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毛澤東選集>>第六卷

正確對待單幹農民[1]

(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在解決了有關農業互助合作的許多問題之後,黨中央認為必須重複地喚起各級黨委和一切從事農村工作的同志和非党積極分子的注意,要充分地滿腔熱情地沒有隔閡地去照顧、幫助和耐心地教育單幹農民,必須承認他們的單幹是合法的(為《共同綱領》和《土地改革法》所規定),不要譏笑他們,不要罵他們落後,更不允許採用威脅和限制的方法打擊他們。農業貸款必須合理地貸給互助合作組織和單幹農民兩方面,不應當只給互助合作組織方面貸款,而不給或少給單幹農民方面貸款。在一個農村內,哪怕絕大多數農民都加入了互助組或合作社,單幹農民只有極少數,也應採取尊重和團結這少數人的態度。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注釋

  [1]這是毛澤東在審閱《中共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決議》稿時加寫的一段文字。這個決議於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以草案形式發給各級黨委試行。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五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將這個決議草案作為正式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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