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毛澤東選集>>第五卷

關於討論《中共中央關於土地改革中各社會階級的劃分及其待遇的規定 》(草案)[1]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二月十六日)

  中工委,邯鄲局,華東局,粟裕,陳謝,彭張,楊羅楊,陳唐,林彪,許譚[2],華東工委,阜平局,東北局,西北局,晉綏分局,中後委,法委,並告中原局及各野戰前委:

  本日起經新華社電臺拍發《中央關於土地改革中各社會階級的劃分及其待遇的規定》的草案給你們(西北局,晉綏分局,中後委,法委四處用人送達),共二十五章,二萬餘字。你們收到後,請召集會議逐章或分為幾部分加以討論,提出內容及文字的修改意見,在寅銑[3]以前電告我們。我們將根據你們的意見加以必要的修改,然後公開發表[4]。

  此項文件的目的,是在糾正黨內廣泛地存在著的關於在觀察及劃分階級問題上的非馬克思主義的思想及補足在土改中缺乏對各階級階層人們的具體明確政策的缺點。我們認為,單有土地法大綱及其他黨的若干指示文件而無這樣一個完備的文件,很難使我們的工作人員不犯或少犯錯誤。我們既要徹底消滅帝國主義、封建主義與官僚資本主義,又要在這個偉大鬥爭中不要因為劃錯與鬥錯階級成分及採取錯誤政策而打亂自己陣線,增加敵人力量,使自己陷於孤立。不要忘記,在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五年而特別是一九三一至一九三五年時期,我黨曾經因為政策過左陷於孤立,處於極端危險的地位,而在我黨與國民黨破裂時期黨內主要的危險傾向,曾經是現在仍然可能是「左」傾冒險主義。如果我們現在不嚴重地注意到這一點,我們就將在政治上犯錯誤。

  你們討論這個文件草案的會議,應當包括政府、軍區及民眾團體的若干負責同志,使你們對於這個文件草案的討論成為有中央局一級多數負責同志參加的討論,大家負有責任,使這個文件成為一個盡可能正確與切實可行的文件,在中央發表之後,各地能夠步驟一致地而不是參差不齊地見於實施。為著便於討論,會議人數亦不可過多,大約以十至十五個負責同志到會為適宜,望斟酌辦理。中原局及各野戰前委因其環境不可能討論,此項草案故未發給他們。

  中央

  醜銑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注釋

  [1]《中共中央關於土地改革中各社會階級的劃分及其待遇的規定》(草案),參見本卷第62頁注[1]。

  [2]粟裕,當時任華東野戰軍副司令員。陳謝,指陳賡、謝富治,當時分別任晉冀魯豫野戰軍陳謝集團前委書記和副書記。彭張,指彭德懷、張宗遜,當時分別任西北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和副司令員。楊羅楊,指楊得志、羅瑞卿、楊成武,當時分別任晉察冀野戰軍司令員、第一政治委員和第二政治委員。陳唐,指陳士榘、唐亮,當時分別任華東野戰軍參謀長和政治部主任。林彪,當時任東北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許譚,指許世友、譚震林,當時分別任華東野戰軍山東兵團司令員和政治委員。

  [3]寅銑,即三月十六日。

  [4]《中共中央關於土地改革中各社會階級的劃分及其待遇的規定》(草案)後來沒有公開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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