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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俘虜官兵的處理辦法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三日) 劉、鄧、薄、張、李[1]: 戌江電悉。(一)對西北系軍官加以優待是正確的,但不要放走。他們如願意發表反對內戰、主張和平的宣言及談話,應鼓勵之。(二)一切俘虜官兵照中央指示原則上均收留教育,反動者監視,均不放走,僅在必需時可考慮放走個別的人。(三)十分注意搜尋蔣介石的「剿匪」文件(如《剿匪手本》[2]等)並公開發表之,尤其注意勾結美國打內戰的材料。 軍委 戌江亥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注釋 [1]劉、鄧、薄、張、李,指劉伯承、鄧小平、薄一波、張際春、李達,當時分別任晉冀魯豫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第一副政治委員、第二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和參謀長。 [2]《剿匪手本》,是一九三三年蔣介石編的專門講述進攻紅軍和革命根據地的方法的一本小冊子。一九四五年抗日戰爭結束以後,蔣介石重印這個小冊子發給國民黨軍官,並下達密令打內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