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賢亮 > 浪漫的黑炮 | 上頁 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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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到這一章,我們又要聲明,我們不想寫什麼偵破小說,所以即使寫到公安保衛部門,不過是事情發展中的一個環節,我們照實記錄了而已。我們剛剛說他「扭了腰」,也絕不是公安保衛部門給他造成的。總之,這篇小說的主題,和公安保衛工作完全無關。公安保衛部門忠於自己的職守,對下面報上來的案件,總要按法律程序調查調查。倘若確有必要繼續追查,則要立案偵破,如果並沒有異常情況,也就存檔了事。現在,我們就照抄幾份C市公安局要求協查的信函和覆信吧。

  L布公安局:本市郵電局報上一份發往你市勝利賓館四樓錢如泉

  收的電文,全文是「失黑炮301找」。發電人趙信書,此

  人原住本市××部招待所,今日清晨已離去。請你們協

  查收報人情況。

  C市公安局×月×日

  C市公安局:收到你局×月×日要求協查信函一件。去勝利賓館

  調查情況如下:從登記簿上得悉,收報人錢如泉是你省

  外貿公司幹部,趙信書是S市礦務局機械總廠幹部。兩

  人於×月×日同住四樓301號房間。第二日趙即離去,錢

  於×月×日訂購火車票去新疆。目前301號房間已住進

  別的旅容。據服務員證詞,在他們離去時,301房間內沒

  有發現任何可疑的遺失物品。L市公安局×月×日

  既然錢如泉就在本市,調查起來當然更方便了。第二天,C市公安局就收到省外貿公司人事部門報來的材料,全文如下:錢如泉,男,58歲,本市人,家住本市平安巷42號。

  目前此人有妻子、三兒一女。除女兒尚在高中念書,其

  他家庭成員皆參加工作。該錢家庭成份城市貧民,個人

  出身學徒。1956年全行業公私合營時由私營企業店員轉

  為國家工作人員。1959年任收購門市部副主任時,因下

  屬盜竊還沒有上交的宋代瓷器兩件,以失職過錯被撤去

  職務。1962年,因在收購時私自留下(即以公家名義收

  購,個人付款的方式取得私人所有權)翡翠板指一枚,受

  嚴重警告處分。1965年又因私自留下清代扇面一幅受行

  政記過處分。1976年以當時所謂「散佈政治謠言罪」被

  判有期徒刑五年,1978年平反出獄,仍任我公司職員。

  1982年在香港商人走私古物一案(見82·145號案件卷

  宗)中有牽連。但因他是經別人介紹,在不知情的情況

  下被案犯請去鑒定古物的,僅與案犯吃過一次飯,沒有

  直接違法活動,故未給予處分。此人經常被民間的收藏

  者請去鑒定估價古文物,以此收受禮品。只因該錢熟悉

  業務,我公司從工作需要出發,尚未對其採取措施。目

  前此人被派往L市與新疆兩地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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