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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解釋對舊人員「包下來」的政策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各中央局並轉分局、省委、區黨委、大中市委,各大軍區並轉各省軍區,中央軍委各直屬部門、各特種兵司,中央政府各黨組: (一)關於在政府系統中和軍事系統中審查舊人員和新知識分子的工作,各地各部門現已開始著手進行。在答覆「包下來」的問題時,我們看見有說得不適當的。例如「有的人說,解放接收時原封不動包下來了,今天又來處理,是否有矛盾?」答覆:「沒有矛盾。鎮壓與寬大結合的政策,並無變動。以前包下來是為迅速恢復生產,安定工作。特務分子不積極生產,而積極破壞生產。今天既然已瞭解他是堅決與人民為敵的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為什麼還不處理?」(滕代遠[1]同志在鐵路工會的報告)。這樣答覆是不妥當的。一九四九年四月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發表約法八章的佈告,內稱:「凡有一技之長而無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的劣跡者,人民政府當予分別錄用。」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府從來也沒有說過可以把有「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的劣跡」的人們包下來。現在審查舊人員(還有新知識分子),就是要將那些混入軍事系統和政府系統(包括公營工礦)中的有「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的劣跡」的人們清理出來,分別加以懲辦或淘汰。同時對於那些並無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的劣跡的人們(這些人占大多數),則因為清出了那些有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的劣跡的人們,而使他們顯得歷史清白或雖有問題但不嚴重,利於團結和改造。這後一類人又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歷史清白沒有問題的;第二部分是有些問題,但不嚴重,只要坦白承認錯誤,可以繼續工作的(其中有些人須調動工作崗位)。(二)所謂有嚴重的反動行為,包括惡霸,匪首,慣匪,特務,欺壓過許多人的行政官吏(這些人多屬國民黨及三青團的重要分子),反動的軍官以及反動會道門的頭子等。(三)下面是李立三[2]同志給中央的信,其中所說工廠和礦山的惡霸應予懲辦,這是毫無疑義的,請你們加以注意。 毛澤東 四月二十二日 根據手稿刊印。 注釋 [1]滕代遠(一九○四——一九七四),湖南麻陽人。當時任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部長。 [2]李立三(一八九九——一九六七),湖南醴陵人。當時任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部長、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