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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我的舅舅

  第一章

  我舅舅上個世紀(20世紀)末生活在世界上。有件事我們大家都知道:在中國,歷史以三十年為極限,我們不可能知道三十年以前的事。我舅舅比我大了三十多歲,所以他的事我就不大知道——更正確的說法是不該知道。他留下了一大堆的筆記、相片,除此之外,我還記得他的樣子。他是個膚色黝黑的大個子,年輕時頭髮很多,老了就禿了。他們那個時候的事情,我們知道的只是:當時燒煤,燒得整個天空烏煙障氣,而且大多數人騎車上班。自行車這種體育器械,在當年是一種代步工具,樣子和今天的也大不相同,在兩個輪子之間有一個三角形的鋼管架子,還有一根管子豎在此架子之上。流傳到現在的車裡有一小部分該管子上面有個車座,另一部分上面什麼都沒有;此種情形使考古學家大惑不解,有人說後一些車子的座子遺失了,還有人提出了更深刻的解釋——當時的人裡有一部分是受信任的,可以享受比較好的生活,有座的車就屬￿他們。另一部分人不受信任,所以必須一刻不停地折磨自己,才能得到活下去的權利,故而這種不帶座子的自行車就是他們對肛門、會陰部實施自殘自虐的工具。根據我的童年印象,這後一種說法頗為牽強。我還記得人們是怎樣騎自行車的。但是我不想和權威爭辯——上級現在還信任我,我也不想自討沒趣。

  我舅舅是個作家,但是在他生前一部作品也沒發表過,這是他不受信任的鐵證。因為這個原故,他的作品現在得以出版,並且堆積在書店裡無人問津。眾所周知,現在和那時大不一樣了,我們的社會發生了重大轉折,走向了光明。——不管怎麼說吧,作為外甥,我該為此大為歡喜,但是書商恐怕會有另一種結論。我舅舅才情如何,自然該由古典文學的研究者來評判,我知道的只是:現在紙張書籍根本不受歡迎,受歡迎的是電子書籍,還該有多媒體插圖。所以書商真的要讓我舅舅重見天日的話,就該多投點資,把我舅舅的書編得像點樣子。現在他們又找到我,讓我給他老人家寫一本傳記,其中必須包括他騎那種沒有座的自行車,並且要考據出他得了痔瘡,甚至前列腺癌。但是根據我掌握的材料,我舅舅患有各種疾病,包括關節炎、心臟病,但上述器官沒有一種長在肛門附近,是那種殘酷的車輛導致的。他死於一次電梯事故,一下子就被壓扁了,這是個讓人羡慕的死法,明顯地好于死於前列腺癌。這就使我很為難了。我本人是學歷史的,歷史是文科;所以我知道文科的導向原則——這就是說,一切形成文字的東西,都應當導向一個對我們有利的結論。我舅舅已經死了,讓他死於痔瘡、前列腺癌,對我們有利,就讓他這樣死,本無不可。但是這樣一來,我就不知死在電梯裡的那個老頭子是誰了。他死時我已經二十歲,記得事。當時他坐電梯要到十四樓,卻到了地下室,而且變得肢體殘缺。有人說,那電梯是廢品,每天都壞,還說管房子的收了包工頭的回扣。這樣說不夠「導向」——這樣他就是死於某個人的貪心、而不是死於制度的弊病了。必須另給他個死法。這個問題我能解決,因為我在中文系修了好幾年的寫作課,專門研究如何臭編的問題。

  有關歷史的導向原則,還有必要補充幾句,它是由兩個自相矛盾的要求組成的。其一是:一切史學的研究、討論,都要導出現在比過去好的結論;其二是:一切上述討論,都要導出現在比過去壞。第一個原則適用于文化、制度、物質生活,第二個適用於人。這麼說還是不明白。無數的史學同仁就因為弄不明白栽了跟頭。我有個最簡明的說法,那就是說到生活,就是今天比過去好;說到老百姓,那就是現在比過去壞。這樣導出的結論總是對我們有利的;但我不明白「我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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