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趙玫 > 分享女兒,分享愛 | 上頁 下頁
二十九


  John說,若若是在美國受的傷,並且已經不能旅行,她現在是在醫生的照料下,所以不能脫離AFS組織。

  John說,若若本來是會按時回國的,她沒有回去是因為她受了傷。若若的這個手術應該在美國做。

  所以,John再次強調,絕不能簽字!

  我們這樣說著,討論著女兒手術的所有細節。直到最後,John又特別讓女兒告訴我,你們放心,不論發生什麼,若若都會在美國做這個手術的。

  John的令人感動的承諾!

  當天晚上8點半,我又把電話打給女士,表達了我們希望女兒在美國做手術的願望,並希望女士能站在保護自己國家孩子的立場上,與紐約總部據理力爭。

  那晚同女士的談話可謂推心置腹,掰開揉碎。那也是我的真實的心情。我說如今我的女兒傷在美國,作為母親是何等焦慮,我又何嘗不願讓她早點回來?但是在她已經不適合旅行的情況下,我又怎麼能硬逼著她回來呢?我不能拿自己的女兒開玩笑。我要我的女兒回來時是健康的。就像她走時是健康的那樣。

  放下女士的電話已經很晚。說不清那是怎樣的心情。仿佛在傷口上又撒了鹽,又像是雪上加了霜。我本來已經為女兒的膝傷而萬分憂慮,想不到還要面對如此不近人情的協議。而我和女兒又千里萬里,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母親,不,所有的母親又能是怎樣的心境呢?

  幸好,世間有南希和John.有南希和John和我們站在一起。而讓我們站在一起的惟一的理由,就是我們的女兒,和我們對她的深深的愛。

  手術前平靜的一天

  13日上午繼續和女兒通話。在那段時間裡,我幾乎每分每秒都希望能聽到女兒的聲音。女兒告訴我,就在一分鐘前,John剛剛傳過來要我簽字的那份關於手術的文件,那其實是一份國際醫療的委託書,大致的意思是,我將授權南希和John全權負責女兒的手術和康復,並且包括在緊急的情況下,他們所作出的所有的決定。女兒說文件簽署後要立刻傳給他們,因為她明天就要做手術了。

  放下女兒的電話,便飛快趕到單位。只為了能儘快簽署那份關於女兒手術的授權書。我知道這是一個我能夠簽並且必須簽情願簽的文件,但是我也知道女士要我簽的另一份文件是不能夠簽的。因為這一份是為了愛,而另一份是在踐踏愛。

  John的文件傳到了單位。他在單位,事實上他那時候就已經收到了那份傳真,正在準備著給我打電話。一到辦公室,我就立刻在那份英文的文件上簽上了我的名字,並且按照美國公文的習慣,又讓他在我的簽字旁也簽了字,以證明簽字的那個人確實是我。

  按理說我是應當在詳細地瞭解了文件的內容之後再簽名的。但是有南希和John在那裡,我還非要知道那文件的具體內容嗎?

  在女兒手術前的最後一個夜晚。

  想著她,不知道手術前她是不是會緊張?今晚是不是能睡得好?

  和女兒通話的時間是他們的傍晚,今天的這個電話是有意早一點打,早打是為了女兒能早睡覺,而只有休息得好,才能全力以赴地面對手術。

  為什麼要這樣?

  也許我真的不該給北京的女士打電話。

  但是在女兒的手術即將開始前,我還是給女士打了電話。我想那是John的意願,也是女兒的意願。我希望在手術就要開始的時候,實現他們的意願,我甚至想,那或許能為女兒帶來好運。

  傍晚,把電話打到了女士的家。女士果然在。說了John和女兒的感謝。還說了女兒很好,而且她這會兒就要走進手術室了。

  女士很親切。她對女兒的事自始至終是瞭解的。她從頭至尾關心著女兒。她的關心很重要。特別是在我們這樣的狀況下。原以為在我們的交談中只有美好,但是,在談話的過程中,她到底還是說出了讓我們不得不失望的話。當然那是她不得不說的。她也很無奈。因為她必須向我們傳達組織的決定。

  她說女兒的膝傷是由美國的兩個醫生鑒定的,所以得出的結論也不同。於是在不同的結論中,紐約總部和麻省的AFS組織便發生了衝突。最終便有了手術的費用究竟由誰來付的問題。女士說,若若膝蓋的手術費可能要幾千美金(事實上要昂貴得多,整個手術包括康復的費用,總共需要3萬美金)。那麼這筆費用究竟由誰來出呢?是AFS組織?若若所在的美國家庭?還是若若中國的家庭?女士這樣問著。現在肯定組織上不會擔負了,但是如果若若的美國家庭也不擔負呢?那麼國內的家庭又付得起這筆昂貴的費用嗎?如果最後在費用的問題上發生了爭執,那樣反而傷害了兩邊原先很好的關係。

  女士這樣說著。她的姿態很坦誠。講得也似乎在情在理,而我也確實沒有和John他們認真談起過手術費用的問題,因為John說,由他來處理這些問題。John還說,無論怎樣,若若的手術都會在美國做。

  女士最後說,她還是希望我能在那份文件上簽字。她還在電話中說了這份文件的大致內容———若若在美國做手術是違反了AFS組織的原則的;所以必須立即終止這個項目;若若將脫離AFS組織。

  為什麼要這樣?

  我想我的女兒就要進手術室了,為什麼還要這樣難為我們?原則上南希和John也是因為AFS組織才接納女兒的。如果沒有了AFS組織,那麼女兒和這個接待家庭之間的那種AFS關係還成立嗎?難道就因為南希和John對女兒的膝傷負責,他們就該進入那種不合理的狀態中嗎?

  但幸好女兒是幸運的。特別是當她遇到困難的時候,她依然是幸運的。因為畢竟,在她面對那些殘酷的金錢條款時,她的身後還有著南希和John,有著他們對她的金錢以外的愛。

  女士的電話讓我沮喪至極又悲傷至極。我不知道我正在承受著什麼。我也不知道不在那個文件上簽字會招至什麼樣的後果。但有一點我是清楚的,那就是此時此刻南希和John正陪著我們的女兒走進手術室。所以無論他們怎樣勸我,我都不會簽字。就算不是為女兒,就單單是為了南希和John,為了他們對女兒的那深深的愛,我也不能站在和他們對立的立場上。而我們,John和南希,和我們,才是真正的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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