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毛澤東選集>>第五卷

黨報必須無條件地宣傳中央的路線和政策[1]

(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各地黨報必須無條件地宣傳中央的路線和政策,並不得在宣傳中將中央和受中央委託執行中央的路線、政策和任務的機關(即各中央局、分局、軍委分會和前委會)處於平列的地位。相反的,必須公開向黨內外聲明,各受中央委託的機關是執行中央的路線、政策和任務的。各中央局、分局、軍委分會及前委會在發出自己的決議、指示、命令和訓令時,亦必須注意到此點,不得將自己和中央處於平列的地位,甚或向黨內軍內將自己造成高出中央的影響。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注釋

  [1]這是毛澤東在中共中央關於各中央局、分局、軍區、軍委分會及前委會向中央請示報告制度決議的第三次稿上加寫的一段話。這個決議在一九四八年九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通過。參見本卷第126頁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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