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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特赦一批罪犯的建議 (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四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建議:在慶祝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十周年的時候,特赦一批確實已經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 我國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已經取得了偉大勝利。我們的祖國欣欣向榮,生產建設蓬勃發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空前鞏固和強大。全國人民的政治覺悟和組織程度空前提高。國家的政治經濟情況極為良好。党和人民政府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罪犯實行的懲辦和寬大相結合、勞動改造和思想教育相結合的政策,已經獲得偉大的成績。在押各種罪犯中的多數已經得到不同程度的改造,有不少人確實已經改惡從善。根據這種情況,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認為,在慶祝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十周年的時候,對於一批確實已經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宣佈實行特赦是適宜的。採取這個措施,將更有利於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對於這些罪犯和其他在押罪犯的繼續改造,都有重大的教育作用。這將使他們感到在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制度下,只要改惡從善,都有自己的前途。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考慮上述建議,並且作出相應的決議。[1] 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四日 根據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八日《人民日報》刊印。 注釋 [1]第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一九五九年九月十七日通過了《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罪犯的決定》。同日,劉少奇簽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特赦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