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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


  一則,何謂秦文明?引起兩千餘年爭論不休的秦文明,究竟是指商鞅變法之前的早秦文明,還是指商鞅變法之後的新秦文明?若指前者,落後無疑。然在事實上,早秦文明卻絕非後人爭論的秦文明,大約也不會是此等理念持有者所謂的秦文明。若指後者,則顯然有違歷史事實——在歷代評判言論中,沒有人將早秦文明作為否定對象,而只明確地否定戰國秦文明與帝國秦文明。同時,也有違高端文明時代的普遍共識——當代歷史認知中的秦文明,沒有人理解為早秦文明。這裡的混亂是:說者將商鞅變法之前的秦文明與商鞅變法之後的秦文明不作區分,囫圇地以秦人族群發源地為根基,將早秦文明看做戰國秦文明與帝國秦文明,又一體認定為落後文明。

  我們需要強調的一個基本認知是:凡是涉及秦文明評判的歷史論著或民間認定,人們所說的「秦文明」,一定是變法之後的戰國秦文明與一統華夏後的帝國秦文明,而不是早秦文明。若將這兩個時期的秦文明都看做「落後文明」,而將這兩個時期的山東六國文明看做「先進文明」,那就是明白無誤地脫離了高端文明時代的基本歷史價值觀,不是這裡要澄清的問題了。

  二則,秦人族群起源。這個問題之所以基本,在於它是秦為「落後文明」這一論斷的根基。秦人究竟起源于東方華夏,還是本來就是西方戎狄?在當代中國民族史學界有爭論,在當代歷史學界也有爭論。然則,在此前的中國歷史上卻大不相同:隋唐之前基本無爭論,隋唐時期始有「秦人起自西戎」說出現。

  從問題本身說,《史記》明確記載了秦人族群的起源與遷徙,明確認定:秦人是大禹時代的主要治水部族之一,始祖首領是大業、大費(一說伯益);商滅夏的鳴條之戰,商人與秦人結盟,秦人尚是參戰主力之一;殷商中後期,秦部族成為鎮守西陲的軍旅部族,蜚廉、惡來是其首領;西周之世,秦人不願臣服周室,流落西部戎狄區域,後漸漸歸附臣服于周;西周末期的鎬京之亂,周平王敦請秦人勤王救周,秦始成為東周的開國諸侯。認真分析史料,秦人族群的歷史足跡並不混亂,司馬遷的記載很清楚,甚或連秦族的分支演變都大體一一列出了。

  春秋之世,秦國尚不強大,故以「蠻夷」指斥秦國者不是沒有,然實在極少。即或有,也並非起源確指之意,而僅僅表示一種輕蔑。戰國之世,秦國在變法之後強大,指斥秦人為「蠻夷」者遂驟然增多。然就其實質論,如同「虎狼說」一樣,都是洩憤罵辭,而非認真確指。在中國歷史上,此等基於邦國族群仇恨而生出的相互攻訐現象多多。最早者,便有周族罵商族為「戎殷」、「蠢戎」;其後的南北朝人,又相互罵為「北虜」、「島夷」;春秋戰國時,中原渚侯則罵楚為「荊蠻」、秦為「戎狄」等等。若以此等言辭作為族群起源之評判依據,殊非偏執哉!唯其如此,西漢之世為秦立史,秦人的起源與遷徙歷史,根本不是疑點。

  司馬遷作史的原則是「信則存信,疑則存疑」。對一個西漢持否定評判的先代族群,若有如此重大的「非我族類」的事實,豈能不如實記載?姑且不說事實,即或是疑點,司馬遷也必會如實記載下「人或曰」之類的話語,以期引起人們注意。然,《史記》中卻從未見此等跡象。顯然,秦人是否中原族群,直至西漢並無大的爭論。其後直至隋代,也沒有大的爭論。秦人族群被「認定」為西部戎狄,僅僅只是起自唐代。如前所引,《隋書》中方有「秦人起自西戎」之說。分析歷史,這顯然是唐人的政治需要:以秦族起源類比於起自北周胡族的隋,影射隋之短命如秦而已。此歷史惡習也,並無基於事實的公正探究立場,不當為憑。

  秦族起源問題之爭論,恰恰是在當代濫觴了。歷史學家蒙文通於上世紀六十年代提出「秦人戎狄」說,並以《秦之社會》及《秦為戎族考》論證,推定秦族群與驪山戎皆為「犬戎」。之後,隨即出現了「秦人東來」說,以衛聚賢、黃文弼等的《中國民族的來源》、《秦為東方民族考》為代表,認定秦人為中原族群。後一論說,自不待言。以蒙氏「秦人戎狄」說而論,實則是依據史書中的種種零星言論推演而成。這種推演,曾被近年故去的著名秦史專家馬非百先生批評為:「蒙氏以此為據,殊屬偏執。」

  作為學術研究,學人持何觀點,原本無可厚非。我們要說的是:原本不是問題的秦人族群起源,何以突然竟成了問題。僅僅是那些上古史書中的星星點點的攻訐言論起作用麼?果真如此,《史記》中對楚族也有「荊蠻」「南蠻」之說,更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攻訐,如何楚人起源不成其為問題,從來沒有引起過大規模的爭論?當「落後文明」說與「秦為戎狄」說聯結起來的時候,我們的歷史意識中潛藏的一種既定的東西才彰顯出來:「落後文明」說以「秦為戎狄」說為依據,「秦為戎狄」說則為「落後文明」說尋找族群根基。雖然,「秦為戎狄」說與「落後文明」說,都並未成為普遍認知,但多有學者在高端文明時代依然重複並維護一個古老的荒謬定式,足見我們這個民族對文明歷史的審視,將會有多麼艱難!

  三則,秦部族果真西戎部族,又當如何?在高端文明時代,將族群起源地看做判定文明先進或落後的根據,未免太過墮入西方史學的舊定式了。西方歷史意識曾以羅馬征服希臘為例證,生髮出一種理念:落後文明征服先進文明,在歷史上多有發生。就羅馬與希臘而言,當時的羅馬族群是落後文明無疑,羅馬征服希臘也是純粹的武力吞併,體現了「落後文明征服先進文明」的典型方式。然則,將這一理念延伸為某種定式,認為一個特定族群的早期狀態便是其永久的文明定性依據,顯然是荒誕的。由此而將秦文明與征服希臘的落後羅馬文明等同,同樣是荒誕的。

  高端文明時代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觀是:無論秦人是否戎狄,都不能因此而否認秦國在深徹變法之後,在兩次文明大創造後形成新文明形態的歷史事實。戰國秦創造出了戰時法治國家的新文明形態,滅六國之後秦更創造出了新的大一統國家的文明形態。這一歷史事實說明:就基於文明內涵的歷史定性而言,一個民族的文明先進與否,與其族群發源地及早期狀態並無必然性關係。在文明史評判的意義上,族群發源地完全可忽略不計。若認定族群早期落後,其文明便必然永遠落後,秦人即或全面變法移風易俗自我更新國家強大,依舊還是落後文明。果真如此,豈非製造出一種荒謬絕倫的「歷史血統論」——民族生成永久地決定其文明性質!

  誠如此,歷史的發展何在,民族的奮進有何價值?

  從高端文明時代應當具有的文明視野出發,這一觀念已經為諸多先秦史及秦漢史研究家所拋棄了。然則,它依然是一種堂堂見諸多種論著的流行理念。最基本的文明性質判定,本來是高端文明時代審視原生文明時代最應該獲得普遍認知的第一問題。實則恰恰不然,我們這個高端文明時代依然存在著「秦為落後文明,山東六國為先進文明」的認定。歷史學界尚且如此,遑論民眾之普遍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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