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毛澤東選集>>第三卷

關於日本投降後黨的任務[1]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

  一、蘇聯參戰後,日本已宣佈投降[2]。國民黨積極準備向我解放區收復失地,奪取抗日勝利的果實。這一爭奪戰,將是極猛烈的。

  二、在此情況下,我黨任務分為兩階段:

  (甲)目前階段,應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敵偽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體情況發動進攻,逐一消滅之,猛力擴大解放區,佔領一切可能與必須佔領的大小城市與交通要道,奪取武器與資源,並放手武裝基本群眾,不應稍有猶豫。為此目的,各地應將我軍大部迅速集中,脫離分散遊擊狀態,分甲、乙、丙三等,組織成團或旅或師,變成超地方性的正規兵團,集中行動,以便在解決敵偽時保證我軍取得勝利。解決敵偽後,主力應迅速集結整訓,提高戰鬥力,準備用於制止內戰方面。但各地均應保留必要數量之地方兵團與遊擊隊,放手提拔地方幹部帶兵,用以保衛地方,民兵槍支必須保留,決不可一切皆集中。在此階段內,陝甘寧、晉綏、太岳、河南、湖北、皖中、浙西、湘粵等地應有必要兵力防禦國民黨進攻,其餘均用於解決敵偽。某些有特殊情況的地方,中央已另發個別指示。

  (乙)將來階段,國民黨可能向我大舉進攻,我黨應準備調動兵力,對付內戰,其數量與規模依情況決定。一部分地區如江南、豫、鄂、晉、綏[3]等地,第一階段之時間可能甚短,對此應有充分估計。

  三、迅速加強城市工作,特別加強我黨可能奪取與必須奪取的那些城市的工作。派大批有能力的幹部到這些城市裡去,迅速學會管理城市中財政、金融、經濟工作,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人參加城市工作,解決維持城市秩序,堅決鎮壓反動派的反抗,但不可輕易殺人。兵力使用與幹部使用應有重心,否則將一事無成。

  四、掌握政策,任何行動不要脫離群眾。擴兵是必要的,但決不可超過人民財力負擔的限度。收集物資也是必要的,但決不可只顧軍隊,不顧人民,尤不可損害人民利益。攻破據點、佔領城市應有統一的指揮與嚴格的紀律。迅速訓練幹部,迅速加強軍隊政治工作。

  五、我軍人力資源是民兵,保衛鄉村也是民兵,必須迅速擴大民兵組織。

  六、今冬明春,必須在一萬萬人民中,放手發動減租(已經減好的照舊)。在一切新解放區一律減租,放手發動與組織群眾,建立地方黨、地方政府與提拔地方幹部,以便迅速確立我黨在基本群眾中的基礎,迅速鞏固一切新解放區。但是,絕對不可損害中農利益(中農也是基本群眾);富農除封建剝削部分實行減租外,不應加以打擊;地主須使之可以過活,沒收分配土地是過早的。某些地區已經分配者不再變動,但對地主必須設法救濟,對富農必須設法拉攏,對中農受損害者必須補償損失。這些方面如不注意,將破裂農村統一戰線,使我黨陷於孤立,有利於國民黨。

  七、國共談判將以國際國內新動向為基礎考慮其恢復,延安對美國與國民黨的批評暫時將取和緩態度。但各地對蔣介石絕對不應存在任何幻想,必須在人民中揭破其欺騙,對蔣介石發動內戰的危險應有必要的精神準備,但目前階段主要注意力應集中於解決敵偽,勇敢、堅決、徹底地奪取最大的勝利,不可分散注意力。同時對美國被難人員仍應救護,對美軍登陸仍應準備作雙方有利的配合,對美國人民及政府中的民主分子必須表示好意,但斯科比[4]危險的可能性尚未過去。

  八、望各地本此方針,參酌地方情況,考慮執行之。

  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釋

  [1]這是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黨內指示。

  [2]一九四五年八月十日,日本外務省通過中立國瑞士、瑞典政府將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的照會轉交對日作戰的中、美、英、蘇四國政府,要求投降。八月十四日,日本政府照會美、英、蘇、中四國政府,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八月十五日,日本裕仁天皇以廣播《終戰詔書》的形式,向公眾宣佈無條件投降。

  [3]綏,指綏遠,即綏遠省,一九五四年撤銷,原轄區劃歸內蒙古自治區。

  [4]斯科比,見本卷第353頁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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