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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簽訂新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一九五○年一月二日、三日) 一 中央: (一)最近兩日這裡的工作有一個重要發展。斯大林同志已同意周恩來同志來莫斯科,並簽訂新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及貸款、通商、民航等項協定。昨一月一日決定發表我和塔斯社記者談話,已見今日(二日)各報,你們諒已收到。今日下午八時,莫洛托夫、米高揚[1]二同志到我處談話,問我對中蘇條約等事的意見。我即詳述三種辦法:(甲)簽訂新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這樣做有極大利益。中蘇關係在新的條約上固定下來,中國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民族資產階級左翼都將感覺興奮,可以孤立民族資產階級右翼;在國際上我們可以有更大的政治資本去對付帝國主義國家,去審查過去中國和各帝國主義國家所訂的條約。(乙)由兩國通訊社發一簡單公報,僅說到兩國當局對於舊中蘇友好同盟條約[2]及其他問題交換了意見,取得了在重要問題上的一致意見,而不涉及詳細內容,實際上把這個問題拖幾年再說。這樣做,中國外長周恩來當然不要來。(丙)簽訂一個聲明,內容說到兩國關係的要點,但不是條約。這樣做,周恩來也可以不來。當我詳細分析上述三項辦法的利害之後,莫洛托夫同志即說,(甲)項辦法好,周可以來。我仍問,是否以新條約代替舊條約?莫洛托夫同志說,是的。隨即計算周來及簽訂條約的時間。我說,我的電報一月三日到北京,恩來準備五天,一月九日從北京動身,坐火車十一天,一月十九日到莫斯科,一月二十日至月底約十天時間談判及簽訂各項條約,二月初我和周一道回國。同時又談到我出外遊覽的問題,商定晉謁列寧墓,去列格勒、高爾基城等處看一看,並看一看兵工廠、地下電車(這二項是莫、米二同志提的)、集體農場等處。又談到和蘇聯各負責同志談話的問題(到現在我還沒有出門去單獨看過他們任何一人)。(二)你們收到此電後,請於五天內準備完畢。希望恩來偕同貿易部長及其他必要助手和必要文件材料,於一月九日從北京動身,坐火車(不是坐飛機)來莫斯科,由董必武[3]同志代理政務院總理。對外不要發表,待周到莫後才發表。(三)以上是否可行,五天準備時間是否足夠,是否還需多一二天準備時間,有無叫李富春[4]或其他同志同來協助之必要,均請考慮電複。 毛澤東 一月二日下午十一時 二 中央: 昨日下午十一時電諒達。恩來同志出國來蘇須在政務院會議正式通過,並報告此行系為談判及簽訂新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和舊條約比較在旅大問題上可能有部分的變更,但具體內容尚待談判。為防禦日本及其同盟者的可能的侵略這一目標及承認外蒙獨立則仍為新約的基本精神),貸款協定(我們提出的要求是三萬萬美元,分幾年支付,我們所以不提較多的要求是因為在目前數年內多借不如少借為有利),民航協定(有利於建立自己的航空工業)及貿易協定(和蘇聯確定易貨範圍對於我們確定發展生產的方向是有利的,同時亦有利於和其他外國訂立通商協定)。此外還應約集政府委員之在京者開一座談會作同樣報告。在兩次會議上,應指出這一行動將使人民共和國處於更有利的地位,使資本主義各國不能不就我範圍,有利於迫使各國無條件承認中國,廢除舊約,重訂新約,使各資本主義國家不敢妄動。 毛澤東 一月三日上午四時 根據手稿刊印。 注釋 [1]莫洛托夫(一八九○——一九八六)、米高揚(一八九五——一九七八),當時均任蘇聯部長會議副主席。 [2]指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中國國民黨政府同蘇聯政府在莫斯科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3]董必武(一八八六——一九七五),湖北黃安(今紅安)人。當時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副總理。 [4]李富春,當時任東北人民政府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