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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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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章出場的主要人物 李遠達:野民嶺李家寨李氏族長。我的曾祖父。(1860年 至1908年) 李明達:我的二曾祖。(1862年至l918年) 古鴻光:野民嶺古家莊的財主。我的姥爺。(1874年至 1928年) 古鴻明:古鴻光的二弟。灶臺山匪首。(1876年至l916 年) 韓宗吾:野民嶺韓家寨的財主。(?至1908年) 曹為仁:野民嶺曹家集的財主。(?至1928年) 梁裕明:林山縣知縣。(?至1908年) 張五魁:太子崖匪首。(?至1928年) 劉海兒:望龍山匪首。(?至1931年) 康大鵬:望龍山匪首。(生卒年不詳) 一、狗頭金事件 公元l908年,在中國的歷史上為光緒三十四年。論干支則為戊申。大清王朝似乎沒有發生什麼大事。這一年的正月,北方似乎有些地方發生了雪災,但並不是很嚴重,所以並沒有記載罕見,一時市井爭相來吃。巡撫大人知道了,就把古家老祖宗喚到府上來烤制紅薯。巡撫大人嘗過,味道好極了。巡撫大人便把古家老祖宗留在府上,專職烤紅薯。後來,那巡撫大人失寵獲罪,被革職充軍,府上的傭人統統遣散,古家老祖宗竟在混亂之中裹挾了許多金銀逃回野民嶺,購置山地房產,古家由此暴富。此種傳說真偽,不得而知。但到了道光年間,古家已佔有野民嶺大量土地和山林。在古家莊和林山縣有莊園兩處,家庭住宅在野民嶺闊綽無比,有房樓三座,另有過街樓和一座戲樓,可惜1939年秋天被日本人放火燒毀了,不然應是野民嶺的一景。古家雇傭長工、管家、奴婢、牛羊豬官百餘人,另有家丁百餘人,並在省城開有商號店鋪貨棧多處。古鴻光的曾祖父古居平曾自印銀票在野民嶺流通,其鼎盛時期,幾乎控制了野民嶺的經濟命脈。到古鴻光的祖父和父親兩代,因吸食鴉片,家業逐漸衰敗,省城的買賣全部易主。到古鴻光這一代,古家已非昔日可比,但古鴻光雄心勃勃,要重振家業。 這裡我要告訴讀者:古鴻光是我的姥爺。古鴻光的小女兒古玉雪是我的母親。為了我的出生,古玉雪付出了慘重的代價。這件事我在第五章才能說到,在此先伏下一筆。 我的姥爺古鴻光共兄弟三人。二弟古鴻明在灶臺山拉杆為匪,人稱"灶爺"。傳說灶爺長得人高馬大,面色黝黑,十分兇惡。姥爺的三弟古鴻洲,於l905年留學日本。古鴻洲應該是野民嶺第一個走向世界的人物。1913年,他從日本回來,先在武昌任職,後來與同僚失和,回到林山縣,做了林山縣民國第一任縣長。他任縣長第一年,興辦了林山縣第一個師範學堂,為後來出現的共產黨和國民黨培養了一批幹部人才。傳說我三姥爺為人謙和,接人待物,紳士風度,不似我姥爺和二姥爺那樣橫行霸道。關於古鴻洲的故事,我後面還要提到。 太陽偏西的時候,曹滿川進了古家莊,走進古鴻光家的院子。一個時辰之後,曹滿川喜氣洋洋地出來了。曹滿川把撿到的那塊石頭,賣給了古鴻光。這是怎樣的一塊石頭呢? 古鴻光懂眼,他認定這塊石頭就是傳說中的狗頭金。古鴻光經過一番討價還價,給了曹滿川五百兩銀子。 這裡要說明一下:曹滿川用那塊狗頭金換了古鴻光五百兩銀子之後,第二天就失蹤了。關於曹滿川的失蹤,野民嶺有幾種傳說--第一種傳說:曹滿川是一個吃喝嫖賭的好手,那些銀子,他自然不能在野民嶺這個窮地方消費,他帶上銀子到省城吃喝玩樂去了。花光吃盡之後,死在了外邊。第二種傳說:曹滿川被古鴻光滅口了,聰明過人的古鴻光怎麼會相信曹滿川不對別人講狗頭金的事情呢,古鴻光對這件事情需要保密。傳說曹滿川被古鴻光的家丁活活勒死,埋進了古家的豬圈。第三種傳說:曹滿川揣著五百銀子回到曹家集,喝得大醉,被山匪劫走了銀子,屍體被拋下山崖。 這件事情還有一句後話,曹為仁知道了那塊石頭的真實價值之後,那塊石頭已經被古鴻光買去了,曹為仁追悔莫及,很是心疼了一陣子。人們說,按講曹為仁也算做是南嶺的富戶了。可他畢竟是個土財主,他無論如何也抵不上古鴻光的目光。 那天,古鴻光坐在他的書房裡,掂量著從曹滿川手裡買來的那塊石頭,他細細想著,心就野了起來,他看中的不是這一塊狗頭金,他想到了韓家寨那條後溝。他認定那條後溝絕不會出產一塊狗頭金。古鴻光想了一會兒,就差家人到灶臺山請灶爺下山商議這件事。然後又修書一封,派管家張華送到韓家寨的族長韓宗吾那裡,商量買那條溝。 韓宗吾是韓家寨的財主。傳說中的韓宗吾身高八尺,是一個武藝超人的大漢。韓宗吾曾經在省城的鏢局做過鏢頭。後來年紀大了,便掛鏢歸田。也有傳說他因為走丟了一趟鏢,被鏢局開缺回家的。韓宗吾脾氣倔強耿直,疏財善交,偶爾扶危濟困,在野民嶺頗有些名氣。野民嶺的土匪,大多都買他的面子,不到韓家寨生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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