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毛澤東選集>>第三卷

給謝覺哉[1]的信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一日)

覺哉同志:

  此件[2]很好,略有增刪,請斟酌。

  關於參議會改為人民代表會議[3],我想對內對外都是會有好影響的,請你和其他同志商量一下。這一點以及此次參議會的其他問題,中央想討論一次,請告高、林、羅[4]諸同志。

  政治民主有其自己的內容,經濟是其物質基礎,而不就是政治民主的內容。文化是精神的東西,它有助於政治民主,也不就是政治的內容。這些請考慮。

  人民各項權利,在我們這裡,只能說實現了幾個重要部分,例如,管理政府,工作權,在現有物質條件限制下的言論、出版、集會權等。至於休息權,中國目前大體上還談不到,工農更是如此。教育權、老病保養權,還在走頭一步。蘇聯憲法是幾個五年計劃的產物,在中國許多部分還是理想,不是事實。又,在我們的這類文件上,不宜提及蘇聯憲法,免人誤會。

  敬禮!

  毛澤東

  十二月一日根據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毛澤東書信選集》刊印。

  注釋

  [1]謝覺哉(一八八四——一九七一),湖南寧鄉人。當時任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副議長。

  [2]指謝覺哉起草的他準備在陝甘寧邊區參議會第二屆第二次會議上作的參議會常駐會工作報告。這次參議會在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四日至十九日舉行。

  [3]毛澤東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日又給謝覺哉寫信說:「參議會改名,關涉各解放區,中央尚未討論,請暫不提」。

  [4]高,指高崗(一九○五——一九五四),陝西橫山人,當時任中共中央西北局書記。林,指林伯渠,當時任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羅,指羅邁,即李維漢(一八九六——一九八四),湖南長沙人,當時任陝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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