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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火慢烹」辦串案
作者:王勝利
誰都有幾個知己或是好朋友,閒暇時聚在一起聯絡聯絡感情,溝通一下思緒。
你倒倒苦悶,他鼓勵你幾句,或是你遇到困難,他幫你排解。這本來是件很平常的
事。這天,原煤炭工業部直屬煤炭管理局財務處處長辛國傑,應約來到北京南城一
家烤鴨店也是肩負著這個任務。
一
約他前來的,是香港一家在北京開辦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孔先生。孔先
生的辦公室就設在這兒。在辦公室裡,兩人寒暄入座後,人送外號「辛大膽兒」的
辛國傑,立馬像「聖誕」老人那樣,從身上掏出一個「大紅包」——實際上是一張
支票。金額處赫然寫著:200 萬元。辛國傑二話沒說,隨手坦然一遞,表情平淡得
就像一潭止水,他好像已經習慣這麼做了。他說他打小就想當財神,給人送錢玩。
此時,他倆都知道這錢是公款,但辛國傑膽兒忒大,公款他敢挪,孔先生也敢借。
俗話說得好,沒有不透風的牆。1997年5 月的一天,中紀委駐原煤炭工業部紀
檢組的同志心急如焚、風風火火地乘車來到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處進行舉報,
舉報辛國傑有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
接著,針對辛國傑的舉報信,雪花一樣飛向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就這樣,在不
知不覺的情況下,這邊已經把他辛國傑罩在法律的天網中了,而他還蒙在鼓裡呢,
該吃吃,該喝喝……
這次接受此案的,是東城區反貪局偵查二處的高文斌和女檢察官夏志軍兩位同
志。高文斌,個子不矮也不高,黝黑的臉膛透著像包拯。平時臉上總有些自然的憨
笑,讓你覺得平易、謙和,給人一種大大咧咧的感覺。他平時確實這樣,可一辦起
案子就不同了,立馬就像換了一個人:認真、頑強、執著。夏志軍則是一位落落大
方、秀外惠中的年輕女檢察官,辦起案來幹淨利落。辛國傑這輩子想不到,自己會
落到這樣兩位檢察官的手裡。後來據他自己交代,案發前他一直沒拿這事兒當事兒。
總覺得自己智商高,腦瓜兒靈,永遠不會犯事兒。
二
高文斌、夏志軍兩位檢察官受理此案後不久,便制訂了一個周密的偵查方案,
明察暗訪,收集各種相關線索……沒隔多久,辛國傑涉嫌挪用200 萬元公款一案立
案了。辛國傑面對這一冷冰冰的事實,在簽收押手續時,手倒沒哆嗦,只喃喃地說
了一句:「得,還真想不到能栽,簽吧。」
這挪用200 萬元公款的案子,誰也沒想到,犯案過程和事實出奇的平淡。「辛
大膽兒」就憑膽兒大,有權一挪,也不管還得了還不了,後邊有沒有麻煩,愛誰誰,
挪完再說。事兒犯了,要坐牢,他傻了。
挪用公款200 萬元大案一舉突下來了。換了別人,興許就結案、訂卷、歸檔了。
可東城區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反貪局領導就不這麼想,高文斌、夏志軍通過查案,
瞭解到一個線索:辛國傑與一個叫李宏的關係倍兒好,常一起吃喝。於是,他們把
視角又轉向了200 萬元大案的後邊,看看有沒有可以納入視線的……
在進一步調查中,根據群眾反映,他們瞭解到這麼一件事兒,有人曾經用過煤
炭管理局所管理的煤礦資金。
三
線索一出,查!趙志健檢察長當即作出指示:立即提訊,馬上展開強大的攻勢。
檢察官聞風而動。
一開始,辛國傑還想呢,反正事兒出了,前邊已經撂了個200 萬元的挪用公款,
後邊的事怎麼辦,現在只有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後邊的問題都自己扛,」他想
起了任賢齊的「心太軟」,那是他春風得意時在卡拉OK每回必唱的一首「保留」曲
目。他暗想,他軟我不能軟,於是決心猛下,堅決扛著,孤注一擲——後邊的事兒
死扛!
可他不想想,遇到的是誰,是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是反貪局!
於是高文斌、夏志軍他們穩紮穩打,在訊問中,瞅准機會不放過,適時拋出一
點兒已掌握的證據,文火慢烹,再加旁敲側擊。果然,只一袋煙的功夫,辛國傑還
沒撂,但「扛」著就有點兒「費勁」了,於是就引發了下邊他們之間的短兵相接:
高文斌問:「你除了前面交代挪用公款200 萬元的犯罪事實之外,你再想想還
有沒有其他問題?」
辛:「我,肯定……」
高文斌:「你先別過早地編,免得以後被動。」
辛一驚,脫口而出:「你?你都知道啦?……」
就這樣,也許是水庫的水憋得太多的緣故,一開閘,沒隔多久,「嘩」一下全
瀉了。
對於辛國傑的交代,夏志軍發現,一起30萬元的事,交代得特透;而對其中一
筆15萬元私款的事,回回支支吾吾,膩膩歪歪。特別是夏志軍問他借人15萬元怎麼
還時,他九曲十八彎,就不給你正面回答。夏志軍想:他敢冒這麼大風險把私人的
錢借出去,若有閃失,他拿什麼還呀?——肯定有鬼!為了把這15萬元的帳目走向
搞清,夏志軍冒著7 月的盛夏酷暑,查出打到私人賬號上的那筆15萬元錢,是從某
部委預防犯罪心理研究所開出的支票。高文斌他們順藤一摸瓜,嘿,原來辛國傑他
愛人就在這個單位任財務科長,姓石;在私人賬上的那15萬元,是辛國傑的妻子單
位的錢,是她挪的,也是公款。辛國傑向私人借錢,人家要得急,於是他就求他愛
人幫忙頂賬。
這一幫不要緊,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就這樣毀了。
由於石某一案的挖出,檢察長趙志健和反貪局領導當即作出決定:全面清查辛
國傑任財務處處長幾年來經過他手的全部帳目,看看是否還有其他涉嫌犯罪的線索。
結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經查發現,有一筆30萬元的「掛賬款」疑點
突出。欠款單位是北京一家公司,它與某部委煤炭管理局並無任何業務關係。而這
30萬元,最初是以材料款的名義借給煤炭管理局下屬一個單位的,後來,又從這個
單位轉到一家私人公司的賬上。你猜怎麼著,辛國傑又「現」了一檔子,他與本單
位的會計,合夥還另外挪用了30萬元,倆人悄悄用這筆錢來經營飯店。
查帳還在繼續……
就這樣,高文斌、夏志軍他們從表面兒上看是辦了一個案子,實際是辦了4 件:
——深挖出3 件串兒案,其中2 件屬要案,1 +3=4 !
那犯事兒的人都怎麼著了?經法院審理,近日作出判決,辛國傑被判無期徒刑;
辛的妻子石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會計金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那高文斌、夏志軍他們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反貪局的領導早
把功給報上去了,立功報告就放在桌子上——通過繁瑣查帳,發現了一個個線索,
終於破獲了一系列案件……
他倆各立什麼功,現在還不知道,反正肯定是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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