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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溪鄉調查[1]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 行政區劃 中央蘇區有名的上下才溪,屬福建上杭縣的才溪區。才溪區自新劃行政區後分為下列八個鄉:上才溪、下才溪、嶺保、同康、曾坑、文才、大地、下王。 上才溪:五百二十三家,二千三百一十八人。 分為四村:雷屋(人口約六百)、洋下(五百)、中興(五百)、上屋(六百)。 鄉蘇[2]常駐人:主席、文書。 因是大鄉,文書常駐,幫助鄉蘇工作。 下才溪:五百零三家,二千六百一十人。 分為四村:樟坑(人口約六百)、下坑(五百)、發坑(八百)、孫屋(七百)。 代表會議 一 代表數 上才溪:前五十三個代表。此次選舉,工人家屬算入工人成分,增至七十五個代表(新增二十二,本鄉泥水工人多)。原五十三個代表中,工人十三人,加新增二十二人,共有工人代表三十五人,余四十是農民代表。全鄉工人一百八十三人,屬一百六十三家,連家屬平均每家以三人計,共四百八十九人,每十三人舉一代表,故舉代表如上數。 下才溪:前七十三個代表,現在九十一個代表,新增了十八個代表,也是因為工人家屬的選舉比例提高了。 二 代表團 代表在各村,每村有十多個的,有二十多個的,四村每村代表各自開會選舉一人成為鄉蘇的「代表團」,故代表團是四人。比較小的工作即由主席召集代表團開會解決。每次代表會開會之先,召集代表團開會,預先準備(或在上午,或在先天),代表會約五天開會一次。此辦法,一九三一年開始的。(代表團應改稱代表主任。) 三 代表與居民的關係 每個代表管轄的居民,有十多人的,二十多人的,三十多人的,四十多人的,以五十多人的為最多。工人代表管轄少些,農民代表管轄多些。此辦法,一九三二年開始的。 四 代表的政治表現 上才溪五十三個代表中: 最積極的,二十多個。 中等的,二十多個。 最差的,一個。 這個最差的代表,十次會只到三次,忙於找自己的生活,分配工作不上緊做,批評了多回,被代表會開除。 下才溪七十三個代表中,沒有最差的。 五 代表的調動與補選 上才溪五十三個代表,去年十一月選舉的。到今年十月十四日再選舉時,當紅軍的二十七人(去年十一月一回去的),調動工作的十一人,共去了三十八人,剩下十五人。以村開選民大會補選,去的是工人補選工人,農民補選農民。有候補代表,則以候補代表充任。此補選會是去年十一月開的,後末開過。至今年十月再選舉時,剩下四十二人,因陸續又調動了十一人。 下才溪七十三個代表,今年紅五月,當紅軍的十一人,村為單位開了一次補選大會。七月又有當紅軍的十五人,又開了一次補選大會。前後調動工作的十八人,以候補代表充任。 六 女代表 去年十月選舉時,上才溪五十三個代表中,女的十六個,占百分之三十。下才溪七十三個代表中,女的二十一個,也是百分之三十。補選以後,至今年十月選舉時,上才溪五十三個代表中,女的三十三個,差不多占了百分之六十。下才溪七十三個代表中,女的四十三個,也是百分之六十。此次選舉,上才溪七十五個代表中,女的四十三個,仍然是百分之六十。下才溪九十一個代表中,女的五十九個,則占了百分之六十五。 村的代表主任制度及代表與居民發生固定關係的辦法,是蘇維埃組織與領導方面的一大進步。才溪鄉,是同長岡、石水等鄉一樣,收得了很大效果的。鄉的中心在村,故村的組織與領導成為極應注意的問題。將鄉的全境劃分為若干村,依靠於民眾自己的鄉蘇代表及村的委員會與民眾團體在村的堅強的領導,使全村民眾像網一樣組織於蘇維埃之下,去執行蘇維埃的一切工作任務,這是蘇維埃制度優勝於歷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顯的一個地方。長岡、才溪、石水等鄉的辦法,應該推行到全蘇區去。 此次選舉 一、選舉委員會領導選舉。 二、居民選民登記,發榜三張。 三、候選名單,下才溪一百六十多人(內應選九十一人),一村貼一張,每張均寫一百六十多個名字。群眾在各人名下注意見的很多,注兩個字的,五六個字的,十多個字的,兒童們也在注。注「好」、「不好」等字的多,注「同意」或「消極」的也有。有一人名下注著「官僚」二字。受牆報批評的有二十多人,被批評的都是只知找自己生活、不顧群眾利益、工作表現消極的。有詩歌。內有三張批評鄉蘇對紙業問題解決得不好。 四、鄉為單位開選民大會,鄉蘇報告工作。 五、工人全鄉為一單位,農民村為單位(四個)。 六、選舉大會,選民到百分之八十。病的,放哨的,在合作社工作出外辦貨的,女子坐月的,共約百分之二十沒有到。老人撐著棍子到會。 七、為著選舉開的會很多:工會、貧農團、婦女會、互濟會與反帝同盟合開會員大會,兒童團、少隊都開了會,党團員會先開。有標語,有小冊子。所以今年的選舉宣傳,比去年普及得多,大多數人都瞭解選舉的意義。 去年,十六歲以下的吵選舉權,以為他們當紅軍的不少,工作也做得多,為什麼沒有選舉權?今年,他們瞭解是年齡的理由,不吵了。 宣傳隊到各村宣傳,白天講演,夜間演戲。 八、選舉大會上鼓動買公債,下才溪在會場中一天買了一千五百多元,上才溪六百三十元。 大地鄉選民大會中,動員了十三個人當紅軍,全鄉赤衛軍模範營兩班中去了一班。 九、新幹部的當選:上才溪七十五個代表中,前任代表五十三個,有二十一個再當選了,落選的三十二個,新當選的占五十四個。下才溪九十一個代表中,前任代表七十三個,有五十個再當選,落選的二十三個,新當選的占四十一個。 上下才溪的選舉是一般成功了的。他們的選舉宣傳,他們的組織候選名單與發動群眾對候選名單的批評,他們的聯繫選舉于別項工作,他們的組織工人與女子當選,都充分執行了中央政府的選舉訓令,成為蘇區選舉運動的模範。在選舉大會上發動選民提案交新選代表討論,這一方面則沒有什麼表現。這一方面的模範,應該讓給興國的長岡鄉。 鄉蘇下的委員會 鄉蘇下有許多的委員會。舉數例於下: 「擁護紅軍」。委員上下才溪均五人。四村各一個委員會,委員也是各五人。 「優待紅軍家屬」。上下才溪均五人,村亦五人。 「查田」。兩鄉均十一人,村無。 「選舉」。兩鄉均七人,村無。 「土地」。上才溪十一人,下才溪七人,村無。 「勞動」。即勞動合作社委員會,兩鄉均五人。村無委員會,有小組。 「山林」。上才溪七人,下才溪十一人。 「逃兵歸隊」。兩鄉均十二人。 沒有「春耕」、「夏耕」等委員會。只組織耕田隊,五人為一小組,十人為一班,三十人為一中隊,百人為一大隊,上下才溪各有一個大隊。耕田隊主要為了優待紅軍家屬。 鄉蘇維埃下許多委員會的組織及其領導,成為鄉蘇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在才溪鄉再一次證明了。中央政府已經採納各地的經驗,規定到地方蘇維埃組織法裡面。那裡規定鄉的委員會可以組織經常的與臨時的共二十餘個,依照各地工作情況,可以適當地給以增減。市區蘇維埃,則須適應城市的特點,組織若干不同於鄉的委員會。這一制度的明確的統一的建立,將使蘇維埃與民眾的關係更加密切,將使一切蘇維埃工作的執行得著雄厚的力量。一個問題,就是村亦應建立某些重要工作的委員會(各種有廣大會員的民眾團體,同樣應建立他們的村的領導機關)。因為如果只有鄉的委員會,在有一千人上下的廣大居民的鄉,是無法周密地進行工作的。許多村的委員會的建立,即可保證這一點。 擴大紅軍 八、九、十三個月。 上才溪:六十人,動員了兩排模範營。 另歸隊的十一人。還有兩三個因病沒有歸隊。 下才溪:六十五人,模範營一次動員了五十二個人。另一次個別動員,去了十三人。 另歸隊的十一人。還有十四人未歸隊。 全區十二個鄉(未劃分前),八月十五日那一次,動員模範營二百七十三人。新劃區八個鄉,共尚有未歸隊的五十多人。 全區以上下才溪兩鄉擴大紅軍成績最好。主要原因是優待紅軍家屬、慰勞紅軍工作歷來不錯。紅五月以前,八鄉平均每鄉每月可集中布草鞋五百雙,近因封鎖無布,稍減少了。但上下才溪還有如下成績:上才溪,八月五百多雙,九月一百多雙,十月九十多雙。下才溪,八月三百多雙,九月二百八十雙,十月三百雙,十一月六百三十雙。 這些成績,主要是由於黨團支部動員党團員領導女工農婦代表會得來的:(一)党團員先開會,(二)婦女代表會開會,(三)婦女群眾大會。 婦女代表會十天開一次,鄉有主席團五人,內推一指導員,另四人分在四村,每村一人,即為村的主任。 婦女代表會討論的問題,凡鄉蘇討論的她們都討論,除對慰勞紅軍、推銷公債、發展生產極其努力外,本身利益如婚姻問題,也常討論,解釋婚姻條例給婦女聽。 大數量地動員群眾去當紅軍,依靠於:(一)政治上的充分的宣傳鼓動,廢棄一切強迫辦法;(二)充分地優待紅軍家屬;(三)健全的編制與訓練地方武裝。而優待紅軍家屬,是使群眾歡喜去並且安心留在紅軍部隊的一個根本工作,長岡鄉、才溪鄉的經驗,給我們完全證明了。長岡鄉全部青年壯年男子(十六歲至四十五歲)四百零七人,其中出外當紅軍、做工作的三百二十人,占百分之七十九。上才溪全部青年壯年男子(十六歲至五十五歲)五百五十四人,出外當紅軍、做工作的四百八十五人,占百分之八十八。下才溪全部青年壯年男子七百六十五人,出外當紅軍、做工作的五百三十三人,也占了百分之七十。這樣大數量地擴大紅軍,如果不從經濟上、生產上去徹底解決問題,是決然辦不到的。只有拿經濟上的動員配合著政治上的動員,才能造成擴大紅軍的熱潮,達到如像長岡鄉、才溪鄉一樣的成績。 經濟生活 一 勞動力問題 上才溪:全人口二千三百一十八人(暴動時)中,男勞力五百五十四(十六歲至五十五歲,下同),女勞力五百八十一,內當紅軍的四百一十九,調外工作的八十八(男六十六,女二十二)。五百五十四個十六歲至五十五歲有勞動力的男子中,共去了當紅軍、做工作的四百八十五(四百一十九加六十六),留在鄉村的只六十九人,與女勞力五百五十九人(五百八十一減二十二)比較,男子僅占勞動力總數的百分之十一。全鄉有紅軍家屬三百五十八家。 下才溪:全人口二千六百一十人中,男女合計有勞動力的一千二百零七人(男七百六十五,女四百四十二),當紅軍的四百四十二,調外工作的九十八(男九十一,女七)。男子有勞動力的七百六十五人中,共去了五百三十三人當紅軍及做工作,留在鄉村的只二百三十二人,與女勞力四百三十五(四百四十二減七)比較,男子也只占勞動力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全鄉紅軍家屬三百五十五家。 因此,耕種主要依靠於女子。上才溪今年女子能用牛的約三百人,能蒔田的六十多人。暴動前這三百人中,只有十分之一即約三十個人能用牛。數年來的努力,得此成績。 同時,「老同志」精神很好,開山開嶺多是他們,一部分還可蒔田割禾。兒童又參加生產。因此,生產是在發展中。除了女子、老人、兒童參加生產之外,生產的發展還依靠於勞動力的互相調劑。一村中,勞動力有餘之家,幫助不足之家。一鄉中,有餘的村,幫助不足的村。一區中,有餘的鄉,幫助不足的鄉。這樣,以區為單位調劑勞力,做勞動工。党團員又做「禮拜六」[3]。因此,生產得著更大的發展。 調劑勞動力的主要方法,是勞動合作社與耕田隊。其任務是幫助紅屬與群眾互助。 幫助紅屬:帶飯包(不帶菜),帶農具,蒔田割禾也是這樣。 群眾互助:議定每天工錢二毛,男女一樣,緊時平時一樣,一九三○年起就這樣做。工錢,紅屬幫助紅屬,每天一毛半;紅屬幫助群眾,每天二毛;群眾幫助紅屬,不要工錢。 勞動合作社統籌全域,鄉的勞動合作社委員會五人,主任籌劃一鄉。四村每村一個委員,籌劃一村。要請工的,必經村委員,不能私請,否則混亂了勞動力的調劑。工錢,「雇」「傭」雙方自理,不經委員。 本鄉勞動合作社,一九三一年開始創設的。現在全蘇區實行的「勞動互助社」,就是發源於此的。 委員手裡有一個簿子,登記有勞動力的,無勞動力的,或缺勞動力的。有人請工,即刻可以分配。間有不知者,問耕田隊的中隊長(每村一個中隊,五人為一小組,兩組十人為一班,三班或四班為一中隊),中隊長手裡也有個簿子。「贊成將耕田隊與勞動合作社統一起來。」 生產情形:暴動後(一九二九至一九三一年),生產低落約百分之二十。一九三二年恢復了百分之十,今年(一九三三)比去年增加二成(雜糧如番薯、豆子、芋子、大薯等,則比去年增加了百分之五十),超過了暴動前百分之十。暴動後全區荒了許多田,去年開發了一小部分。今年大開,開了一千三百多擔。開山比開田更多,山占四分之三,田占四分之一,因田開盡,故進到開山。沒有一片田塍沒有種雜糧,能種番薯的田一概種下番薯了。開山開得女同志「爭」起來,我要開,你也要開。競賽的效力很大。全區糧食,暴動前不夠甚遠(加以那時做粉幹的多),去年已夠食,今年則已有餘了。現在全區沒有做粉幹及「板子」的,沒有蒸酒的。 二 消費合作社 全區八鄉有十四個消費合作社。 上才溪兩個: 一個油鹽肉合作社。原股本七十四元,後增至一百八十五元,每股五角。一九三○年十月起的。一九三三年七月分紅一次,每股分五角。辦事常駐一人,圩日有兩人幫助。 一個布匹合作社。原股本一百四十四元,後增至二百五十五元,每股一元。與前者同時起的。一九三三年九月分紅一次,每股分一元。常駐二人,圩日幫助者一人。 下才溪三個: 一個布匹合作社。原股本一百二十元,後增至二百四十元,每股一元。一九三○年一月起的。一九三二年二月分紅一次,每股分一元。常駐二人。 一個油鹽肉合作社。原股本三十五元,後增至一百五十七元,每股五角。一九二九年十月起的。一九三三年三月分紅一次,每股分五角。常駐兩人,圩日幫助一人。 一個豆腐、糖果、豬子合作社。原股本一百二十五元,後增至一百八十元,每股五角。一九三一年一月起的。一九三三年二月分紅,每股分五角。辦事常駐三人。 合作社每月查帳兩次(查畢回家吃飯),開社員大會一次(不吃飯)。辦事人,每三個月于開社員大會時改選一次。調動到縣社、區社去工作的,年壯當紅軍去了的(以較老的代),不勝任的,均即改換。但實際連任的多,換動的少。只紅軍家屬困難的可賒帳,賒一圩的,兩圩的,最多三圩(五日一圩)。還時,米、豆等等均可。圩期未收清的,每年七月、十月兩期收清。 加入消費合作社的人家,上才溪百分之六十,下才溪百分之九十。 貨缺時,紅屬先買,社員後買,非社員再後買。 貨價,紅屬(有證章)照市價減百分之五,社員不減。別鄉甚至別區的紅屬來買亦然,舊縣、南陽、官莊等區的紅屬,均有來買貨的。 「合作社第一好。」——輿論。 賣「外貨」的私人商店,除一家江西人開的藥店外,全區絕跡(逐漸削弱至此),只圩日有個把子私人賣鹽的,但土產如豆腐等,私人賣的還有。 三 糧食合作社 原名糧食調劑局,一九三○年開始創設,由群眾募集股金。此種募集不是普遍募集,而是向生活較好的人家募集,每股大洋一元。每鄉組織一個調劑局,全區八個局,共有股金一千八百一十元。 調劑辦法:每年向群眾買進谷米,比私人買的少收二升,如私人每元一鬥七升,調劑局只收一鬥五升。賣出時先賣給紅軍家屬,後賣給困難群眾。但群眾是否困難,要經過鄉代表會調查通過。賣出時,也不照當時市價,僅照買進價格略除耗失。例如買進每元一鬥五升,賣出則為一鬥四升五合,除去耗失五合。紅軍家屬無錢的,群眾特別困難的,可以借給,割禾後照數歸還,不取利息。每年收谷出穀工作完了,由鄉蘇通知群眾,舉出代表,向調劑局負責人算帳,併發公告。每年秋後收穀子量入穀倉,用鄉蘇長條標封。春夏出穀一次二次不定,由群眾決定,群眾需要了,即開倉出賣。大概每年三月蒔田時與五月青黃不接時,均是出穀時節。 今年二月,改名糧食合作社,但組織如舊。自今年經濟建設運動發起以來,各鄉糧社都擴大了。例如上才溪糧社,原股二百一十五元,現增加二百零三元,共四百一十八元。下才溪,原股一百三十七元,現增加二百元,共三百三十七元。調劑局委員五人,主任一人常駐,支領伙食。 今年五月,上村、障雲兩鄉(現劃入通賢區)發生饑荒(兩鄉盡是竹山,每人僅分田一擔,紙業又失敗了),全區各鄉糧食調劑局合力救濟。當時穀價每元八升,而調劑局借給此兩鄉的仍照去秋穀價每元一鬥八升,秋後照數歸還,全區共借給三十六擔。另又募集雜糧(番薯乾等)及錢去救濟。結果無餓飯的。才溪區其餘各鄉,今年均未患荒,是調劑局調劑之力。 下才溪另有一個「販米合作社」,股本一百三十元,每股五角。專為紅軍路過、行人來往、機關人員及被難群眾買米而設。委員五人均不常駐,圩日有一人辦事半天,平時託付消費合作社辦理。除開支辦米工人的工資、伙食外,不分紅利。普通群眾來此買米的極少,百人中僅一二人。米價照市。自從群眾集股辦了這個合作社,紅軍、難民等就不要向群眾挨家辦米了。 四 犁牛合作社 全區只上下才溪兩鄉組織了,各有三頭牛。 兩鄉約百分之二十的人家無牛,還沒有想出解決的辦法來。 五 日常生活 米:暴動前,貧農雇農平均每年只有三個月吃米飯,其餘九個月均是吃雜糧,青黃不接時要吃「羊蹄子」[4],更有吃糠的。現在,有了六個月的米飯吃,配合六個月的雜糧,一年就夠了。本地產米本來很少,故還需一半依靠雜糧,現在雜糧的生產也比前多了。以每餐說,暴動前不能吃飽,現在能吃飽了。並且自己吃外,還可賣給紅軍,完土地稅,買公債票與兌換油鹽。總之,吃飯改善了百分之一百(三個月米飯與六個月米飯之比)。 肉:暴動前貧農雇農平均每人每年吃肉約一元(大洋),現在為二元,增加百分之一百。暴動前百家只有六十家養豬,現在百家有九十五家養豬。 衣:暴動前平均每人每兩年才能做一套衫褲,暴動後平均每人每年能做一套半,增加了百分之二百。今年情形又改變,因為封鎖,布貴,平均每人只能做半套,恢復到暴動前。暴動前一套單衣服值十八毛(十五毛布,三毛工),去年每套二十一毛(十七毛布,四毛工),合大洋一元半,今年每套三十四毛(三十毛布,四毛工),合大洋二元四角。反革命使我們的衣服貴到如此程度! 鹽:暴動前每人平均每月吃鹽一斤,今年十一月每人每月只吃三兩二錢,即暴動前五個人的家庭月吃鹽五斤者,今年十一月只吃一斤。不打倒國民黨無鹽吃! 油:暴動前平均每人每月吃油(從江西來的木油[5],本地的豬油)六兩,現在未減少也未加多。但因江西的木油來得少了,群眾吃的多是豬油。 六 物價 穀——暴動前每擔(一百斤)十元,一九二九年二元五角,一九三○年五元,一九三二年六元二角,一九三三年五月十元,十月五元。 豬肉——暴動前有骨每元兩斤半,現在無骨每元亦兩斤半。 魚——暴動後因封鎖,九江(從武平縣轉)沒有魚苗來,塘是空的,無市。 雞——前後價同,每斤八毛。 鴨——前後略同,每斤四毛。 雞蛋——前後略同,每毛買三個。 鴨蛋——前後略同,每毛買三個。 豬油——與豬肉價同。 石灰——田裡不用,用了做紙,前後略同,每元買一擔(八十斤)。 豆子——暴動前每擔(八鬥)十元,一九三二年二十元,今年八元。 煙——暴動前每毛買二兩,現在每毛一兩六錢。 茶葉——前後略同,每元買三斤半。 菜油——暴動前每元三斤半,今春兩斤半,今冬一斤十三兩。 紙——暴動前每球(四十斤)草紙四元五角,一九三一年六元,一九三二年五元,一九三三年一元五角,因此無人造紙了。 木——不能出口,無市。紙、木是本地最大出口,今均失敗。可惡的國民黨的封鎖! 木油——暴動前木油每元買三斤半,現在無甚貨來,只得吃豬油了。 鐵——比暴動前貴一倍。 布——棉布暴動前一元買一匹(二丈三尺),一九三二年一元又四毛買一匹,今年二元又兩毛買一匹。 鹽——暴動前每元十斤,一九三○年至一九三二年春仍是十斤,此年夏貴至七斤。一九三三年每元買一斤,十一月每元僅買十四兩。極大的問題是要打破封鎖。 洋油——暴動前百分之五十人家點洋油,每元買七斤十四兩,一九三三年每元僅買一斤五兩,因此除機關辦公外,無人點它了,均點「松光」[6]。 柴火——暴動前每斤兩個銅片,去年三個銅片,今年五個銅片到九個銅片。 毛洋——前後同,每毛十六個銅片。 現洋——雜洋十三毛半;光洋十四毛,蘇紙[7]同。現只有蘇紙,現洋完全看不見了。又是國民黨搗亂! 七 經濟公債 新劃的才溪區,八個鄉,二千一百八十八家,八千七百八十二人,共承銷公債一萬三千六百元,現尚餘約一千元沒有銷完。 上才溪五百二十三家,二千三百一十八人,銷四千元。 下才溪五百零三家,二千六百一十人,銷四千一百四十六元。 方法: (一)党團員大會動員。 (二)各團體各自開會動員。 (三)鄉蘇代表會議動員。 (四)村為單位開群眾大會一次,專門宣傳,不銷。 (五)鄉為單位開群眾大會一次,銷債,兩鄉各銷了一千五百多元,未完。 (六)鄉代表、推銷委員會(每村三人)、宣傳隊(鄉組織的,每村五人),挨戶宣傳。 (七)選民大會上,上才溪銷六百多元,下才溪銷一千六百多元。至此,上才溪銷了二於多元,尚餘一千多元,下才溪銷了三千多元,尚餘約九百元。 (八)嗣後由代表、推銷委員、宣傳隊按戶鼓動,概銷完了,承認了數目。但公債還沒有完全領到。 完全自動買,沒有強迫。沒有一次會不講經濟建設。因為縣貿易局建立,有了鹽布買,群眾更加認識經濟公債的重要了。 我們重複地說,只有經濟建設配合了政治動員,才能造成擴大紅軍的更高的熱潮,推動廣大群眾上前線去。才溪鄉在青年壯年男子成群地出去當紅軍、做工作之後,生產超過了暴動前百分之十。荒田開盡,進到開山,沒有一片可耕的土地沒有種植,群眾生活有很大的改良。 勞動合作社(別地稱勞動互助社)、消費合作社、糧食合作社,組織了全鄉群眾的經濟生活,經濟上的組織性進到了很高的程度,成為全蘇區第一個光榮的模範。這種經濟戰線上的成績,興奮了整個群眾,使廣大群眾為了保衛蘇區發展蘇區而手執武器上前線去,全無家庭後顧之憂。在兩鄉全人口四千九百二十八人中,男子出去當紅軍、做工作的一千零一十八人(上才溪四百八十五,下才溪五百三十三),女子出去做工作的有二十九人。這一鐵的事實,給了我們一個有力的武器,去粉碎一切機會主義者的瞎說,如像說國內戰爭中經濟建設是不可能的,如像說蘇區群眾生活沒有改良,如像說群眾不願意當紅軍,或者說擴大紅軍便沒有人生產了。我們鄭重介紹長岡鄉、才溪鄉、石水鄉的光榮成績於全體工農群眾之前,我們號召全蘇區幾千個鄉一齊學習這幾個鄉,使幾千個鄉都如同長岡、才溪、石水一樣,成為爭取全中國勝利的堅強的前進陣地。 文化教育 上才溪: 日學。四個,共一校長,各一教員。教員伙食,群眾募集款子,每人一角三分計算。學生共一百四十一人,多是六歲至十歲的。十一至十四歲的多進區蘇義務教育性的勞動學校(由兒童工作幹部訓練所改)。全鄉一至十五歲兒童六百多人,內六歲至十五歲的三百二十三人,此數內入日校的一百四十一人,入區蘇勞動學校的三十七人,尚有一百四十五人失學。 夜學。四個,無校長,教員由日學教員兼。學生共一百二十多人,多是女子。每月每校辦公費五角,群眾募集的。 識字班。二十四組,每組十人,共二百四十人,每五天由夜學教員發五個新字去認。每組一個組長,男女均有。因老,因工作,因小孩牽累,不能入夜學的,便入識字班。 讀報團。設於俱樂部內,有一主任,逢圩日(五日一圩)讀《鬥爭》、《紅中》及「通知」、「階級分析」[8]等。每次最少五六十人聽,多的八九十人。 識字牌。六塊,設置於通路處。 俱樂部。一個,任俱樂部工作的五十多人,內新劇團占三十多人。 牆報。四處,每村一處,在日校門外。文章,學生教員做得多,群眾做的不過十分之一。 下才溪: 日學。五個,共一校長,各一教員。教員伙食辦法同上才溪。學生共一百五十多人,入區校的六十多人,共二百一十多人。 夜學。八個,無校長,教員五個由日校教員兼,三個是另找來的。平均每校學生約三十,共二百四十人。辦公費每月五角。 俱樂部。一個,工作人員五十多人。 識字班。二十六組,共二百六十人,識字辦法同上才溪。 識字牌。五塊。 牆報。五處。 讀報團。一處,也是每五天逢圩日一次。 根據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出版的《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刊印。 注釋 [1]一九三四年一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曾將這個調查報告的油印單行本發給參加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代表。單行本的題目是《鄉蘇工作的模範(二)——才溪鄉》。在正文前面毛澤東注有: 「才溪鄉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卓興華上才溪主席,任職半年。 闕紹光上才溪文書,任職半年。 王得清下才溪代表,任職半年。 下面的材料是從三個同志的口頭報告收集的。」 [2]鄉蘇,參見本卷第244頁注[5]。 [3]「禮拜六」,指當時革命根據地內實行的幫助紅軍家屬、貧農、雇農耕種土地和幫助耕種紅軍公田的義務勞動,來源於蘇聯十月革命後開展的共產主義星期六義務勞動。 [4]「羊蹄子」,山野裡一種草的根莖,形狀似羊蹄,可以用來充饑度荒。 [5]木油,參見本卷第244頁注[9]。 [6]「松光」,即松明,點燃用來照明的油脂多的松木條。 [7]蘇紙,這裡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和閩西工農銀行發行的紙幣。 [8]《鬥爭》,即《鬥爭》報,當時是中國共產黨蘇區中央局機關報。《紅中》,即《紅色中華》,當時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機關報。「通知」,指當時上級機關發的關於各項工作的文件。「階級分析」,指查田運動中印發的關於怎樣分析農村階級問題的文件和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