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正如大家說的,對阿炳我們不能把他視為常人,如果是一個平常人,他有如
此高超的本領,我們又是那麼求勝心切,不妨就這樣盲目讓他去試一下,如果行,
最好;不行,再回頭來給他練練兵,等練完兵後再重新上陣也不是不可以的。問題
是他不是常人,我們不能拿他去試,去冒險,因為萬一不行,阿炳可能會由此對偵
聽工作產生無法消除的恐懼和厭惡,甚至很可能以後他一聽到電波聲就會咆哮,就
會發抖,就會瘋狂。這樣他的天才,他天才的一面,對我們701來說就意味著被
報銷掉了。誰敢百分之百肯定他上機一定能劍走偏鋒,在短時間內找到敵臺?誰又
知道他耐心的極限時間有多久,是一天?兩天?還是半天?還是一兩個小時?所以,
我建議大家還是保守一點好,給他一定的練兵時間,讓他在有百分之百把握的情況
下再投入實戰……」
我的聲音——餘音——在會議室裡靜靜地盤旋,靜靜地等待著首長發話。首長
在眾目睽睽下立起身,一步一停地走到我面前,然後又一字一頓地對我說:
「我聽你的,我把他交給你。從現在開始,你可以動用我701任何人力和設
備,只要是對他練兵有利的。」
「給我多少時間?
「你需要多少時間?」
我想了想:「半個月。」
首長咬牙切齒地:「我沒有那麼多時間,我只給你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後你必
須把人給我帶進機房,而且必須是萬無一失的,拿你的話說就是——百分之百不是
冒險的!」
一個星期等於7天。
7天等於148個小時。
減去每天的睡眠時間,還有多少小時?
我成為偵聽員是接受了八個月的培訓,要算課時大概在兩千節之上,而且大多
數偵聽員都是這麼成長起來的。有一個姓林的北方人,是女的,開始在我們總機班
當接線員,然而一個月下來她居然把701那麼多人的聲音都認識並牢記了。有這
個本事當然應該去當偵聽員。
於是在我們畢業前三個月,她成了我們隊上的插班生。當時教官們都不相信她
能隨我們如期畢業,但畢業時她各科的成績都在大部分人之上,尤其是抄收福爾斯
電碼的速度(這是我們絕對的主課),遙遙領先於全隊所有人,達到每分鐘抄收2
24個電碼的高速,幾乎是當時我們全隊平均成績的雙倍。一年後,在全國郵電系
統舉行的福爾斯電碼抄收比賽中,她以261碼/分鐘的優異成績勇奪桂冠,一度
為系統內部人譽為「天兵神將」。
我說這些的意思是,無論如何,一個禮拜是訓練不出一個偵聽員的,即使阿炳
的本事在人家「林神將」的10倍之上,這個時間也是遠遠不夠的。但我是不可能
增加時間的,誰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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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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