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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薇薇的女朋友(4)


  張永紅走馬燈似的交著男朋友。她的男朋友來源不一,有單位的同事,有中學的同學,有住一條馬路的鄰居,甚至有一個是她負責抄煤氣表的地段裡一個用戶。她很難說有多少喜歡他們,她選擇他們做朋友的原因其實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們喜歡她。他們的喜歡是能為她撐腰的,喜歡她的人越多,她的腰杆就越硬。她的那個家呀!除了替她掙羞辱,還能掙什麼,還不都靠她自己了。她裝束摩登,形貌出眾,身後簇擁著男孩子,個個都像僕人一樣,言聽計從,招來妒忌的目光。這是她親手為自己繪製的圖畫,哪怕有一筆劃歪了,也是她畫上去的。她特別善於捕捉那些欣賞她的目光,再使些小手腕,將欣賞發展成喜歡,就到此為止,又去注意下一個了。這樣大的吞吐量,而後來者從不會斷檔,就好像是一支義勇軍的隊伍。他們從她那有始無終的圈套裡經過,留下曇花一現卻難以磨滅的記憶。因為那大多是在他們人生的初期,最容易汲取印象,這使他們一生都以為女人是撲朔迷離的。張永紅自己呢?男朋友拉洋片似的從眼前過去,都是淺嘗輒止,並沒有太深的苦樂經驗,心倒麻木了,覺不出什麼刺激,像起了一層殼似的。所以,面上看起來很活躍,底下其實是靜如止水。

  現在,張永紅和男朋友約會,幾乎都要拉薇薇到場,薇薇是個俗話裡的電燈泡。這「電燈泡」也是做觀眾的意思,約會就變成展覽,最合張永紅心意了。要換個女朋友,是斷斷不肯做「電燈泡」的,可薇薇不是有心眼的,又天生喜歡快活,還很感激張永紅總是叫上她。她也處在對男孩留意的年紀,學校裡男女生間都不說話,抱著不無做作的矜持態度,內心卻一無二致地渴望交往。張永紅帶著她去約會,她掩飾不住興奮的心情,有點不識趣地話多,沒有守「電燈泡」的本分。張永紅卻並不見怪,相反還有一種滿足的心情。那男朋友起先覺著薇薇聒噪,喧賓奪主,並且經常被張永紅推出做替身,錯承了他的殷勤,叫他有苦說不出。但漸漸地,因追求張永紅太累,懷了受挫敗的傷痛,面對薇薇的如火熱情,不覺把目光移到了薇薇身上。雖說不免有些退而求其次的味道,可年輕人總是善於發掘優點的。於是,主次便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這些哪裡瞞得過張永紅呢?她稍一看出端倪,便立即將男朋友打發了,是先下手為強。想到薇薇的男朋友是她不要的,失落中又有了一絲安慰。

  當男朋友單獨來與薇薇約會的時候,她自然是又驚又喜,卻做出勉強的表情。這倒不是因為那是被張永紅不要的,怕貶了身價;只是她以為男孩提出邀請,女孩就該這樣。這都是從張永紅那裡學來的。她學來的還有頻繁地更換男朋友,當然,這些男朋友一律是從張永紅那裡敗下陣來的。薇薇內心裡一直是羡慕張永紅的,一招一式都跟著她走,親聞目睹她交男朋友,早盼著有朝一日練練身手。不過,她再跟張永紅學,也只是學的皮毛,走走形式而已,內心還是她自己的。她首先是抗不住別人的對她好,再就是天生有熱情要善待別人,所以是不忍那麼拾一個扔一個的,架子也擺不足。又因為總是處在旁觀的位置,得以冷靜看人,所以,還是有自己喜歡與不喜歡的原則。於是,三五輪下來,她就有了一個比較固定的男朋友,雖不是如火如荼的,卻呈現穩步發展的趨勢。每個星期見一兩回面,看一場電影,逛一回馬路。分手也不是十八相送式的,卻說好下回再見,從不爽約。是那種可以將純潔關係一直保持到婚禮舉行的戀愛。你說平淡是平淡了些,可許多幸福和諧的婚姻生活,都是從這裡起步的。這時候,薇薇已經在市區一家區級醫院實習,做一名開刀間的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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