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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話的藝術


  假如說話有藝術,聽話當然也有藝術。說話是創造,聽話是批評。說話目的在表現,聽話目的在瞭解與欣賞。不會說話的人往往會聽說話,正好比古今多少詩人文人所鄙薄的批評家——自己不能創作,或者創作失敗,便搖身一變而為批評大師,恰像倒運的竊賊,改行做了捕快。英國十八世紀小詩人顯斯頓(Shenstone)說:「失敗的詩人往往成為慍怒的批評家,正如劣酒能變好醋。」可是這裡既無嚴肅的批判,又非尖刻的攻擊,只求瞭解與欣賞。若要比批評,只算浪漫派印象派的批評。

  聽話包括三步:聽、瞭解與欣賞。聽話不像閱讀能自由選擇。話不投機,不能把對方兩片嘴唇當作書面一般拍的合上,把書推開了事。我們可以「聽而不聞」,效法對付囂張的厭物的辦法:「裝上排門,一無表示」,自己出神也好,入定也好。不過這辦法有不便處,譬如搬是弄非的人,便可以根據「不否認便是默認」的原則,把排門後面的弱者加以利用。或者「不聽不聞」更妥當些。從前有一位教士訓兒子為人之道:「當了客人,不可以哼歌曲,不要彈指頭,不要腳尖拍地——這種行為表示不在意。」但是這種行為正不妨偶一借用,於是出其不意,把說話轉換一個方向。當然,聽話而要逞自己的脾氣,又要不得罪人,需要很高的藝術。可是我們如要把自己磨揉得海綿一般,能儘量收受,就需要更高的修養。因為聽話的時候,咱們的自我往往像接在盒裡的彈簧人兒(Jack in the box),忽然會「哇」的探出頭來叫一聲「我受不了你」。要把它制服,只怕千錘百煉也是徒然。除非聽話的目的不為瞭解與欣賞,而另有作用。十九世紀英國詩人台勒爵士(Sir Henry Taylor)也是一位行政能員,他在談成功秘訣的「政治家」(The Statesman)一書中說:「不論『賽人』(Siren)的歌聲多麼悅耳,總不如傾聽的耳朵更能取悅『賽人』的心魂。」成功而得意的人大概早就發現了這個訣竅。並且還有許多「賽人」喜歡自居童話中的好女孩,一開口便有珍珠寶石紛紛亂滾。傾聽的耳朵來不及接受,得雙手高擎起盤子來收取——珍重地把文字的珠璣鑲嵌在筆記本裡,那麼「好女孩」一定還有更大的施與這種人的話並不必認真聽,不聽更好,只消凝神傾耳;也不需瞭解,只需擺出一副欣悅欽服的神態,便很足夠。假如已經聽見、瞭解,而生怕透露心中真情,不妨裝出一副笨木如豬的表情,「賽人」的心魂也不會過於苛求。

  聽人說話,最好效陶淵明讀書,不求甚解。若要細加注釋,未免瑣細。不過,不求甚解,總該懂得大意。如果自己未得真諦,反一筆抹煞,認為一切說話都是吹牛拍馬撒謊造謠,那就忘卻了說話根本是藝術,並非柴米油鹽類的日用必需品。責怪人家說話不真實,等於責怪一篇小說不是構自事實,一幅圖畫不如照相準確。說話之用譬如衣服,一方面遮掩身體,一方面襯托顯露身上某幾個部分。我們絕不譴責衣服掩飾真情,歪曲事實。假如赤條條一絲不掛,反惹人駭怪了。難道了個人的自我比一個人的身體更多自然美?

  誰都知道藝術品的真實並不指符合實事。亞利斯多德早說過:詩的真實不是史實。大概天生詩人比歷史家多。(詩人,我依照希臘字原義,指創造者。)而最普遍的創造是說話。夫子「述而不作」,又何嘗述而不作!不過我們糠戲聽故事或賞鑒其他藝術品,只求「詩的真實」(Poetic truth)。雖然明知是假,甘願信以為真。珂立支(Coleridge)所謂:「姑妄聽之」(Willing suspense of disbelief)。聽話的時候恰恰相反:「詩的真實」不能滿足我們,我們渴要知道的是事實。這種心清,恰和珂立支所說的相反,可叫做「寧可不信」(Un willing suspense of belief)。同時我們總借用亞利斯多德「必然與可能」(The inevitable and Probable)的原則來推定事實真相。舉幾個簡單的例。假如一位女士歎恨著說:「唉,我這一頭頭髮真麻煩,恨不得天生是禿子。」誰信以為真呢!依照「可能與必然」,推知她一定自知有一頭好頭髮。假如有人說:「某人拉我幫他忙,某機關又不肯放,真叫人為難。」他大概正在向某人鑽營,而某機關的位置在動搖,可能他鑽營尚未成功,認真在為難。假如某要人代表他負責的機關當眾闢謠,我們依照「必然與可能」的原則,恍然道:「哦!看來確有其事!」假如一個人過火的大吹大擂,他必定是對自己有所不足,很可能他把自己也哄騙在內,自己說過幾遍的話,便信以為真。假如一個人當面稱諛,那更需違反心願,寧可不信。他當然在盡交際的責任,說對方期待的話。很可能他看透了你意中的自己。假如一個人背後太熱心的稱讚一個無足稱讚的人,可能是最精巧的餡媚,準備拐幾個彎再送達那位被贊的人,比面諛更入耳洽心;也可能是上文那位教士訓兒子對付冤家的好辦法——過火的稱讚,能激起人家反感;也可能是借吹捧這人,來貶低那人。

  聽話而如此逐句細解,真要做到「水至清則無魚」了。我們很不必過分精明;雖然人人說話,能說話的人和其他藝術家一般罕有。辭令巧妙,只使我們欽慕「作者」的藝術,而拙劣的言詞,卻使我們喜愛了「作者」自己。

  說話的藝術愈高,愈增強我們的「寧可不信」,使我們懷疑,甚至恐懼。笨拙的話,像亞當夏娃遮掩下身的幾片樹葉,只表示他們的自慚形穢,願在天使面前掩飾醜陋。譬如小孩子的虛偽,哄大人給東西吃,假意問一聲「這是什麼?可以吃麼?」使人失笑,卻也得人愛憐。譬如逢到蛤蟆般渺小的人,把自己吹得牛一般大,我們不免同情憐憫,希望他天生就有牛一般大,免得他如此費力。逢到笨拙的餡媚,至少可以知道,他在表示要好。老實的罵人,往往只為表示自己如何賢德,並無多少惡意。一個人行為高尚,品性偉大,能使人敬慕,而他的弱點偏得人愛。乖巧的人曾說:「你若要得人愛,少顯露你的美德,多顯露你的過失。」又說:「人情從不原諒一個無需原諒的人。」憑這點人情來體會聽說話時的心理,尤為合適。我們欽佩羡慕巧妙的言辭,而言詞笨拙的人,卻獲得我們的同情和喜愛。大概說話究竟是凡人的藝術,而說話的人是上帝的創造。

  四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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