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小波 > 似水流年 >  上一頁    下一頁


  假如我知道李先生沒死,只不過是暈了過去,那麼我肯定會去救他。雖然我當時很瘦,但是「文革」前的孩子重視體育,所以都有一把力氣,李先生又不重,我把他扛走沒什麼問題。但是當時我以為他有可能已經沒救了,在這種情況下,就該保護現場,等待警察。既然我拿不准他死沒死,還有第三種辦法:我去喊幾個人來,看看他死沒死。這個辦法我最不樂意。設想李先生已死,我又離開了現場,別人再撞上了,那時我再說我是第一個到達現場之人,誰還肯信?就算信了,對我更不好,他們會說,王二叫死人嚇跑了。如今到了不惑之年,我不怕人家說我膽小了。經過了插隊,當工人,數十年的時間,所到之處人都說我膽子非常大,膽大心黑,色膽包天,膽大妄為等等。偶爾有人說一句王二膽小,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可是在當時,我就怕人說我這個。因此我採取了第四個辦法,站在當地不動,看李先生是越抽越厲害還是越抽越硬邦。假如是後者,我就嚷嚷起來。假如是前者,我就過去扛他。誰知他很快就睜開了眼睛,坐起身來,這叫我大失所望。我轉過身去,準備走了。

  在李先生看來,那天早上的事就沒這麼輕鬆。當時他從香港趕來參加「文化革命」(後來他說,這是他這輩子犯的最大的錯誤),頭天晚上剛到礦院,早上就來貼大字報。誰知和別人起了爭執,遭人一腳踢成了重傷,暈倒在地。醒來一看,大出意料:原來沒躺在醫院裡,也沒人圍著他。踢他的人也不見了。只有一個半樁孩子在一邊看著,而且那孩子有姍姍離去之勢。所以他急忙叫我回去攙他一把。李先生說,當時他傷處極疼,沒人架一把一步也走不動。而我卻搖頭晃腦,好半天才走過去,可把他急壞了。所以等他能夠上,就一把摟住了我的脖子,再也不敢放,生伯我也跑了。結果到了醫院,我脖子上被箍出了一溜紫印。在這種情況下,我當然不肯再攙他回去,抽個冷子就跑掉了。這下又苦了李先生,他根本不認識回去的路,花了幾倍的工夫才回到了礦院。

  對於這件事我還有些補充。當時我不認識李先生,不知他是礦院的人。假如認識,搶救的態度會積極一點。我也不知他是被人擺平的,還以為他是在抽羊角瘋。假如知道,搶救的態度也會積極一點。做了這兩點辯護之後我也承認,當時我對死人特別有興趣,對活人不感興趣。李先生說,他對我當時的心情能夠理解。有件事他不能理解,就是那一腳踢得委實利害。只要再踢重一點,他就會變成我感興趣的人。

  李先生挨那一腳的事是這樣的:六七年大家都想寫些大字報貼出去,然後看見別人在自己寫的東西面前交頭按耳,議論紛紛,這和我今天想發表作品的心情是一樣的。頂叫人憤怒的是,自己辛辛苦苦寫了一夜,才貼出去就被人蓋掉。所以都在大字報上寫著:保留五日,保留十日,無奈根本沒人給你保留。那年頭為這種事吵嘴、動手的事也不知有多少。李先生的大宇報正貼在司機班一夥冒失鬼好不容易謅出的大字報上,而且被本主當場逮到。叉住了脖子和他理論,和他又理論不清。因此照他檔下踢了一腳,人家怎麼也想不到他會讓人踢個正著。當時我們院誰不知道司機班那夥人?只有李先生不知道。所以連挨揍的準備都沒有。這一腳踢出麻煩來了,眼見得李先生臉色也變了,眼珠子也翻了,軟軟地掛在人家手上。人家也怕吃人命官司,趕緊把他放在地上跑掉了。誰又能想到他還有救呢?假如送他上醫院,萬一他又沒救了呢?

  現在我們院的人都在背後叫李先生龜頭血腫,包括那些沒結婚的小姑娘。她們說,李先生原是日本人,姓龜頭,名血腫。這是不對的。李先生從未到過日本。他叫這個名字,是因為他挨了一腳後,十分氣憤,就把醫院的診斷書抄出來尋求公道,那診斷中有這樣的字句:「陰囊挫傷,龜頭血腫」。他尋到的公道就是從此被叫作龜頭血腫,一腫二十三年,至今還沒消。

  02

  十幾年後,我到當年李先生拿博士的學校裡讀書。李先生畢業後還在這兒任了兩年教,所以不少人還記著他。人家對他的評價是:性情火爆,頑固到底,才華橫溢。乍一聽只覺得自己的英文出了問題:李先生性情火爆?他是最不火爆的呀!

  李先生的才華橫溢我倒是見過,那是在他被人龜頭血腫了之後。他連篇累牘地寫出了長篇大字報,論證龜頭血腫的問題。第一篇大字報開頭是這樣的:李某不幸,慘遭小人毒手,業已將經過及醫院診斷,披露於大字報。怎知末獲礦院君子同情,反遭物議;兄弟不得不再將龜頭血腫之事,告白于諸君子云云。

  這篇大字報的背景是這樣的:他把醫院的診斷畫成大字報貼出來,就有些道學的人在上面批:這種東西也貼出來,下流!無恥!至於他怎麼挨了人踢,卻沒人理會。所以李先生在大字報裡強調:李某人的龜頭,並非先天血腫,而是被人踢的。

  李先生在大字報裡說,他絕不是因為吃了虧,想要對方怎樣賠罪才寫大字報。他要說的是:龜頭血腫很不好,龜頭血腫很疼。龜頭血腫應該否定,絕不要再有人龜頭血腫。他這些話都被人看成了奇談怪論。到這時,他回來有段日子了,大家也都認識他。在食堂裡大師傅勸他;小李呀,拉倒吧。瞧瞧你被人踢的那個地方,不好張揚。李先生果然頑固,高聲說:師傅,這話不對。人家踢我,可不是我伸出龜頭讓他踢的!踢到這裡就拉倒,以後都往這裡踢!

  雖然沒有人同意李先生的意見,但是李先生的大字報可有人看。他就一論龜頭血腫,二論龜頭血腫,三論四論地往外貼。在三論裡他談到以下問題:

  近來我們討論了龜頭血腫,很多人不瞭解問題的嚴重,不肯認真對待,反而一味噎笑。須知但凡男人都生有龜頭,這是不爭的事實。龜頭挨踢,就會血腫,而且很疼,這也是不爭的事實。不爭的事實,何可笑之有?不爭的事實,又豈可不認真對待之?他這麼論來論去,直把別人的肚子都要笑破。依我看,這龜頭血腫之名,純粹是他自己掙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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