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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西藏問題和臺灣問題[1] (一九五九年五月十日) 我們有兩個問題沒有解決,西藏問題和臺灣問題。現在開始解決西藏問題。西藏面積不小,有一百二十萬平方公里,相當於十二個民主德國。可是西藏地區的人口只有一百二十萬。有人問中國共產黨為什麼長久不解決西藏問題,這主要是因為我們黨過去很少與藏族接觸,我們有意地把西藏的社會改革推遲。過去我們和達賴喇嘛[2]達成的口頭協議是,在一九六二年以後再對西藏進行民主改革。過早了條件不成熟,這也和西藏的農奴制有關。西藏勞動群眾占百分之九十五,剝削者占百分之五,也就是說有六萬人是剝削者。我們要分化他們,爭取一部分。現在條件成熟了,不要等到一九六三年了。這就要謝謝尼赫魯[3]和西藏叛亂分子。他們的武裝叛亂為我們提供了現在就在西藏進行改革的理由。叛亂分子拿起槍來打我們,這樣就可以看清,他們誰是站在我們這邊的,誰是搞叛亂的。 全部藏族人口不是一百二十萬,而是三百萬。一百二十萬在西藏,一百八十萬分佈在川西、甘南、雲南及青海北部。這一百八十萬人中也有過叛亂,我們進行了平叛,現在已經基本上解決了問題。外國人武裝了藏族反動統治者,很多喇嘛廟都曾經是叛亂者的根據地。現在在這一百八十萬藏民聚居的地區建立了黨組織,進行了土地改革,解放了農奴,建立了農業生產合作社。過去喇嘛不參加生產,現在百分之九十的喇嘛都參加生產了。人民組織了武裝自衛隊。 現在西藏問題好解決了,第一步是民主革命,把農奴主的土地分給農奴,第二步再組織合作社。六萬農奴主中約有一萬人逃到印度了,其餘沒有走的可分為左、中、右三派,我們將根據他們不同的政治態度來區別對待。對有些人,還要看他們究竟如何,我們可以在鬥爭中觀察他們。總之,我們要爭取多數人,使他們贊成改革。 我們在西藏的農村和城市中建立了黨組織。藏族人民很好,很勤勞,和人民解放軍一起同叛亂分子鬥爭,很快就能組織起來。我們已培養了近萬名藏族幹部。過去十年中,我們培養了青年藏族幹部,他們學了漢語。在西藏工作的漢族的幹部也學了藏語。在西藏,馬列主義者和勞動者可以合作,而且合作得很好。 再談談臺灣問題。 臺灣問題暫時不能解決,問題是美國霸佔著。 臺灣人民很不喜歡美國人,也不喜歡蔣介石。但是要蔣介石好呢,還是不要他好?現在要他好,他是親美派,但他還想自己統治。另外一批人也是親美派,但想完全投降美國。 現在的一個具體問題是,蔣介石明年還做不做總統。美國不想讓他做,但我們認為他應該做。他想要有自己的軍隊。你們知道,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四日臺灣人民打爛了美國「使館」[4]。美國人懷疑是蔣介石的兒子蔣經國搞的,他們認為蔣經國不可相信,因為他去蘇聯住了十來年,娶了蘇聯老婆。 去年打金門[5],那裡沒有美國軍隊,只有美國一個工作組,十幾個人。這個地方和美國沒有條約關係,而臺灣卻和美國有條約關係[6]。我們打金門是內戰問題。杜勒斯[7]的方針是叫我們和蔣介石都不打。我們說,你們管不著,這是我們中國的地方,我們打不打是我們的事,你們不要多管;我們和你們美國只在一點上有關係,就是要求你們從臺灣撤軍。正因為這樣,我們才在日內瓦、華沙同美國談判[8]。美國要簽訂一個聲明,要蔣介石不打我們,要我們也不打蔣介石。我們說不行,金、馬、台、澎[9]問題是我們的內政,你們管不著,唯一的問題就是請你們搬家。 看來我們和美國還得談下去。它不贊成我們,我們也不贊成它,談多久我們不知道。已經談了三年半,恐怕還會談十年,這是世界上最長的談判。你們不要怕我們會打臺灣。我們打金、馬是為了幫助蔣介石,因為美國想把金、馬讓給我們,自己佔據臺灣。我們放棄金、馬,都給蔣介石。蔣介石一困難,我們就打金、馬,美國就可以讓蔣介石繼續做總統。 美國有「戰爭邊緣政策」[10],主要是為臺灣問題而想出來的。去年我們也採取「邊緣政策」。我們打金、馬和蔣介石的增援船隻,蔣介石就請美國幫助。美國人來了,但只在十二海裡以外。我們光打蔣介石的船,不打美國船。美國船升起國旗,叫我們不要打它。美國一炮也沒有打我們,我們也沒有打它。 所以大家都在戰爭邊緣上。 美國空軍很守規矩,它總是和我們的海岸保持一定的距離。有一次我們打下一架美國飛機,因為它越了境,但美國不做聲,不要我們賠。美國是強國,霸佔的地區太寬,它的十個指頭按著十個跳蚤動不了啦,一個跳蚤也都抓不住。力量一分散,事情就難辦了。 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談話記錄稿刊印。 注釋 [1]這是毛澤東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人民議院代表團談話的主要部分。 [2]達賴喇嘛,即達賴喇嘛·丹增嘉措。見本卷第46頁注[4]。 [3]尼赫魯,當時任印度總理。 [4]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日,駐臺灣美軍士兵雷諾將路過美軍住宅的中國人劉自然槍殺。二十三日,雷諾被美軍顧問團軍事法庭宣判無罪釋放。二十四日,臺北等地數萬民眾舉行反美示威遊行,要求懲辦兇手。示威群眾衝擊並搗毀美國駐台「大使館」和新聞處,包圍美國軍事顧問團總部和臺北市警察局。 [5]見本卷第23頁注[2]。 [6]指美國和臺灣當局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一九五○年六月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在公開宣佈武裝干涉朝鮮內戰的同時,命令其海軍第七艦隊侵入臺灣海峽。美國為使侵略中國領土的行為「合法化」,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日與臺灣當局簽訂了《共同防禦條約》。該條約規定:美國幫助臺灣當局維持並發展武裝部隊;臺灣遭到「武裝攻擊」時,「美國將採取行動」,對付「共同危險」;美國有在臺灣、澎湖及其附近部署陸、海、空軍的權利,還可擴及到經雙方協議所決定的「其他領土」。一九五五年三月三日條約生效。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五日,美國政府就美利堅合眾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發表的聲明宣佈,美台《共同防禦條約》將予以終止。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該條約正式廢除。 [7]杜勒斯,一九五三年一月至一九五九年四月任美國國務卿。 [8]指中美大使級會談。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周恩來總理在亞非會議八國代表團團長會議上聲明:中國政府願意同美國政府談判,討論和緩遠東緊張局勢問題,特別是和緩臺灣地區緊張局勢問題。同年七月二十五日,中美雙方就舉行大使級會談達成協議,並於八月一日在瑞士日內瓦進行首次會談。此後由於美方缺乏誠意,會談中斷。一九五八年八月對金門炮擊開始後,美國政府公開表示準備恢復會談,雙方隨即於九月十五日在波蘭華沙恢復會談。迄至一九七ˉ年二月二十日,中美大使級會談共舉行了一百三十六次。由於美方堅持干涉中國內政的立場,會談在和緩和消除臺灣地區緊張局勢問題上未取得任何進展。 [9]金、馬、台、澎,指金門、馬祖、臺灣和澎湖。 [10]參見本卷第24頁注[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