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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以中間不動兩頭平的政策解決河南土地問題[1]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華中局,並告各局,各野: 八月六日電及轉來河南省委八月一日電均悉。我們同意以中間不動兩頭平的政策,作為解決河南土地問題的基點,對中農土地完全不動,而不要照土地法大綱[2]上關於中農土地的規定。在中央政府成立後,土地法大綱須要有所修改。除上述一點外,在南方及其他新區實行改革土地制度時,必須在某些政策上(例如不要使地富掃地出門等)及工作方法上(例如要開區鄉農民代表會議等)改正過去在北方土改中做得不好的地方。而且各級党的領導機關必須完全掌握全部農村運動的領導,絕不許再有過去那樣無政府無紀律的狀態出現。除河南等若干地方外,最廣大的新區,今年及明年的全年都不是實行分配土地的時期,而是準備分配土地的時期。但就在此準備期間,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及省委、區黨委必須完全掌握農村工作的領導職務,千萬不要放鬆此種職務。一切重大決定,均須事先報告中央,獲得批准然後實行。 八月十日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注釋 [1]這是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電報。 [2]指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三日中國共產黨全國土地會議通過的《中國土地法大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