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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財經建設的基本方針給謝覺哉[1]的信 (一九四一年八月六日) 覺哉同志: 近日我對邊區財經問題的研究頗感興趣,雖仍不深刻,卻覺其規律性或決定點似在簡單的兩點,即(一)發展經濟,(二)平衡出入口。首先是發展農、鹽、工、畜、商各業之主要的私人經濟與部分的公營經濟,然後是輸出三千萬元以上的物產於境外,交換三千萬元必需品入境,以達出入口平衡或爭取相當量的出超。只要此兩點解決,一切問題都解決了。而此兩點的關鍵,即糧、鹽二業的經營,如能增產二十萬至三十萬擔糧與運三十萬至四十萬馱鹽出境,即算基本地解決了兩個問題。 按此兩點來檢查我們工作,則:(一)今年的八百萬投資僅顧及公營事業,全沒有顧及私人農業貸款與合作社貸款,僅是不得已的過渡時期的辦法,今後必須停止公業投資,發動私業投資,即大放農貸與合作社貸款,兼放畜牧貸款與私商貸款,以達增加糧食產量、牛羊產量與相當繁榮商業之目的。如能投三四百萬元於農業,加以政府的春耕秋收運動之動員,增產二十萬至三十萬擔糧食,則收二十萬擔糧稅數千萬斤草稅而民不傷,或尚可向綏、榆[2]輸出數萬擔。如能使畜產繁殖及商業有相當繁榮,則年收二三百萬元羊稅與七八百萬元商稅而民不怨,財政的基本問題即解決了。今年之僅僅注意公業投資未能顧及私業投資,是由於等著公營事業救急的特殊情況,但由此產生的害則是與民爭利(壟斷)及解決不了大問題。明年決不能繼續這個方針,僅有鹽業投資是明年應該繼續的,而其他公營的農、工、商業則只當作必要的一部分繼續下去。(二)鹽為達到出入口平衡之唯一的或最主要的辦法,只要能年輸三十萬馱出境,換取三千萬元(以每馱法幣百元計)棉、布進來,即算平衡了出入口,因據銀行告我,邊區棉、布等入口年僅三千萬元之數。如能輸出四十萬馱,除換取三千萬元棉、布之外,尚有一千萬元現幣進口,則情況更好了。至收六百萬至八百萬元鹽稅以補一部分財政之不足,尚是第二個好處,鹽的第一個好處是解決出入口平衡問題。出入口問題一解決,則物價、幣價兩大問題即解決了。據此以觀今年鹽的官督民運政策,不但是未可厚非的,而且是完全正當的,雖然是否能銷出三十萬至四十萬馱尚不可必,然舍此並無解決出入口問題之其他辦法,因而舍此便無法解決物價、幣價兩大問題,故此政策的根本方針是完全正當的。因為完全的自由貿易政策,在鹽的問題上,今年是不能行的,原因是糧貴、草貴與國民黨限制,今年與去年不相同,舍官督民運(半強制主義),便不能運三十萬至四十萬馱出境。 我前信未蒙林老[3]複示,似以所提各點為不切肯要。然區區之意,在使此問題得到合理解決,以達意志統一與行動統一之目的,過去數月的不統一,實在是非常之不利的。然統一首在對財經建設基本方針有一致意見,故就感想所及,提出如上論點,就正于你及林老。如你及林老覺得有錯誤,即祈毫不客氣,一一指正,以歸一是。昨日政治局會議決定委託我召集一次有關同志的會議,解決本問題。我想先作個別商討,然後再開會議,較為有益,未知你意如何? 敬候日安! 毛澤東 八月六日 根據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毛澤東書信選集》刊印。 注釋 [1]謝覺哉,當時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副書記、中共陝甘寧邊區政府黨團書記、陝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 [2]綏、榆,指陝西的綏德縣和榆林縣。 [3]林老,指林伯渠,當時任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