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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流行粗跟鞋


  男人眼裡的美人,大概應該是那種穿著纖纖細跟的女孩。走起路來嫋嫋娜娜,一派柔弱的樣子。三毛說為了腳的舒服,她從不穿高跟鞋,自稱「赤足天使」。

  我是喜歡高跟鞋的。在北京,1.64米的女孩並不算高,但中等個的女人有個好處,就是可以上下伸縮,她可以扮做修長窈窕的粉領麗人,懶得化妝時亦可以紮一把馬尾穿一雙平底冒充一下在校女生。平底鞋有許多種:青春動感的白色旅遊鞋,平跟圓頭的小老闆鞋,學生氣十足的格子布鞋,我都一一領略過,穿在腳上各有各的感覺。但憑心而論,沒有哪雙鞋比得上一雙線條優美的高跟鞋更有女人味兒的。

  我穿高跟鞋的歷史很短,22歲大學畢業那年才有了第一雙高跟皮鞋。這雙鞋到現在我還在穿,因為是「北方鞋」,有點肥,就不跟腳了,只好讓修鞋的師傅幫我安了根繞在腳脖上的細帶子,看上去就跟腳腕上帶手錶似的,倒也別具特色。到舞會上,就對別人吹牛說,這叫「探戈鞋」,果然我做「高踢腿」的時候安然無恙,而我旁邊的另一個女孩就把腳上那只美麗的白皮鞋給踢飛了。當場就有怕死鬼男士抱頭鼠竄的,事後卻說以為遇上了「飛毛腿」。

  現在,我身邊已經有三雙「探戈鞋」了,她們說我們不是為了學你,而是為了安全起見。跟我一樣,她們都是清一色的「舞迷」,要是總到舞場上去扔「飛毛腿」,恐怕永遠要坐冷板凳了。

  很小的時候我就懂得鞋的魅力,天天盼著穿新鞋。但不管新鞋舊鞋,我們家的小孩總是穿清一色的布鞋。那些鞋都是姥姥用針用錢慢慢縫出來的,春秋天是一字搭絆方口布鞋,冬天則一種胖胖的、被班裡同學笑為「老頭鞋」的布棉鞋。那布棉鞋的樣子很蠢,中間還有長長的一條縫,好像合不攏的包子似的,難看得讓人抬不起頭來。在小學我一直當班長,臨畢業那陣子似乎還兼任過大隊長(少先隊)。老天爺,這麼大的「官兒」還穿這麼老土的鞋,連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於是瞅准機會就到母親那兒去哭訴,終於,在小學五年級那年,我有了第一雙可愛的小皮鞋。那是一雙稚氣十足的丁字皮鞋,是母親托人從上海捎來的。

  穿著那雙烏亮的上海小皮鞋,裡面襯著雪白的線襪,一時間胸也挺起來了,眼睛也有了神采。當班長的我在班裡指手劃腳底氣更足了。人生第一雙好鞋帶給我的快感和滿足使我很快領悟到,鞋子不僅僅是鞋子,也是一種「面子」,一種精神狀態。

  後來進了軍校,那裡女生的比例不到百分之十,少得就像大蛋糕上的紅櫻桃,但苦卻一點不能比男生少吃。那時別說是高跟鞋了,就連普通布鞋也不讓穿。每天一雙不透氣的「大解放」捂在腳上,摸爬滾打一天訓練下來,鞋裡的味兒能把臭蟲都熏暈過去。緊急集合「夜行軍?回來全班第一個動作就是抱腳痛哭,因為那上面打了好多血泡,襪子粘在上面脫不下來。軍校四年是我記憶中受委屈最多的四年,也是我收穫最大的四年。

  那年妹妹考上北大化學系,一高興給我寄了一大搭照片,我一張張地往下翻,心裡癢癢得不行,妹妹腳上那雙高跟鞋,讓我羡慕得直掉眼淚。

  「大四」的時候,我們自以為是「老兵油子」了,可以天不怕地不怕,就背著區隊長跑到百貨公司去買鞋子。當然是高跟的啦,我們紛紛套在腳上鴨子般地在房間裡走來走去,自我感覺好極了。

  「有本事下來亮亮相啊!」男兵們在樓下一陣亂叫,我們八個女兵便邁著「模特步」到操場上繞了一圈,博得了戰友們一陣喝采,也博得了區隊長的白眼和震怒。我們只好一人交一份「深刻檢查」了結此案。

  大學畢業後,我們成了軍官,自然也過足高跟鞋癮,當然也受夠了高跟鞋的罪。不說別的,就那副細細的小跟三天一修五天一針就讓人受不了,難怪修鞋那人一天到晚守在我們大門口總也不肯走呢,據說他溫州老家小樓都蓋起來了,那都是我們的鞋跟錢啊。

  這樣,大白旅遊鞋便在女孩子計沖間流行開來,我們大步流星,再也不受鞋踉之累,這架勢,又可以參加「夜行軍」了。

  穿牛仔褲旅遊鞋談完第一次戀愛我才發現,自己身上是不是少了一點「味兒」?痛定思痛,決心重做淑女,大呢裙細高跟,風擺楊柳般的美麗,腳疼不疼卻只有自己知道。

  我曾買過一雙10公分全高跟羊皮鞋,現在如文物一般珍藏在我那鞋櫃裡,那流線型的線條就像一輛好的跑車,無可挑剔。可它楞是在我的鞋櫃裡躺了兩年,一次也沒穿過。眼兒太細太高了,令人望而生畏。可我還是喜歡高跟鞋。

  今年春天,街上流行起粗跟鞋來了。聞訊趕到鞋屋一看,188元,價格也吉利,便當仁不讓就買了一雙抱回家去。先生劈頭就說:「我敢打賭,你買了一雙粗跟鞋。」我丟掉鞋盒去摟他脖子,反被他用手一擋道:「叫你不要趕時髦嘛,小巧玲政的一雙腳,穿個大粗跟,難看死了!」

  「難看你別看。」我坐在沙發上開始試鞋,嘴裡哼著「新鴛鴦蝴蝶夢」。

  沒想到這雙鞋一套在腳上就脫不下來了。舒適的軟牛皮立體而輕鬆地包裹在腳上,全然沒有新鞋格腳的感覺。站起來走走看,四平八穩,如履「平底」。

  我迫不急待地把粗跟鞋穿上街去,在街上,遇見無數個如我一樣穿著粗跟鞋的豔妝女郎。那種旁邊帶鈕扣的新式大喇叭褲半掩半蓋著高而結實的鞋跟,走起路來別有一種飄逸的風采。記得小時候報上似乎還討論過喇叭褲是不是「奇裝異服」的問題,現在再也沒人那麼無聊了,瘦腿褲大喇叭褲一切由你,審美的趨同是時代的悲哀,百花齊放才來得自然。

  前幾天,我在街上碰到一個兒時的好友,見她仍穿著細細尖尖的高跟鞋一拐一拐如同瘸子般掙扎在崎嶇不平的路上,便歎曰:「唉,受這份罪呢!」她說:「不行啊,我要有你那麼高早穿平底鞋了。」我立刻翹起腳上的粗跟鞋給她看,我說粗跟鞋的好處在於集中了「高限」和「平底」的優點,既高挑又平穩。當然,它也是有缺點的,人無完人嘛,何況鞋乎?粗跟鞋的缺點在於,男人說它不夠「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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