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孫皓暉 > 大秦帝國五 | 上頁 下頁 |
| 二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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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得留意的是,楚國撇開東周王室于不顧而自行稱王,在春秋初期是震驚天下的大事。歷史地看,這一事件對楚國具有極為深遠的影響。其一,楚國自行稱王,意味著對當時中國禮法的極大破壞,由是開始了中原諸侯長期歧視楚國的歷史。其二,周王室斷然拒絕提高楚君封號,意味著對楚族自覺融入中原文明的拒絕,意味著無視楚族安定江漢的巨大功勳,激起了楚人部族的強烈逆反之心,由是大大淡化了楚國對中原文明的遵奉,大大減弱了自覺靠攏中原文明的仿效性,從而開始了自行其是的發展。這是一種國家發展心理,雖沒有清晰自覺的目標論述,其國家行為卻實實在在地表現了出來。 周桓王拒絕提高楚君封號後,《史記》記載的熊通的說法頗具意味:「吾先鬻熊,文王之師(將)也,蚤(早)終。成王舉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蠻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熊通說的是這樣三層意思。其一,歷代楚人對周室有功。從周文王起,楚君便是周之將軍,楚人是周之士兵,成王雖以子、男低爵封我楚地,然我族還是平定了江漢諸部,為天下立了大功。其二,楚人以效命天子的中原文明諸侯國自居,視其餘部族為蠻夷。其三,周王如此做法,傷楚人太甚!實際上,熊通已經將日後形成為楚國國家心態的根本因素,酣暢淋漓地宣示了出來。 楚人的這種心態,中原諸侯很早就有警覺。 《左傳·成公四年》載:魯成公到晉國朝聘,晉景公自大,不敬成公;魯成公大感羞辱,回國後謀劃結盟楚國而背叛晉國。大臣季文子勸阻,將晉國與楚國比較,說了一段頗具代表性的話:「不可。晉雖無道,未可叛也。(晉)國大、臣睦、而邇(近)于我,諸侯聽焉,未可以貳(叛)。史佚之《志》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愛)我乎!」這裡的關鍵詞是:楚非吾族;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左傳·襄公八年》又載:鄭國遭受攻伐,楚國出兵援救。鄭國脫險之後,會商是否臣服楚國,大夫子展說的是:「楚雖救我,將安用之?親我無成,鄙我是欲,不可從也!」也就說,楚國雖然救了鄭國,但其用心不清楚,楚國不會親佑我,而是要鄙視壓制我,所以不能服從。 如此受楚之恩又如此顧忌猜疑,很難用一般理由解釋。 當時,與楚國同受中原文明歧視者,是秦國。然則,秦國對這種歧視,卻沒有楚國那般強烈的逆反之心,而是始終將這等歧視看作強者對弱者的歧視。故此,無論山東士人如何拒絕進入秦國,秦國都滿懷渴望地向天下求賢,孜孜不倦地改變著自己,強大著自己。當然,這兩種不同的歷史道路後面,還隱藏著一個重要因素:中原文明對秦國的歧視與對楚國的歧視有所不同。畢竟,秦為東周勤王靖難而受封的大諸侯,其赫赫功業天下皆知。中原諸侯所歧視者,多少帶有一種酸忌心態,故多為咒駡譏刺秦風習野蠻愚昧,少有「非我族類」之類的根本性警戒。是故,秦國的民歌能被孔子收進《詩經》,而有了《秦風》篇章;而楚國作為春秋大國,不可能沒有進入孔子視野的詩章,然《詩經》卻沒有《楚風》篇章。這種取捨,在素來將文獻整理看作為天下樹立正義標尺的儒家眼裡,是非常重大的禮樂史筆,其背後的理念根基不會是任何瑣碎緣由,只能是「非我族類」之類的根本鄙夷。 其後時代,由於中原文明對楚國的鄙視,也由於楚國對此等鄙視的逆反之心,兩者交相作用,使楚國走上了一條始終固守舊傳統而不願過分靠攏中原文明的道路。見諸於實踐,便是只求北上爭霸,而畏懼以中原變法強國為楷模革新楚國,始終奉行著雖然也有些許變化的傳統舊制。 楚國傳統體制的根本點,是大族分治。 楚國起于江漢,及至春秋中後期已經吞滅二十一國,整個春秋戰國兩個時代,楚共計滅國四十餘個,是滅國占地最多的戰國。須得留意的是,整個西周時期與春秋初期,是楚國形成國家框架傳統的原生文明時期。這一時期,楚國的擴展方式與中原諸侯有很大的不同。正是這種不同,形成了楚國遠遠強于中原各國的分治傳統。 西周時期,中原諸侯的封地大小皆由王室冊封決定,不能自行擴展。所以在西周時期,中原諸侯不存在自決盈縮的問題。而楚國不同,由於地理偏遠江漢叢莽,加之又不是周室的原封諸侯,而是自生自滅一般性的承認式小諸侯,故此可以自行吞併相鄰部族,從而不斷擴大土地民眾。及至春秋,中原諸侯開始了相互吞滅。由於中原諸侯無論大小都是經天子冊封確認的邦國,政權意識強烈,故這種吞滅只能以刀兵征伐的戰爭方式進行。即或戰勝國有意保留被滅之國的君主族利益,也是以重新賜封的形式確認,被滅君族從此成為戰勝國君主的治下臣民,而不是以原有邦國為根基的盟約臣服。故此,不管中原諸侯吞滅多少個小國,被吞滅的君主部族都很難形成治權獨立的封邑部族。當然,中原大國賜封功臣的封地擁有何種相對程度的治權,也是君主可以決定的。也就是說,法令變更的阻力相對要小許多。 楚國不然。 如果說中原諸侯擴張只有一種方式,那麼楚國的擴張則至少有兩種方式。 由於擴張方式的不同,其後形成的權力框架與政治傳統也不同。 楚國擴張方式一,是迫使相鄰部族臣服的軟擴張。與當時楚國相鄰的部族,都是未曾「王化」的部族,也就是未受王權承認的自生自滅部族。化外之民,此之謂也。這種或居山地密林,或居大川水畔的漁獵部族,既沒有正式的政權形式,也沒有濃烈的權力意識,只要生計相對安穩,臣服於某種有威脅的權力還是堅持自治自立,並無非此即彼之強固要求。春秋時期,分佈在江漢山川、江南嶺南以及吳越地帶的這種自在發展的部族尚有多多。 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在楚國崛起之前,整個南中國的族群基本上全部處於自治自立自生自滅的狀態。其時,在這片由遼闊湖泊江河與雄峻連綿高山交織而成的廣袤地帶,只有楚國接受了中原王室的封爵,是具有相對發達政權形式的邦國。也就是說,這一地帶只有楚國有持續擴張的社會組織條件。然則,楚國若要如同中原諸侯那般以武力連續不斷地吞滅這些部族,也顯然力不能及。於是,基於前述歷史原因,便有了種種以盟約稱臣方式完成的軟擴張。這種軟擴張,就其實質而言,不妨看做一種整合,一種兼併,一種文明化入。是故,這種擴張必然帶有雙方相互妥協的一面。 這種妥協的最基本方面,在楚國而言,是允許臣服部族繼續在自己原有的土地上大體以原有方式自治自立地生存,可以擁有自己的封邑武裝,且楚國君主不能任意奪其封邑;在臣服部族而言,則接受楚國君主為自己的上層權力,接受其封賞懲罰與行動號令。於是,臣服部族變成了楚國的臣民,臣服部族原有的生存土地發生了名義上的變更,變成了國君賜予的封邑,臣服部族必須向楚國君主納貢(不是賦稅),且不能叛楚自立。楚國前期最大的權臣部族若敖氏(鬥氏、成氏為其分支)、蔫氏、伍氏以及楚國中後期的項氏,都屬於這種軟擴張進來的老世族。基於利益平衡,也基於強化聯盟,這種軟擴張一旦成立,臣服部族的族領便可以依本族實力的大小,在楚國做大小不等的官吏,以至做到要害權臣者不在少數。 楚國擴張方式二,武力吞併。對於擁有良好生存土地而又拒絕臣服的部族,楚國便仿效中原諸侯,以武力吞滅之。對於被吞滅部族及其土地,楚國有完全的處置權。於是,必然的情勢是:這些部族人群被直接納入了君主部族直轄的族群,這些土地也變成了君主部族所佔有的土地。也就是說,被武力吞併的部族與土地,變成了由邦國直接治理的土地與人民。由於有軟擴張而來的封邑部族相對比,隨著時間的推移,楚人便將這種被武力吞併而喪失自治(改由王治)的部族漸漸視作了王族勢力,甚或直接看作王族分支。楚國後來的昭、屈、景三大族,以及莊氏部族、黃氏部族,之所以被諸多史家認定為楚國王族分支,原因在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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