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趙凝 > 京城一哥 | 上頁 下頁 | |
二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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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呀,你不是出國了嗎?我剛才做夢還夢見我到機場去送你,我向你拼命招手,拼命招手,可是我已經看不見你了。」 雪兒伏在林適一的被子上,嗚嗚地哭起來。林適一感到沉重的壓力,他不知如何是好,一隻本來想去安慰雪兒的手停在半空中,猶豫了好一會兒,還是按在雪兒一起一伏的後背上。 他們哭著在床上滾來滾去,不知該如何是好。他們抱在一起不能分開,他們想像不出一旦真的分開了會怎麼樣。到了天快亮的時候,他們才稍稍平靜下來,又倦又累好想睡去,但腦子又清醒得要命。他們就這樣摟著、抱著,整整說了一天的話,沒吃一點東西,但並不覺得餓,渴了就喝床頭的純淨水。他們覺得身體輕飄飄的,使他們忽然想到了死。 「哎,你想過死沒有?」 「想過的。死,就是一種解脫。你說呢?」 「是啊,死就是解脫。有一天,我想走了,你會隨我去嗎?」 「會。」 「為什麼?」 「因為愛你。」 林適一聽了蜜雪兒的話,就放心地閉上眼睡去了。雪兒看著身邊的林適一,越看越覺得喜歡。 3 蜜雪兒出國的事就這樣定下來。那陣子,她像個花蝴蝶似的天天飛舞在各大百貨商場,買這買那,仿佛這次她是要去沙漠中旅行,那裡沒有商店,沒人,連衣服都得從國內帶去。八十年代中後期出國的那些年輕人,沒有一個不是帶著大包小包出去的,可是到了國外一看,天哪,其實什麼衣服也不用帶,國外的衣服並非想像中的那麼貴,相對來說甚至比國內還便宜。但那個時代的人,由於出國機會較少,消息都是以訛傳訛,沒有一個不是裡外三層新買了一大堆衣服出國的。雪兒自然也不能免俗,雖說她不是一個俗氣的女孩,但每個人都生活在他所處的時代,被周圍的人所浸染,難免染上和同時代的人相同趣味。她就是一枚八十年代精緻的果實,是個「標本」式的人物,而林適一比雪兒還要鍾情于那個時代,因為那是他的黃金時代。 在八十年代中期,記者這種職業是「時代寵兒」,他們自身或多或少地沾染上某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特別是像林適一這種人。他是很炫的,帥氣、大方、氣質不俗。那個時代還沒有「花樣美男」這種稱呼,但是當時人們都把他們稱作「寵兒」,但由於他們太受寵,內心實質上是脆弱的,只聽得進去好話,逆耳的話一句也聽不進。他們是沒有經過磨練的人,他們漂浮在時代的泡沫之中,只顧得意,沒有預感。其實他們的好日子並沒有他們想像的那麼長久,但身處其中,他們無法預感到未來。他們只顧眼前,只顧「今朝有酒今朝醉」。 顧凱歌的婚禮上,林適一喝醉了。 顧凱歌包了酒店的一個大廳,擺了50桌酒席,氣派之大令當時的人羡慕不已。每個來賓都穿著體面的衣服,笑容滿面。酒一杯接一杯地喝,菜雖然多但被筷子一夾已成糊裡糊塗的一片,令人倒了胃口。不過酒是可以敞開喝的,特別是林適一和黃大衛他們這幾個老哥們兒,只要一湊在一起,酒喝得不夠就如同人沒有充滿電,說話的底氣都不足。 三個大學時代的好朋友推杯換盞。顧凱歌的新娘子文娟好像覺得有些被冷落了,塗得紅豔豔的嘴鼓鼓的,看上去像個受氣的小媳婦。蜜雪兒在一旁冷眼觀察她,她聽顧凱歌說文娟是一個公司裡的會計,一個在家和單位裡都戴著袖套的女人。 「瞧新娘子!」雪兒跟方琪說,「穿婚紗還不如戴袖套好看呢。」 方琪用中指推了一下眼鏡說:「你也太刻薄了吧?」 雪兒笑了一下然後做了個鬼臉。她們兩個女人在大學裡就是好朋友,雖然現在都工作了,但湊在一起時仿佛又回到了過去,變成了兩個天真活潑的女學生,樂得要命,貧得要命。 「你說他們的婚姻會長久嗎?」雪兒用吸管吸著杯中的可樂問。 「長久不長久,在婚禮上是看不出來的。」 「猜猜嘛!」 「依我看還行。」 「為什麼呢?依我看這個戴袖套的女人可降不住咱們凱歌。」 「NO,你不瞭解。」方琪搖晃著一根手指說,「其實,像他們這樣的組合才是真正穩定的。你笑什麼?」 「我笑你說話的腔調越來越像個老學究了。」 方琪又扶了下眼鏡說:「我就是個學究嘛。」 「你現在還那麼忙呀?對了,你跟大衛也快結婚了吧?」 「快了吧!誰知道呢,誰知道大衛是怎麼想的。他一會兒說想要結婚,一會兒又說不想結,我都被他搞糊塗了,反正現在也無所謂了,我對工作更感興趣一些,個人的事晚一點考慮也好。」 就在兩個女人說著話的時候,一個打扮得十分妖嬈的女人在幾個男人的簇擁下有說有笑地走進大廳。她穿了一件帶粉紅色毛領的緊身外套,很多男人都圍在她周圍。她看上去就像個公主似的驕傲,舉手投足都和學生時代完全不同了,以至於雪兒根本就沒認出她是誰。 「那女的是誰呀?」 方琪說:「怎麼,你沒認出來呀?她就是你在大學時代的情敵呀,那個愛找你們家林適一跳舞的蓓蓓。」 「蓓蓓?噢……好像是有這麼個人,我倒把她忘了。」 「你要小心哦,特別特別小心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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