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欣 > 依然是你 | 上頁 下頁


  不。他起身準備離去,內心裡很為又碰上這個女人而感到懊喪,因為平白無故要編很多瞎話應付她,而且她又不是什麼美女。

  再坐會兒吧。她央求他道,咱們一天碰上兩次這就是緣分。而且我不是什麼壞人,我從國外回來還不到一年,一切都很不適應,甚至患上了夜晚落寞症。真的有這種病,你聽過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嗎?我無非是想跟你隨便聊聊。

  他才不想聽她這些廢話。但當他再次回頭,卻發現兩個穿制服的警察出現在大堂,在與總台簡單接洽後,其中一個警員跟著大堂副理進了電梯間,另一個便在大堂留守。

  看來犯忌的事還是少幹。那就到你房間去聊聊吧。他果斷地做出決定。

  優雅的皮衣女人一時愣住了,半響才說:好啊……直到起身時仍有些遲疑。

  他們一同向電梯間走去,其間,他溫存地笑道:你真的相信緣分嗎?她說:當然,而且我還相信一見鍾情。他做出開懷大笑的樣子,內心警惕著大堂的警員是否會注意他?或是更注意匆匆離去的客人隨時上前盤問?他想她肯定不是搞推銷的,這麼傻怎麼賣出東西?那她是幹什麼的?從國外回來的人能幹什麼?淨是些莫名其妙的自大狂,你簡直想像不出他們的優越感從何而來。這個人也一樣,謙和不等於不自大不優越,你有夜晚落寞症跟我有什麼關係?!

  這個夜晚就不用再說下去了,總之該發生的一切都已發生,不該發生的也都發生了。

  總之,當他一覺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獨自一人睡在席夢思雙人床上,陽光自厚重的米色窗簾布的縫隙間射在他的臉上。這是一間套房,客廳和睡房是分開的,床鋪尤其舒適,鬆軟的被褥和枕頭,人像埋進了棉花垛裡。他依稀記得昨晚發生的事,那個女人在床上挺瘋狂的,與她優雅的外表大相徑庭。所以事後他很快進入夢鄉。

  太陽重新升起,那個女人便朝露般的消失了。衣櫃的門開著,裡面空空如也,只有幾個木衣架吊在原位;衛生間裡隨意丟著用過的浴巾,但幾乎連一點兒香水脂粉的氣息都沒有;晨報散亂地丟在茶几上,半杯綠茶還有一點點余溫。他突然下意識地撲向自己的長大衣,還好,錢包裡可憐的幾張大錢和一堆零碎還在。他重新回到床上,幾乎想不出來昨晚那個女人的長相。她跟他不是道中人,那麼,這個城市還有多少企盼著一夜情瞬間發生的饑渴狀態的女性呢?

  這類問題還是讓所謂的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去研究吧,反正他也沒吃虧。他在床上回了回神,想起他的初夜是在他叔叔樓上的鄰居家,那是一個粗壯的麻臉女人,當過製造業的廠長,她叫他去她家幫忙,凳子摞椅子的到高櫃上取東西,後來凳子椅子一起搖晃起來,他便摔下來倒在了她的懷中……現在想起來肯定是麻臉女人自己在下面撼動了椅子,否則他怎麼可能好好的,就掉下來倒到她的懷裡去了呢?

  他苦笑了一下,然後起床,穿好衣服,「刷」的一下把窗簾打開,房間也「刷」的一下亮了。

  床頭櫃上的一疊錢讓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沖上前去數了數足有三千塊之多。除了錢之外,她沒有留下便條之類的東西。顯然她當他是鴨了,這個打擊幾乎讓他崩潰,他想像不出他哪點像幹這個的?

  他以慷慨赴死的步履走進衛生間,在鏡子前面左照右照,除了有一點點蒼白和冷漠,應該說他還算英武,周正。他的眼梢微微上翹,有點眼生桃花的意思,麻臉女人也曾說過他會有一世的豔福。可他從沒想過會幹這個,無論如何每個少年的夢想都是做頂天立地的英雄,哪怕是當江洋大盜或者殺人放火走黑道,也不能靠睡覺掙錢吧?每每他在夢中自己都是一個佩劍少年,救贖美女而厭煩兒女情長,離去時總是頭都不回。

  所以這三千塊對他來說無比地燙手,他還從來沒有對錢這麼嫌棄過。這簡直是對他的侮辱,他想起那個女人的眼神,難道他就沒有察覺睥睨之色嗎?他們倆倒底誰更傻?

  這是一個原則問題。即便他的境況是見不得光的,那也不妨礙他有自尊心。他決定為自己正名,此後的一周,他幾乎每天都在這家酒店轉悠,他決定暫時不再順東西,一心不能二用,他要碰上那個皮衣女人,把錢還給她,並且告訴她自己血淋淋的身世,保證讓她花容失色,然後他頭都不回地離去。

  半個月過去了,他再也沒有碰見那個女人。也許他們的緣分就是兩面,在同一天內已經用完。

  而三千塊錢很快就花完了,當它們所剩無幾時卻在他身上產生了微妙的化學反應,錢上沒有印著字標明他是吃軟飯的,花起來同樣爽手,和他銷贓得來的錢毫無區別,反而不用擔驚受怕。

  半年之後,他在某小報的中縫中看到一則廣告,說是某公司招募特種服務的年輕男性,但要在一個規定的賬號上存900元的誠信費,便可以接到電話派活兒,所得報酬十分優厚。他不僅以獨特的敏感嗅出其中的氣味,還毫不遲疑地鬼使神差地匯去了900元錢。這當然是一個騙局,後來報紙上公佈受騙的人有七八十人之多,但無一人報案,還是這一團夥在其他詐騙活動中落網後自己交待出來的。

  此後的他,非但沒有徹底打消這個念頭,反而有一種隱隱的被吊住胃口的煩惱。終於有一天,他不再去賓館偷盜,他的身影出沒在桃色、銀館、煙敦街10號這一類燈光和名字一樣詭異的夜店,通常是在淩晨一兩點鐘,總會有一些生意可以成交。他曾經一晚上就掙了一萬塊,而金錢很快就摧毀了他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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