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海鴒 > 不嫁則已 | 上頁 下頁
二十七


  譚小雨看看爸爸,看看媽媽,完全無法確定誰真誰假。

  判決的日子到了。仍是在小雨媽媽的房間。小雨、會揚、靈芝都在家裡,但是兩個長輩意見一致地要求他們在別的屋裡呆著。他們只好在客廳裡等。小雨媽媽的房門關著,聽得到屋裡說話的聲音,但說的什麼卻無法聽清。三人等待。等待的滋味難以忍受。靈芝站了起來。

  「我去聽聽?」

  小雨生氣地制止了她:「別去!」她不願違背父母的意志,何況,靈芝再怎麼說還是一個外人。靈芝只好坐下。三個人默默等。

  小雨媽媽屋,法官正在宣佈判決書。雖然是在民居不是在法庭,法官宣讀時仍然是一板一眼字正腔圓。

  「原告譚文冼訴被告袁潔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王士軍獨任審判,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被告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我與被告結婚後初期感情較好,但自被告生病後心理、行為發生了很大變化,猜疑多慮,曾數次因對打給我的電話做過多盤問而延誤我搶救病人的時間,其中一次險些造成不可逆後果。雙方因類似種種性格及對生活的態度不同產生矛盾。另被告在生病期間生活不能自理,我盡到了做丈夫的責任為其尋醫問藥,同時還要工作,我已感到身心疲憊。自1994年開始我們已不在一室居住,雙方已無夫妻生活,故要求與被告離婚。

  「被告辯稱,我們夫妻婚後感情一直較好,因性格的差異時有矛盾,但並未影響我們的感情。且在我生病期間,原告一直對我盡心照顧,更充分證明我們之間是有感情的;另不在一室居住是為不影響原告工作,夫妻生活尚屬和諧,故不同意離婚……」

  客廳裡,三個年輕人細細捕捉關著門的房間裡傳出的聲音,仍是一無所獲。到後來連會揚都忍不住了,小聲問妻子:「小雨,你分析到底是你爸說了假話還是你媽說了假話?」

  小雨制止他:「別說話!」繼續做專心傾聽狀。事實上,她是不願同任何人用這樣的口氣來議論她的父母。她愛媽媽,也愛爸爸。會揚這才意識到了這點,理解地、安慰地、略含歉意地摟住了她的肩。小雨的眼圈立刻紅了。

  屋裡,法官的宣判到了最後的關鍵時刻。

  「本院認為,夫妻關係的維繫應以感情為基礎,原、被告系自由戀愛自主結婚感情基礎深厚。原、被告婚後較長時間夫妻感情較好,雖因性格上的差異時有矛盾,但夫妻感情尚未達到破裂的程度。且被告現患重疾,生活不能自理。故原告應放棄離婚之念,珍惜雙方的夫妻感情,以家庭利益為重。綜上所述,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譚文冼離婚之訴訟要求。案件受理費五十元,由原告譚文冼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于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

  「審判員王士軍。2000年10月19日。書記員張偉。」

  在聽到法官說不服本判決可上訴時,小雨媽媽猛然扭臉看丈夫的臉。那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

  靈芝早就做好飯了,可是譚教授仍沒有回來,小雨媽媽扭著脖子一個勁地向窗外看,看不見丈夫歸來的身影。不期然聽到了家門開的聲音,接著聽到靈芝的招呼聲:「叔叔回來了?」

  那一刻,小雨媽媽心裡的喜悅感激無以言說。高聲地吩咐靈芝:「開飯靈芝!都上飯廳吃!家裡統共三個人還分兩下裡吃,是缺少點兒熱乎氣兒。」又叫丈夫:「文冼!洗洗手喘口氣兒準備吃飯。」

  譚教授在他的屋裡答:「我在醫院裡吃過了。」

  小雨媽媽有點不安。等了一會,高聲地又問:「你幹嗎哪?」

  「有點事兒。」

  他正在往一隻箱子裡收拾東西,又去衛生間拿洗漱用具,小雨媽媽在床上只能聽到他來來回回的腳步,不知他在幹什麼,他要幹什麼,心裡越發不安,想了想,拿起拐棍去夠輪椅,想親自過去看。正在她努力做這一切的時候,譚教授提箱子出現在了她的房門口。

  「我走了。」

  「……出差?」

  「不。我出去住。免得到時候有嘴說不清楚。」

  小雨媽媽身子晃了一下,這一擊是太沉重了:「你要去哪裡住?」

  「暫時住辦公室。」

  「這事小雨知不知道?」

  「小雨知不知道都無關緊要。」

  「就是說,你已經下定決心了?」

  「對。」

  「還要上訴?」

  「我走了。」

  小雨媽媽直直地坐在床上,傾聽丈夫遠去的腳步,大門「砰」地關上,她微微一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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