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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陳毅[1]的信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一日) 陳毅同志: 來示[2]讀悉,啟示極多,十分感謝! 今日已電渝不交複案[3],周、董[4]均回,拖一時期,再議下著。至於基本方針,如你所說那樣,除此再無二道。 白區勞績必須承認,你說得非常之對。還有「南北」問題,南方黨問題,久想講,那天臨時忘了,恐怕還有別的。[5]七大講一次,似有必要。一切不公不平之事,必須使之歸於公平,以利團結對敵。有所見時,請隨時告我。 自從你及聶[6]公開後,伯承[7]即無秘密之必要。昨日黨校的會,請他未到,是未正式告他可以公開之故。請你先告他,我亦當告他。 下游幹部配備請和彭真[8]一商。你的意見我以為是好的。 你的思想一通百通,無掛無礙,從此到處是坦途了。隨時準備堅持真理,又隨時準備修正錯誤,沒有什麼行不通的。每一個根據地及他處只要有幾十個領導骨幹打通了這個關節,一切問題就可迎刃而解。整個黨在政治上現在是日見成熟了,看各地電報就可以明瞭。 敬禮! 毛澤東 十二月一日根據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毛澤東書信選集》刊印。 注釋 [1]陳毅,當時任新四軍代理軍長,這時在延安準備出席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2]一九四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蔣介石在拒絕赫爾利同毛澤東十一月十日在延安簽署的《中國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協定(草案)》後,提出另一協定草案,主要內容是要中共交出軍隊,然後允許中共派幾個人到國民黨政府去做官。周恩來為中共中央草擬了一個複案,毛澤東將此複案批送中央負責人和陳毅等閱看,徵求意見。陳毅在看了複案和研究了有關材料後,於十二月一日寫信給毛澤東,信中分析了國共談判的兩種可能的發展趨勢,認為蔣介石不會走真正同共產黨合作的這條路,而是要照他提出的協定辦,因此建議中央暫不交複案,拖一段時間,等待蔣介石集團力量的削弱,同時在此期間發展自己的力量,從而「取得全域的中心地位」。 [3]複案,指周恩來為中共中央起草的對蔣介石一九四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提出的國共之間的協定草案的答覆。 [4]周,指周恩來。董,指董必武,當時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書記兼宣傳部部長、統戰部部長。周恩來、董必武在收到毛澤東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一日關於暫不交複案,「請周、董同時回延」的電報後,於十二月七日回到延安。 [5]一九四五年二月十五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黨校的講演中,特意補充講了南方、北方問題,大後方黨的問題和白區工作問題。參見本卷第264—267頁。 [6]聶,指聶榮臻,當時任八路軍晉察冀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這時在延安準備出席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7]伯承,即劉伯承,當時任八路軍第一二九師師長、晉冀魯豫軍區司令員,這時在延安準備出席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8]彭真,當時任中共中央組織部代理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