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紐約的季節
第五節
電梯正在全速上升,擠在人堆裡頗不好受。不管是透氣還是見見十年前的Josh,
我都希望電梯快在九樓開門;樓下服務台的小姐告訴我,攝影組在九樓。
終於到站了!在電梯門關上的前一秒,我終於擠出人堆沖了出去。看看一身,
為了這個會面特別穿的套裝已經全毀了。算了!管他呢!辦正事要緊。九樓是很
典型的報社辦公室,又吵又忙又亂。我好不容易看到一個閑在一邊灌咖啡的金髮
碧眼的大帥哥,趕緊走過去問他:「抱歉!請問JoshGeiman的座位在哪裡?」
那個帥哥打量了我足足二十秒,久到讓我懷疑是不是衣服在電梯裡被擠破了
(這也太荒謬了吧?!)。然後他才緩緩和開口:「找他有什麼事嗎?」
「呃這是很私人的事,我只能和他當面談。」我說。
「好吧!這裡太吵了,你到裡面茶水間去,我把事情交代完才過去。你自己
先倒杯飲料喝吧!」
「謝謝。」我禮貌地向他點點頭,往他指的茶水間方向踱過去,走了三秒才
想到,他說的是「我過去」而不是「他過去」,那麼「我」不就是我立刻回過頭
去看那個正和另一個商量事情的大帥哥—Josh—我今天要找的人。哎!果真是男
大十九變,當年他那和我一百六十五的身高差不多的個子,現在至少高過我一個
頭算了,待會兒再和他好好敘敘舊。
五分鐘後,金髮帥哥—抱歉,我還無法把他和我心目中的Josh畫上等號—捧
著他的空咖啡杯晃進茶水間,,先替他自己倒了杯水才開口問道:「除了FanYu ,
我不記得自己和任何東方女子發生過『很私人的事』,So,說吧,她要你來找我
做什麼?」
老天!這一點都不象我記憶中目訥和善的Josh,這麼尖銳而冷峻。哎!二十
六七歲就能在紐約時報佔有一席之地,想必受過的歷練不是我所能想像的。不過,
我還是忍不住想逗逗他。把眼光從大玻璃外迷人的遠景調回來,我問他:「先把
那件『私人的事』放一邊。你確定你真的不認識我?」
又一個二十秒,他把我從頭開腳再看一遍,包括我過肩的半長髮、鼻樑上架
的復古式眼鏡,咖啡色褲子和一寸高的鞋子;我自覺和高中時期唯一的不同是我
的「造型」,所以只能把Josh的遲鈍解釋為西方人對東方臉孔的「統一性」—他
們眼中所有的東方人看起來都差不多。
沒辦法!當Josh再用那副癡呆臉對著我,我只好給點啟示了:「你還教過我
打籃球呀!兄弟!」
「Kay ?KayLu ?!真的是你!!」Josh露出了驚喜加不可思議的表情,是
嘛1 這才是我認識的好朋友Josh,小男孩Josh,給我一個大熊式擁抱的Josh.
「看起來你混得還不錯嘛!」我笑道。
「還好啦!大學時就在這兒打了四年工,也該有點成績了。你呢?最近還好
嗎?你走之後大夥兒還是不時會提到你,常向Fan 打聽你的消息。我最後一次聽
Fan 說,你已經在當實習醫生了,是嗎?」
「嗯!今年夏天拿到了住院醫師的資格。不過我打算到哥倫比亞大學繼續修
博士,同時接受住院醫師的訓練。」
「所以,以後可以常見面羅!」
「應該是吧。」我笑著點點頭,決定該是導入正題的時候了。「知道我要和
你談什麼『私人的事』嗎?」
「不只是敘舊?」Josh恢復了警覺性。
「不只是敘舊,Sorry.」我搖搖頭,「我選擇到紐約修學位的另一個原因是,
Fan 的孩子兩個月後出世。」
「芬的什麼?」Josh放大聲量,倐的從他靠著的牆站直。
「芬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你應該算得出來。」
「她沒有告訴我。」Josh還處在震驚中。
「她發現懷孕時你人已經在中東了。她認為她應該留下這個孩子,為了某個
『私人的』原因,直到現在—她正在懷疑當初的決定是否正確。」我發覺自己滿
適合「冷靜的旁觀者」這個角色的。
「芬要你來告訴我的?」Josh露出了捉狹的表情。
「沒錯,我承認。」我聳聳肩,「因為她還放不下她那『偉大的自尊』。依
我看你對Fan 的瞭解,應該懂得芬那個色大膽小的大女人主義者—以及她要我來
的用意。」
我笑著把話說完,有一種任務快達成的放鬆感,「她提過她對你的感覺吧?」
「有—」Josh向上翻了翻白眼,「每時每刻。」他用一種寵溺的口氣說:
「我們分手的原因並不在此」
「OK!這就是你們自己的事啦!我扔掉手上的紙杯,準備走了。」我還是不
懂你們倆為什麼會湊成一對?!「
「是啊!我也不懂。」Josh無奈又甜蜜地笑道,「世事難料,十年前大夥兒
都看好你和Mlies 的。」
「嘿!那只是一場高中生的鬧劇罷了。我和他的差異太大,況且我們根本連
真正的接吻都不曾有過!」
真的,我笑得很坦然。回首過往,這只算是個成長的小插曲,有點酸酸澀澀,
但我能微笑以對。
「並不是接過吻才叫愛情,你知道嗎,Kay ?」Josh送我到電梯門口,看我
點頭又說:「想見見Mlies 嗎?我們還是死黨哦!」
我搖搖頭,「不了,我不想再刻意找回什麼,一切隨緣吧!」電梯來了,我
和Josh握手道別。
「改天再請你吃飯,現在我得先去找一個人把話說清楚。」Josh笑著目送我。
「祝你們幸福,Bye !」我在電梯門關上前說完最後一句話。
哥倫比亞大學醫院的工作在九月中旬開始,很陌生、很忙、很亂—很像十年
前剛到紐約的情況,而現在沒有一個自願的帥哥處處替我打理。但我發覺,自己
還是適應得挺不錯的,四周的人都很友善,工作也是自己的專業領域。這不禁讓
我想到,十年前Mlies 和我,如果不是一開始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地扮起英雄和
被保護者,我們會以這麼差勁的結局收場嗎?還是我們根本就湊不到一塊兒?
Josh和芬現在好得很。兩個人決定先不結婚,芬答應適應Josh的工作,而Josh
答應在接Case前先考慮他愛的兩個人。在芬臨盆前的這段日子,Josh寸步不離地
陪著她。這下好啦!嬰兒房、育兒常識、生產步驟全不用麻煩我了,我也樂得輕
松,早點預習我要主修的醫用遺傳學。
「博士班的課程並不重,我只是多了些跑實驗室的機會,得抽些時間做研究
報告。身處世界上最大的大學校園,我鍾情的只是那份當留學生的感覺。因為在」
學「所以有」錯「的權利,比戰戰兢兢的工作人自由多了!
紐約最大的缺點就是天氣很冷!尤其對我這個在四季如春的寶島長大的人來
說,它簡直像座大冰窖。最恐怖是在醫院忙完後要趕去上課的一段路,短短的幾
百公尺,我又累、又餓、又很冷!!我通常是在白袍外直接加上大衣,用跑百米
的速度挾著我的書沖到上課的大樓。不過,很倒黴的是,今天,下雨了—真殘忍,
老天竟然這樣對待我!
所以,我只好撐著一把快被吹翻的雨傘,抱著用塑膠袋封好的書,不履艱難
地走向醫學院大樓,當然,人是縮成一團的。不過,奇跡出現了!
後頭開過來一輛車,我讓到旁邊去,它卻在我身邊慢了下來,駕駛搖下車窗
對我喊:「上來吧!我送你一程!」
我當然是迫不及待地收了傘進車裡去,忙不迭地向身旁的駕駛道:「真是謝
謝你。」
「沒什麼,順路嘛!醫學院大樓,對嗎?」他回道。
「沒錯—你怎麼會知道呢?」我問道。奇怪,突然覺得這個人有點眼熟。
「最近常看到一個利用趕上課鍛煉身體的人—是你吧?」他笑著回答。這應
該是個帥哥沒錯,還是我最無法抗拒的綁馬尾的那種。可惜下大雨,我把眼鏡收
進袋裡去,看不大清楚,不過基本上長得帥的我都會覺得很眼熟。
「沒辦法,我怕冷。」我聳聳肩。醫學院大樓很快就到了,下車前我謝了又
謝,才趕緊進大樓上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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