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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犯查理和我(2)


  一早就接到警方電話,核實地點、時間、作案者的裝束,丟失的錢數、錢包的尺寸和式樣。幾天後,還是這一套問答,然後那邊挑剔出幾處微小誤差,到我不能自圓其說的地步他才饒我。

  我有個感覺,警察不完全相信我;他們覺得這事有蹊蹺。終有一天,我被叫到警察局。桌上攤開一大本相片簿,每一頁都密佈著人臉。警察讓我努力,把少年從中認出來。我根本記不清他的臉。那種古典的、近於不真實的美貌,似是而非的膚色都是相片不能記載的。他美的形象是以他的動作和聲音體現的,沒有這兩樣,我一無線索。合上相簿,警察和我一道歎了口氣。

  「你估計他多大?」

  「十八,或者十九。」

  「頭髮呢?」

  「黑的。很正常的頭髮,特點就是正常。」

  「什麼不正常呢?」

  「不正常的就是——」他有種魔似的溫存。能這樣說嗎?不能。我一個有未婚夫的女人別把氣氛造得色迷迷的。「沒什麼不正常。」我說。他穿一件樣式簡單的夾克,牛仔褲大概是從「蓋普」買的。很正常。卻又有什麼在他內裡,與這正常擰著。我講不出。別說用英文,用中文,用我寫小說的筆,我也講不出。用語言形容感覺,像用笊籬舀湯,多半都是要漏掉。我也是這樣對拜倫說的,在我不決定跟他結婚的時候。

  每當我不決定結婚,拜倫就會從西部飛來。他怕我從「不決定結婚」變成「決定不結婚」。我帶拜倫這個好孩子到一個爵士樂酒吧。他是真的好,非常正常:贊成死刑,容忍同性戀,溫和地反戰,馬路上亮紅燈,即使是空蕩蕩的馬路,他也堅定地站在一大群人中等綠燈。來酒吧這樣不完全高尚的地方,他是種施捨態度:對我,也對這裡面的整個階級。

  進酒吧前,我在談一個月前的那次搶劫。他沒聽出什麼不一般來。一次最普通的少年犯罪啊,幹嘛我那樣失魂落魄地去講。

  酒吧的每張桌子上都有人了。一個少年獨坐一張桌,我們同時看見了對方。我拉拉拜倫,卻沒有告訴他與我在以目光較量的是誰。拜倫規規矩矩等人來安置我倆。我的眼卻像上了子彈的槍一樣指住他。他也像進入了槍的瞄準距離的任何獵物,一動不動。

  少年坐在這強勁的氣氛中,纖長的手指捏了只酒杯,為著心裡一個陰謀淺笑著。他微低頭啜一口酒,眼從低處往高處看我,臉顯得更尖削,出來了狐狸般的俏麗。

  拜倫說:「走吧,沒位子,別家看看去。」

  我已經開始往他的桌走,就這麼走過去,坐下了。坐下才發現拜倫和我一同面對他。拜倫似乎還問了句:可以坐嗎?他說當然,請。

  他的眼睛很大很大,眼瞼的啟合決定著他整個面容的陰晴。他有著古典肖像上直而窄的鼻樑,嘴唇抿嚴時,像條癒合的傷口。他的膚色無光澤,像女人套在深色絲襪中的皮膚。我在辨認他,記憶他,下次在密密麻麻的相片中我不會再迷失。

  根本聽不見拜倫在跟我說什麼。心在狩獵,又靜又狂喜。只要他動,我就喊。你動一動試試。這麼多人擠做一團的時候,人人都會變得勇敢,你逃不掉的。

  他真動了,起身朝門口走,身體的某個部分在和爵士樂的節拍,使他的步態帶一點下流的典雅。他接近門口,我卻一絲兒動作和聲音也沒有。太意外了,我這是怎麼了?他的再度逃生反而讓我松一口氣似的。

  一個黑人爵士樂歌手開始唱,拜倫轉過臉去尊重她的表演。拜倫有很多「尊重」,包括剛才尊重我的心神不寧。少年再一次逃了,我再不會遇到他了。我他媽的這分濃烈的遺憾是為沒擒住他還是為再見不著他?

  少年卻又回轉來。他竟敢回來。手裡還拿了枝發黑的玫瑰蓓蕾。他把這枝值十元錢的花放在我面前。似乎他方才不是逃,只是為我買花去了。賄賂我?他明白先得賄賂拜倫。

  他問拜倫:「可以嗎?」語調姿態的柔弱謙恭感動了拜倫,他對我笑笑,為我驕傲似的。

  謎一樣的氛圍卻仍在我和少年之間,拜倫以為他也參加進來了,其實那僅僅是談話。他倆談經濟、談教育經費的縮減、談中東局勢,也談暴力電影。

  他說:「這些電影都是有『暴』無『力』,因為內心都沒有動作!」

  拜倫溫和地與他爭論,始終是「讓你三步棋」的微笑,帶蔑視地欣賞著他。

  窄窄的小桌上一塊藍紅方格的桌布,我的手在那下面被這少年握住了。那手還在得寸進尺地,愈來愈完全地佔有我的手。他已扳轉了俘與被俘的關係。我知道掙脫他並不難,但能否掙脫自己對他不可理喻的戀想,我無把握。我對自己變得如此無把握;對自己會在這樣的偷歡中淪落到那一步,我全無把握。令我絕望的是,我是這樣容易被勾引;我天性中,有這樣難以救藥的缺陷。

  少年走了不久,我們也離開了。

  街口,一個鮮花攤子上的墨西哥女孩扯住我,用不連貫的英語嚷,說我的花是她的。

  「狗婊子養的,搶了花一下就跑沒了!……剛才又回來,對我道了聲對不起!」

  我感到很噁心,包括我自己,還有這個溫和地想掙回面子的拜倫。他說何以見得這玫瑰就是由她那兒搶的。

  「當然搶的!今晚我沒賣掉一朵花,惟一的,是被那雜種搶去的!」

  拜倫將我手裡的花狠狠奪下,又狠狠往賣花女孩面前一伸。女孩卻向我們要錢,說花她不要了。她吵鬧得像只母鵝,直到我屈服,付了十塊錢,她才住嘴。

  我和拜倫一路上都沒說話。

  我知道他心裡的那點不清不爽的感覺不會滯留太久,不像我。我則是恐懼了。現在我才明白,那個傍晚我突然的迷失,一直暗暗在我命運中延伸著。地理方向的迷失只是最表面的一個症狀,還有種種的迷失,在愛與憎,是與非,以至黑與白之間。

  拜倫走時,我對他說我願意和他結婚。和我結婚吧,我略哽咽地說。不能總這樣迷失下去,拜倫,用你的正常領我走出來;醫治我吧。據說婚姻能辦到許多事情,包括根除那些病一樣纏人的,不三不四的情愫。

  拜倫買了一隻小鑽戒給我。將它套在手指上時,我仿佛在受戒。

  很快就要畢業了。畢了業我就要結婚去。

  畢業作我和電影系的中國女生李梅一塊做。我寫了劇本由她來拍攝。我和李梅合作對我有益,不然我寫著寫著就上歧路了。她總用兩根手指將我一點,像京劇中的武生:「又來了!……哪,這裡!我怎麼拍?!」她總要把我拉回來,要我通俗些,具體些,人之常情些。

  在藝術中,李梅的角色很像拜倫在我的生活中。他們襯出我總是欠那麼點正確。

  我們在學校的廣告欄貼出廣告,招志願演員。女的很快有了,男的卻沒人肯來演。不付錢的事,在美國的男人是不喜歡做的。兩星期之後,李梅接到一個電話,男角色才算有著落。

  李梅拉我到西北大學去看這個男演員。按講好的地址,我們上六樓。走廊一頭是個大廳,舞蹈系的教室。暗暗的走廊中可聽見一個灰濛濛的嗓門在念數:「一、二、三、四……二、二、三、四……」

  節奏綿綿的,單調得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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