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必須有計劃地修建居民住房
(一九五一年二月十八日)
各中央局,並轉分局,各大市委、省委及區黨委:
北京市委所提組織公私合營的房產公司,修建房屋解決房荒的計劃,各大城市凡嚴重缺乏房屋者均可仿行。現在大城市房屋缺乏,已引起人民很大不滿,必須有計劃地建築新房,修理舊房,滿足人民的需要。
中央
二月十八日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