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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 采葑采菲 第六章

  許彥成和杜麗琳結婚五年了。他們同在國外留學,一個在美國,一個卻在英國,直到這番回國,才第一次成立家庭,這也許是偶然,也許並非偶然。據說,朋友的交情往往建立在相互誤解的基礎上。戀愛大概也是如此。

  壯麗琳家在天津,是大資本家的小姐。她中學畢業後沒考上天津的大學,愛面子,補習一年後再次投考,就撇開天津而考進了上海的一個教會大學。她身材高而俏,面貌秀麗,又善於修飾,長於交際,同學送了她一個「標準美人」的稱號。據說追求她的人多於窟門弟子七十二。

  許彥成家也在天津。他是遺腹子,寡母孤兒由伯父贍養;伯父是在天律開業的西醫。彥成的寡母是了不起的人物——至少在她自己心目中是如此。因為她是一位舉人老爺的小姐,而她聽說,守節的寡婦抵得大半個舉人。舉人當然了個起,該享特權。她父母在世的時候,她是「最小偏憐女」。父母去世後哥嫂把她嫁了個短壽的姑爺,對得起父母和妹妹嗎?他們凡事都讓她三分,也是應該呀。至於許家,更不用說了。新郎是「寒金冷水」的命,「傷妻克子」,害得新娘子沒做媽媽先成了寡婦,許家人凡事當然更讓她七分。

  唯一不縱容她的是自己的不孝之子彥成,一兩歲的娃娃時期就忤逆。媽媽要他吃甜的,他偏要吃鹹的。甜藕粉糊喂到嘴裡,他還不肯咽下去,「噗噗」地噴了媽媽一臉,氣得媽媽一巴掌把他從凳上打得滾落在地,還放聲大哭。伯母把他揀了去,他竟忘本不要媽媽,專和伯母好。他上小學的時候,放學回家只往伯母屋裡跑。做媽媽的說:兒子是她生的,大房有大房的兒子,不該搶她的兒子。彥成上中學,伯父乾脆讓寄宿在校,省些口舌。他媽媽寂寞,不知哪裡去買了個小丫頭來陪伴並侍候自己。

  彥成中學畢業,小丫頭已十六八歲,長得也還不錯。彥成的媽媽想叫兒子收了房,好讓丫頭死心塌地,更要緊的是乘早給她生下個孫子。彥成乾脆不回家。他要到大後方去讀大學。他媽媽當然死也不放,她認為大後方就是戰場。伯父伯母說好說歹,講定折中辦法,讓彥成到上海投考大學。他考進了一個有名的教會大學,和杜麗琳恰在一校,並且同在外文系。

  杜麗琳比許彥成大一歲而低一班。她是個很要好的學生,十分用功而成績只在中上之間,一心傾慕有學問的博士。她又像一般教會中學畢業的女學生,能閱讀西洋小說,愛慕西洋小說裡的男主人公:身材高,膚色深,面貌俊秀,舉止瀟灑。許彥成雖然不是博士,他學習成績出人頭地,杜麗琳認為他是博士的料。他雖然衣著不修邊幅,在杜麗琳眼裡,他很像西洋小說裡的主人公。

  許彥成有時也注目看看這位「標準美人」,覺得她只是畫報上的封面女郎,對她並沒有多大興趣。他中學時期,週末怕回家,寧願在圖書室翻書,因而發掘到中外古典文學的寶藏,只可惜書不多。上了大學,圖書館裡可讀的書可豐富了,夠他仔細閱讀和瀏覽欣賞的。他性情開朗,脾氣隨和,朋友很多,可是沒有親密的朋友,也不交女朋友。這也許因為他有書可讀,而且一心追尋著他認為更有意義的東西。

  大學三年有一門必修課,那是一個美國哲學家講授的倫理學。老師十分嚴厲,給的分數非常緊,學生都怕他。學期終了的大考,大家看作難關,因為不及格就不能畢業。可是許彥成大考前在圖書館看書,竟把考試忘了。等他記起,趕到考場,考試的時間已過了一關。老師生氣,不讓他考。彥成笑嘻嘻他說,他正在看一本書,思索一個倫理問題,想到牛角尖裡去了。他一面說,一面自己動手從老師手裡抽了一份考題,擅自到教桌上取了一份考卷,從容坐下,不停筆地寫答題。他的笑容軟化了老師的嚴厲。他交卷也不太晚。老師好奇地當場就看了他的考卷。比他後交卷的人告訴他魌:「老頭子對你的考卷好像很滿意。」果然,那位老師不久就找彥成談話,說他正在寫一本有關中國倫理的書,要彥成做他的助手。約定一年後帶他同到美國去。

  杜麗琳偶見許彥成注目看也,以為是對她有意。彥成從不追求她,她認為這是彥成的自尊,自知是窮學生,不願高攀有財有貌的出風頭小姐。彥成不追求她,在她心目中就比所有追求她的人高出一頭。她明顯地當眾表示她對彥成的仰慕,同學間因此常常起哄,弄得彥成看見她就躲了,越發使麗琳拿定他是看中自己的。她倒是很大方,見了彥成總笑臉相迎。彥成卻顯得很窘,甚至紅了臉。轉眼彥成在大學四年級的第一學期將要結束,過了陽曆年就大考;再過一學期,彥成畢業就出國了。麗琳還有機會和他親近嗎?

  新年一九四四年是閏年。按西洋風俗,每當閏年,女人可向男人求婚。男方如果不答應,得向求婚的女人贈送一套綢子衣料。杜麗琳拿定許彥成是怕羞而驕傲,雖然對她有意也不敢親近。她憑自己的身份,不妨屈尊向彥成求婚。

  那天飄著小雪,麗琳拿了一把大傘到圖書館去找彥成,說有事和他面談。她叫彥成打著傘,自己勾著他的胳臂,帶他走入校園的幽僻處,一面當笑話般告訴他閏年的規矩,然後就向他傾吐衷情。她滿以為彥成會喜出望外,如癡如狂。可是許彥成卻以為杜麗琳作弄他,苦著臉說:「我不會買衣料。」

  她笑說:「你非買衣料不可嗎?」

  彥成急得口吃的老毛病幾乎復發,結結巴巴說:「你你不是說,得送送送……」

  她打斷了他,乾脆說:「你非拒絕不可嗎?」

  彥成那時候正給他媽媽逼得焦頭爛額。他家那個小丫頭已經跟人逃走,他媽媽自覺丟臉,不再提丫頭收房的事。可是她自從知道兒子畢業了要出國,就忙著為他四處求親,定要他先結了婚,生下個孫子再「遠遊」。她已求得好幾份庚帖,連連來信催促兒子回家挑選一個,因為庚帖不興得留過年,得在除夕以前退還人家。如果彥成再不答理,她決計親自趕到上海來。許彥成對媽媽還應付不了,怎禁得半夜裡又殺出一個程咬金來!他苦著臉把自己的苦經倒核桃似的都倒出來。

  麗琳卻笑了,認為這都是容易解決的事。她問彥成:「你就沒跟你那些朋友談談嗎?」

  彥成說:「這種事怎麼跟他們談呢?」

  麗琳覺得彥成把這些話都跟她講,就是把她看得超過了朋友。她既是求婚者,就直接了當,建議如此這般,解決一切問題。

  彥成沒想到問題可以這麼解決,而麗琳竟是俠骨柔腸,一片赤心為自己排難解紛,說不盡的感激。但是他說:「我怎麼可以利用你來對付我媽媽呢?」

  麗琳覺得他老實得可愛。她款款他說:「別忘了我在向你求婚呀!我願意這麼辦,因為我愛你。我對你沒有別的要求,只要求你愛我。你愛我嗎?」她問的時候不免也脈脈含羞。

  他們倆同在一把傘下緊緊挨著。麗琳不復是畫報上的封面女郎,而是一個暖烘烘的人。她大衣領上的皮毛,頭上大圍巾的絨毛,軟軟地拂著他的臉頰。彥成很誠懇他說:「你待我這樣好,我什麼都應該對你老實說。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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