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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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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溺者何也?公子溺也。其不稱公子何也?惡其會仇仇而伐同姓,故貶而名之也。 二、夏,四月,葬宋莊公。 月葬,故也。 三、五月,葬桓王。 傳曰,改葬也。改葬之禮,緦,舉下,緬也。或曰,郤屍以求諸侯。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時也。何必焉?舉天下而葬一人,其義不疑也。志葬,故也,危不得葬也。曰,近不失崩,不志崩,失天下也。獨陰不生,獨陽不生,獨天不生,三合然後生。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尊者,取尊稱焉;卑者,取卑稱焉。其曰王者,民之所歸往也。 四、秋,紀季以攜入于齊也。 攜,紀之邑也。入于齊者,以攜事齊也。入者,內弗受也。 五、冬,公次於郎。 次,止也,有畏也,欲救紀而不能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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