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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十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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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十有八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公伐杞。夏四月。秋七月,邾人伐鄫子於鄫。甲戌,楚子旅卒。公孫歸父如晉。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寢。 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傳】十八年春,晉侯、衛大子臧伐齊,至於陽穀。齊侯會晉侯盟於繒,以公子強為質于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 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 秋,邾人戕鄫子於鄫。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 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於是乎有蜀之役。 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欲去三桓以張公室。與公謀而聘于晉,欲以晉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 臧宣叔怒曰:「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遂逐東門氏。子家還,及笙,壇帷,覆命於介。既覆命,袒、括發,即位哭,三踴而出。 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善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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