之重也,以輕事遂乎國重無說。其曰陳人之婦,略之也。其不日,數渝,惡之也。 四、夫人姜氏如莒。 婦人既嫁,不踰竟,踰竟非正也。 五、冬,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 其曰鄙,遠之也。其遠之何也?不以難邇我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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