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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崞縣是怎樣進行土地改革的》[1]一文按語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二日) 這是山西崞縣的一篇通訊。在這個通訊中說明了那裡的群眾鬥爭業已展開,群眾對於分配土地業已完全醞釀成熟,在一個農民的代表會議上完成了平分土地的一切準備。那裡對於劃分階級成分,曾經劃錯了許多人,但是已經公開地明確地經過群眾代表的討論,決定改正。對於不給地主以必要的生活出路,不將地主、富農加以區別,侵犯中農利益等項錯誤觀點,作了批判。總之,在這篇通訊中所描述的兩個區的農民代表會議上所表現的路線,是完全正確的。在作者寫這篇通訊時,崞縣還沒有實行分配土地,因此,這個經驗還不完全。我們希望在當地實行改正劃分階級中的錯誤(這是一件大事),實行平分土地以及組織生產、改造政權等項工作完成以後,再有一篇描述這整個過程的通訊。關於如何在農村中進行整黨工作,我們有了晉察冀區平山縣的典型經驗(這是劉少奇同志總結的)。關於如何在老區調劑土地而不是平分土地(因為那裡已經平分了)的工作,我們有了陝甘寧區綏德縣黃家川的典型經驗。現在又有了晉綏區崞縣這樣一個平分土地的經驗(雖然不完全)。這三個經驗,值得印成一個小冊子,發給每個鄉村的工作幹部。這種敘述典型經驗的小冊子,比我們領導機關發出的決議案和指示文件,要生動豐富得多,能夠使缺乏經驗的同志們得到下手的方法,能夠有力地擊破在黨內嚴重地存在著的反馬列主義的命令主義和尾巴主義。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及前委的領導同志們,在對自己領導的各項重要工作發出決議或指示之後,應當注意收集和傳播經過選擇的典型性的經驗,使自己領導的群眾運動按照正確的路線向前發展。現在是成千萬的人民群眾依照黨所指出的方向向著封建的買辦的反動制度展開進攻的時候,領導者的責任,就是不但指出鬥爭的方向,規定鬥爭的任務,而且必須總結具體的經驗,向群眾迅速傳播這些經驗,使正確的獲得推廣,錯誤的不致重犯。 毛澤東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二日 根據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人民日報》刊印。 注釋 [1]這是中共中央晉綏分局社會部部長譚政文一九四八年二月八日關於山西崞縣召開土地改革代表會議情況給晉綏分局書記李井泉的報告。毛澤東在為這個報告寫按語時,將標題改為《山西崞縣是怎樣進行土地改革的》。此文和按語一起發表在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