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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


  周秉義後來不得不暗自承認,妹妹周蓉看人事的眼光確有獨到之處。她一語成讖,他和冬梅的愛情關係果然一直柔情似水,水平如鏡,水位既不曾漲過一分,也不曾降過一分,就那麼溫溫柔柔地處於止水之境。起初秉義倒也沒什麼不滿意的,但是一年又一年溫柔地戀過來愛過去,他逐漸感到他們的愛情之中確實缺少某種重要元素了,便是妹妹周蓉所言的熱烈的激情。

  周秉義不是曹德寶,也不是于連,甚至沒有弟弟秉昆那麼一種蔫人的勇氣。他更像《戰爭與和平》中的安德烈與皮埃爾。他本質上並不是那樣的人,卻很受這兩個文學人物影響,在愛情方面尤其希望自己是紳士,很貴族。而冬梅不是春燕,不是瑪蒂爾德,也不是艾絲美拉達。她天生有點兒《紅與黑》中的德·瑞那夫人的遺風,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吃飯注意吃相。除了一日三餐,很少再吃,餓了也往往忍著。偶爾吃零食,也有意躲開別人的視線。秉義則完全相反,他見了吃的就想吃一口,見了好吃的眼睛就發亮,不餓也吃,有時還與人搶著吃。其實,一半是策略,與人搶東西吃反而很容易拉近關係,讓對方認為你沒拿他當外人。一半是饑餓年代留下的後遺症,好幾年經常吃野菜、草籽、樹葉的人,胃腸對食物會產生習慣性的饑餓反應。當他對面前的食物表現出那種反應時,如果冬梅恰巧在身旁,她會隨之驚詫,仿佛在看著一個陌生人。

  有一次他倆進縣城,見路邊有個孩子賣煮玉米。正是玉米剛成熟的季節,金黃色的玉米看上去很誘人。他倆本已走過去了,他卻站住,扭頭回望,掏兜,接著說沒帶錢包,問她身上有沒有零錢。她問他餓了嗎?他說不餓,反問她,人非得在餓了的時候才吃想吃的東西嗎?這個問題簡直屬￿「斯蒂芬斯之問」,她一時難以回答,只得笑著掏出零錢給他。他跑過去買回兩大根玉米棒,遞給她一根。她搖頭說不餓,他立刻嚴肅批評,說她「這種毛病可實在不好」——而那正是她要開口批評他的話。他卻大人教導孩子似的接著說,好吃的東西一旦見著了想吃就要吃,餓不餓根本不應該成為吃不吃的前提。不是一切好吃的東西想吃了就能吃到,某些好吃的東西人一旦錯過了,也許相當長的時間就再也吃不到了。比如,三年前他錯過了一次吃凍梨的機會,至今就再也沒見過凍梨。她覺得他的話強詞奪理,一點兒也不認為凍梨和煮玉米有多麼好吃。他多次講到的饑餓年代,對於她沒什麼深刻記憶。他一邊走一邊大啃玉米,一手一根交替著啃,嘴巴完全被占住了,一路沒顧上再跟她說一句話。身邊走著的男人那種幾天沒吃飯似的吃相,讓同行的她很不好意思,儘管他並沒引起任何人的格外注意。

  當他將啃過的玉米棒扔掉,他倆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後,她納悶地說:「我好奇怪啊。」

  他問:「奇怪什麼?」

  她說:「你在並不餓的情況下吃了兩大根玉米棒,不覺撐得慌嗎?」

  他說:「不啊,吃著玩而已。」

  「難怪你連個飽嗝都沒打。」她似乎恍然大悟,也似乎更奇怪了。

  他也笑了,想了想,承認自己不論吃得多麼飽,確實從沒打過飽嗝,連他自己都奇怪。

  冬梅是有一些所謂貴族教養的,絕非先天遺傳,而是後天習慣。從遺傳學上來說,她沒有一星半點兒的貴族基因。她的父母以及父母的父母上溯幾代都是窮苦人家出身,而且她的父母都是老抗聯,為抗日救亡流過血負過傷經歷過常人無法想像的艱苦生活。她母親體內至今還留有當時沒條件取出的彈片,她父親的一隻腳失去了全部腳趾。在冰天雪地裡被凍死了神經和皮肉,春天開始腐爛,自己用刺刀將五個腳趾切掉了,後來走路得柱手杖。父母當年結婚晚,為了革命也不敢要孩子,母親直到東北解放了才放心大膽地懷上了她。

  冬梅自幼是在一位白俄羅斯女傭的精心照料之下長大的,她稱其阿黛莎阿姨。她的父母不但信任阿黛莎阿姨,還相當尊敬對方。冬梅與阿黛莎阿姨之間的感情也很深,她十五歲那年阿黛莎病逝於A市,她和父母都很悲傷。據她母親說,阿黛莎阿姨年輕時曾在俄國伯爵家做過女傭,所以她對冬梅的照料是俄國老貴族家女傭的做法,要求也是,舉止也是,一言一行潛移默化的影響都是。在她的記憶中,阿黛莎阿姨是規矩的示範者。那白俄羅斯女傭是虔誠的東正教信徒,給郝冬梅講過不少對她很有吸引力的宗教故事,還經常教她唱白俄羅斯民歌,與她一起背俄語詩。她的俄語成績一向在班裡名列前茅,不能不說是受益于阿黛莎阿姨。

  郝冬梅成了這樣一個女人,是的,以她當時的年齡而論,該稱她為女人了。她出身於高幹家庭,遺傳著窮人的基因,頭腦裡的宗教思想遠多於革命思想,有一副悲天憫人的心腸,同時又有不少貴族小姐般的習性。

  周秉義則是精神上的貴族,日常生活中不拘小節的平民。不拘小節才是他的本性,是他更為習慣的習慣。他的彬彬有禮是對四種外因所做的明智回應——學生時代好學生桂冠對他的要求,文學作品中紳士型好男人對他的影響,成為知青幹部後機關環境和規矩對他的要求,和冬梅在一起時為了讓她感覺舒服的設法適應。特別是當他和冬梅在一起時,那也不是多麼委屈他,儘管他自己過後往往覺得實在太委屈。

  周秉義和郝冬梅,這兩個當年與眾不同的男人和女人,自從各在一方成為知青以後,只要十幾天沒見面就都特別想念對方。真的隔了十幾天沒見,便都開始進入心神不定的狀態,更經常的情況又確實是每隔二十多天才能見上一面。平均下來,每月都有那麼五六天飽受彼此想念之苦。而一見了面,擁抱、親吻、互相愛撫無疑帶給他們陶醉般的幸福。

  在北大荒的廣闊天地之間,他們見面的地方當然第三隻眼絕對瞭望不到。即使完全可以放開手腳隨心所欲,周秉義也從沒將郝冬梅摟得喘不過氣來過。五年多了,天地做證,一次也沒那樣過。他的做法通常是拉著她一隻手輕輕將她拉到跟前,握一會兒再鬆開,將自己的雙手十指交叉地扣在她背後,使她被不松不緊地挺舒服地箍在自己懷裡。那是摟與擁相結合的方式,是中西合璧的方式,是他從實踐中總結經驗擇優而定的一種方式,也是他覺得冬梅最喜歡最享受的一種方式。通常,她也確實顯得特享受;偶爾,她不是特享受,因為他太性急了,她還沒來得及將書包放下,書包裡的厚書或行軍水壺硌在他倆之間了。他那麼將她箍在懷裡以後,再接下來的節目當然就是親吻了呀。他嘬起雙唇吻她的額頭,吻她的兩頰,吻她的耳朵、脖子,她就更陶醉更享受了,左右扭著頭讓他吻。他們免不了也會親親嘴兒,但也不過就是一種唇碰唇的親法而已。不知為什麼,那時她從不綻開雙唇,而他也就往往淺嘗輒止,所謂深吻,在他們之間是尚未發生過的事。即使那麼親熱了一會兒,她也每每會頭暈,他看出她是陶醉的。這麼說吧,如果我們想像一下寶哥哥和林妹妹親熱的情形,那麼林妹妹很可能也會像郝冬梅般經不住陶醉,儘管郝妹妹要比林妹妹健康得多。經過農活的洗禮,郝妹妹的身材變得更接近寶姐姐了。秉義很困惑,明明是寶姐姐般看上去挺有親近感的一個可人兒,怎麼比林妹妹還嬌弱幾分呢?周秉義讀過《西廂記》,他每次預想的幽會情形起碼是張生與崔鶯鶯式的。

  那時,他就會在心裡說:「冬梅,冬梅,哪怕你像襲人也行啊!如果你每次都這個樣子,我以後該拿你如何是好呢?」

  他總是將鬱悶掩飾得一絲不露,所以冬梅也就一無所知。

  他們總有說不完道不盡的話題,仿佛他們幽會的目的和主體內容只是為了交談。仿佛他們彼此的想念,更是對於能夠在一起交談許多話題的愉快時光的想念。這當然不是秉義所願意的,他覺得冬梅似乎更願意那樣,所以自己也就儘量裝出同樣的愉快。

  兩人幾乎每次都是選擇一處算得上是風景的地方,秉義靠樹而坐,冬梅靠著他的胸懷坐下,他摟著她的腰,輕輕握著她的雙手,就那麼從一個話題跳躍到另一個話題,或者他背詩給她聽。

  他從沒嘗試過將手探入她的懷裡。

  他從沒解過她的一顆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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