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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第九章 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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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燈舞會」的興起,給林適一的生活帶來了新的興奮點。老婆跟人去了美國後,他又變成單身一人,離婚之後他漸漸回歸到單身男人的行列中,足玩足樂,好不瀟灑。

  那陣子文學圈流行開筆會,找個名目就到風景區去搞個什麼會。所謂筆會就是一幫紅男綠女湊在一塊兒起膩,有老婆的搞一搞婚外戀,沒老婆的看看有沒有辦法把文學女青年變成老婆。還有一種就是跟著胡混的,碰上誰是誰,只要能發生點什麼「事兒」就行。那時的人被禁錮得太久,閘門一旦放開,人們的情感處於饑不擇食的狀態,只要時間地點允許,不發生點什麼都覺著對不起自己。

  林適一就是這種筆會上的風雲人物,他的受歡迎程度不亞於一個真正的王子。他的相貌是讓人看一眼就想跟他說點什麼的那種,有種特殊的魔力,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誰都以跟一哥是朋友為榮。女人們更是為他爭風吃醋,明爭暗鬥。和珍珠和皮草格格就是這方面的代表人物,她們一個以「紅顏知己」自居,另一個以「超級情人」自居,定位明確,防範嚴密,有時聯手共同對付一個敵人,有時又分成兩派鬧對立,在文壇上能使的手腕,一招也沒有落下,挨個使出來。林適一的好朋友嘲笑他說一哥身邊簡直就是一個微縮的文壇景觀,各種人物紛紛上臺表演,招數使盡、風頭出盡、臉皮丟盡。

  由於林適一在這種場合比較受寵,所以對這類抛頭露面的事情比較感興趣。報社知道他這個人喜歡「趕會」,就更是大會小會都派他去。

  「林適一,下周去開個會啊!」

  「好嘞!」

  每次都是這樣,只要主任一聲招呼,林適一就會立刻響應,當然他的任務完成的都還不錯,回來後不用任何人操心,稿子如期見報、文字漂亮、圖片精彩,是響噹噹的一員幹將。誰見了都忍不住拍一下他的肩膀,說一句小夥子真棒!

  這種邊玩邊樂呵的工作方式裡,林適一找到了一片自由的天空。他既能把工作做得很好,又不耽誤吃喝玩樂交朋友。他是這方面的「人精」,從一個會趕到另一個會,所有人都大叫著他「一哥」、「一哥」。林適一仿佛明星出場一般,四處照應著,打著招呼、揮著手,心裡那個滿足,有的時候他真想高歌一曲,但他沒有輕狂,很注意把握分寸,從外表上看反而顯得很低調,有那麼一份晃裡晃蕩的不在乎。

  他真是瀟灑啊!不知有多少女人在心裡這樣讚歎。

  林適一是記者圈裡最有女人緣的一個,因此還遭到了同行們的妒忌。但他有他的辦法,他這一招不僅沒讓同事們妒忌他,反而讓大家更喜歡他,更擁戴他。

  林適一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在自己家裡舉辦舞會。其實他喜歡在家裡舉辦舞會,準備些啤酒和唱片,再叫上三五個知己和幾個愛跳舞的女孩。夏天的時候又買了一台大功率的電扇。那會兒空調機還沒普及,不然愛跳舞的林適一肯定不惜一切代價也要買一台回來。

  把這種家庭舞會戲稱為黑燈舞會,是林適一首創的。如果你在那個時間段生活過,還曾經聽說過黑燈舞會這個詞,那一定不要忘記發明人是誰。那是林適一創造的幾個有趣詞匯和句子之一,另一句有趣的話曾在小說的前面提到過,叫做「衣服上斑斑點點都是搓飯淚」。自從林適一發明瞭黑燈舞會這種說法,黑燈舞會這個詞就在社會上流行起來。在晚上的萬家燈火中,如果有幾個窗子是黑著燈的,那一定是有人在開私人舞會,也許林適一和他的好朋友們就在其中。

  2

  黑燈舞會總是由黃大衛當招集人。他是文學編輯,打電話是經常要做的工作,所以他不怕麻煩。而老奸巨猾的顧凱歌就從來都是坐享其成,他總是等大家把人約好,把啤酒買好,把環境佈置好,才晃晃悠悠地從出租車裡鑽出來。他現在肚子已經有些大得不像話了,他總跟人說如果他是女的,人家一定以為他已經懷孕八個月了。

  「太不像話了!太不像話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晃著頭,梳得很整齊的背頭就有些鬆動。不知道是不是髮油上得太多的緣故,他的頭髮總是一綹一綹的留有梳子的痕跡。「油頭馬面」是朋友們給他起的外號,那時還沒有普及網絡,不需要網名之類的東西,要不然「油頭馬面」倒是一個不錯的網名呢,在網上晃晃肯定引人注目。

  他說自己太不像話了時候的語氣可愛至極,樣子倒是像在說別人。他大腹便便跳舞的樣子實在很不雅觀,但他偏偏又愛湊這個熱鬧,所以每次有活動黃大衛總是第一個打電話給他。他雖然嘴上嗯嗯呀呀,推三阻四的,其實心裡早就蠢蠢欲動,恨不得立刻飛到現場,把燈一關,摟抱著女人跳舞。

  晚會就要開始了——這是許多狂歡夜中的一個。林適一正站在門口指揮著呼哧帶喘的工人搬啤酒。啤酒是打電話在附近小店訂的,一般要訂兩箱才管送。

  「這邊,這邊!」

  林適一手裡拿著漢顯式呼機,一手拿著電話給人回電話,大聲嚷嚷著指揮送啤酒的小工上樓。

  「喂,我說你還來不來呀?這啤酒都送來了,人都來了,可就缺你老兄一個了啊!快點,快點!什麼生意上的事走不開呀,少在那兒給我裝!快快快!今天名角兒全來了,你不來會後悔一輩子的。」

  正說著,皮草格格穿著粉紅色的毛茸茸的外套,咯噔咯噔走上樓。她是一個千面女郎,她在她小房子的時候顯得很賤,一天到晚都會把褲子脫到腳面,讓林適一把手伸到裡面去亂摸;或者把裙子撩起來對他撒嬌說:「你來嘛,我可等不及了!」

  林適一有時就故意逗她,坐在一旁嘩啦嘩啦翻報紙,盯住某條新聞裝作認真狀,不理睬床上欲火中燒的女人。但是此時,皮草格格早就把自己脫乾淨了,一個人在被子裡自摸。她自己形容這就是所謂一個人的戰爭,她說她要自己把自己搞死。她發出輕微的、撩人欲望的呻吟聲,她的呻吟聲與林適一翻動報紙時傳出來的嘩啦聲重疊在一起,竟然有幾分怪異。要是其他人看到這個場面,一定以為坐在椅子上看報的男人有病,女人已經酥軟成這個樣子了,男人卻還有心思看報紙。

  皮草格格在外面又會變成了另外一個樣子。這次她拎著一個豹紋的小包,一搖一晃地走上臺階,驕傲的樣子像個公主。她用眼睛斜看著林適一,有些嬌嗔道:「還不幫人家拿包,一點紳士風度都沒有。」

  「這就怪上啦!說話的口氣很像在責備自己的老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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