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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九


  她終於說:「行。」想先將金幣騙到手。

  「拿去吧。」小俊終於將金幣扔在床上。燈光的照耀之下,它們在床上發著黃澄澄的金輝。

  她默默從床上拿起了那袋金幣。奇怪於它們的分量竟很輕很輕,也開始奇怪金幣怎麼會裝在一個連半分錢都不值的透明的塑料袋裡。每一塊金幣的正面,都凸壓著「2000$」的字樣。她知道「$」代表美元。十四塊,那麼它們價值兩萬八千美元。她也聽說如今黑市上人民幣兌換美元的比率是1:6。那麼它們價值近二十萬人民幣。

  擁有了這些金幣,如今是足以使一個中國人變成為闊佬的。

  她翻過塑料袋看,每一塊金幣的背面又都凹壓著「恭喜發財」四個中國字。

  姚玉慧將這些金幣在手裡掂了又掂。她終於懷疑起它們的真偽了。

  「大姐,你一定能想出穩妥的辦法倒手是不是?大姐我不回北大荒了!有了它們傻瓜才回北大荒呢!大姐我要在城裡買住房,買兩間像你這樣的單元樓房。然後我要起個執照做個體戶。我從此要當一個城市人,嫁給一個城市人。大姐今後我還是少不了得求你幫我什麼忙。大姐今後我要把你看做是我的親姐姐,一輩子不忘你對我的大恩大德。」小俊輕輕走到她身邊,欣賞著金幣,以充滿憧憬的語調,絮絮地娓娓動聽地盡說盡說,這北大荒的姑娘陶醉在某種嚮往之中了。

  「不是金幣。金幣不可能這麼輕。」姚玉慧斷然地說,然後將它們拋到了床上。

  「不是金幣?不是金幣是什麼?明明是金幣!」小俊迅速地將它們抓了起來,眼裡閃出精明的目光,狡猾地望著她。那意思是:大姐,你別跟我來這一套,你騙不了我的,我不是三歲小孩兒!「我絕不逼你交到任何地方了,完全屬￿你。」她脫衣服,預備睡覺。

  小俊則扯開了塑料袋,將那些金幣抖落床上,拿起一枚,像舊時代金銀鋪的老闆似的,放一半在嘴裡使勁兒咬:結果一口咬下半個金幣。她吐在手心,瞅著呆住了。

  姚玉慧見狀,從她手心拿起看看,又放在她手心,笑道:「吃了吧,是巧克力。」

  「巧……克力?怎麼是巧克力呢?怎麼是巧克力呢?」小俊也呆笑了。

  突然這姑娘一頭紮在床上,大哭。邊哭邊嚷:「不吃!不吃不吃!」抓起那些「金幣」,歇斯底里地扔向四面八方……

  就在那一時刻,好「大姐」厭倦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

  第二天小俊「病」了。

  小俊似病非病地在床上整整躺了一天。不吃,不喝,不說話。

  小俊病好了之後,變得無精打采,沉默寡言了,卻矢口不提打算什麼時候回家。

  小俊不提,好「大姐」姚玉慧也不提。她認為自己不該提,因為她已經說過那樣的話,「這裡就是你的家一樣,你願意住多久便住多久。」

  她依舊提議帶小俊去什麼什麼地方開開眼界,玩玩。但她已經沒有了最初那種興致勃勃的好情緒。

  小俊也沒有了初來乍到時那種希望能在一天內就逛遍這一座城市的好情緒。

  所裡要派一個人到南京參加律師事務經驗交流會議,她第一次為自己爭取了一次出差機會。

  她要擺脫自己已經厭倦了的好「大姐」的角色,起碼希望擺脫一個時期。她覺得自己如果要將好「大姐」的角色成功地飾演到底,有始有終,非得超出目前的「規定情節」,重新體驗角色,重新進入角色不可。她唯恐在沒有來得及重新進入角色之前,不但已經厭倦了自己的角色,而且厭倦了小俊這個配角。

  配角?究竟小俊是配角?或我自己是配角?她得不出一個肯定的結論。而這件事不過是生活中的戲劇?小戲一場?不,不,不……

  小俊,我發誓,管理員,我發誓,我姚玉慧本不是在演戲啊!我是真心實意歡迎你們的呀!我從內心裡想要親近你們,親近一些人,或者僅僅哪一個人。

  她懷著一顆對別人感到無比內疚的心到南京去了。

  她沒有委託家人照顧小俊這位遠方客人。

  母親根本不會將小俊當做客人,在母親眼裡,小俊不過就是一個土裡土氣的北大荒姑娘而已。和家裡曾經頻繁雇用頻繁辭退的那些來自安徽、四川、江西、江蘇農村的小「阿姨」們是一類姑娘。

  與其說母親很難容忍她們,毋寧說她們很難容忍母親。母親的令人難以容忍,不唯是因為進入了更年期,更是因為曾經管理過許多男人和女人,而現在連兒女們也壓根兒不服她管了。

  父親是能夠將小俊當做客人的,但父親自己仿佛也變成家裡的一位客人了。父親是那麼害怕終於有一天也會像母親一樣,被時代的大潮毫不留情地徹底逼退到家中,所以像一個老孤兒,一往情深不知疲倦地留戀在社會上,出席各種各樣的會議。包括一些無關緊要的,政協主席到場既沒有什麼意義也不見得很受歡迎的會議。

  弟弟是不堪信任的,並且絕對不能夠禮貌地平等地對待小俊。

  因為他是一個「出色」的城市人。

  妹妹對這位來自北大荒的姑娘那種被自己的想像誇張了的好奇心,在與小俊進一步接觸之後,很快便會索然的。索然了,便不肯履行任何義務了。何況,在玩樂方面,妹妹一向喜歡「天馬行空,獨往獨來」。連小趙也常常尋找不到她的芳蹤,對之無可奈何,敢怒而不敢言。

  好「大姐」將小俊「移交」給了電腦以「優選」的方式替她選擇的那一個男人——英語教師田非。當初,在婚姻介紹所,她就是通過電腦「紅娘」才結識他的。除了夏律師,他是最值得她信任的人。

  她雖然至今仍愛不起他來,但卻信任著他。別人說他本分,業務型,是個老成持重的知識分子。電腦也是將他這麼歸類的。她認為在這一點上,別人和電腦並沒錯。儘管她至今仍愛不起他來,努力想愛也無濟於事,但她準備嫁給他。甚至可以說,其實她已經下了決心嫁給他,下了決心要結束老姑娘的生活。只不過因為仍愛不起他來,希望再往後些做他的老婆。婚姻介紹所的人曾含蓄地告訴過她,即或電腦,也是很難再為她選擇一個對於她那麼理想的男人了。電腦尚且很難,她自己還能存什麼非分之想呢?在這科學的大時代,不相信科學無疑是不明智的。

  她從南京回來,到家已經夜裡十點多了。

  小俊不在,也沒有發現小俊那個小包袱在。

  她以為他已經替她將小俊送上火車了。這本是自己應該做到的,卻沒做到。懷著更深的內疚,擁抱著旅途的疲乏,她酣睡了。

  早晨醒來,卻一眼發現小俊睡在「席夢思」床上。

  「小俊,你沒走?」

  「大姐,不最後見你一面,我怎麼會走呢?」

  「貓呢?」

  「大姐,真對不住你,貓餓跑了,好幾天沒回來了!」

  「跑就跑吧,我早討厭它了。」

  「大姐,你看下手錶,幾點了?」

  「七點半了。」

  小俊哎呀一聲,撩開被子,匆匆忙忙穿衣服。

  「這麼早哪兒去呀?」

  「他約我到太陽島去!」

  「誰?」

  「田老師啊。」

  小俊仿佛對她問「誰」感到很奇怪。

  「你穿這件旗袍裙顯得更漂亮了,好像不是我送給你的呀。」

  「田老師給我買的。」

  小俊穿好,就去洗臉。洗完臉,走入臥室,對著大衣櫃鏡子描眉,抹口紅,小俊居然還染了鮮紅的指甲!十幾天不見,小俊學會化妝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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