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毛澤東選集>>第四卷

戰役戰鬥上不要平均使用兵力

(一九四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劉鄧[1],並告各首長:

  (一)劉、鄧馬戌[2]電悉。慶祝你們殲敵兩個師的大勝利[3]。

  (二)望集中主力至少十八個團于路北休整,補充新兵,以利再戰。

  (三)大戰方開始,你們必須準備在三四個月內打七八個大仗,一切補充休整應以此為目標。

  (四)凡無把握之仗不要打,打則必勝;凡與頑正規軍作戰,每戰必須以優勢兵力加於敵人,其比例最好是四比一(四千人打一千人,四萬人打一萬人),至少是三比一,殲其一部,再打另一部,再打第三部,各個擊破之。望以此教育幹部,克服戰役上及戰鬥上平均用力、普遍求勝之輕敵觀念(此觀念在許多幹部中是存在的)。

  軍委

  未養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注釋

  [1]劉鄧,指劉伯承、鄧小平,當時分別任晉冀魯豫野戰軍司令員和政治委貝,

  [2]馬戌,即二十一日戌時。

  [3]指晉冀魯豫野戰軍一九四六年八月十日至二十二日進行的隴海路戰役。此役殲滅國民黨軍整編第五十五師一個半旅和第六十八師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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