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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十七年


  【經】十有七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聲薑。齊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齊侯盟于穀。諸侯會于扈。秋,公至自穀。

  冬,公子遂如齊。

  【傳】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甯、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弑君!」猶立文公而還,卿不書,失其所也。

  夏四月癸亥,葬聲薑。有齊難,是以緩。

  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于穀。

  晉侯蒐于黃父,遂複合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與會,齊難故也。書曰「諸侯」,無功也。

  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于楚也。

  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

  十一月,克滅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于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于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于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於襄,而再見於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齊。四年二月壬戌,為齊侵蔡,亦獲成于楚。居大國之間而從于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

  晉鞏朔行成于鄭,趙穿、公婿池為質焉。

  秋,周甘蜀敗戎於垂,乘其飲酒也。

  冬十月,鄭大子夷、石楚為質于晉。

  襄仲如齊,拜穀之盟。複曰:「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

  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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