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曉聲 > 激殺 >  上一頁    下一頁


  「你還回來呀?」

  「這是我的家。」

  「你還知道有家呀?」

  韓德寶虎視眈眈瞪著妻子,突然扇她一耳光。

  她懵懂而又困惑,一時呆住了。聞到他口中呼出的陣陣酒氣,不禁地有些怕……

  九歲的兒子當時正寫作業,聽到一聲脆響,抬起頭,見媽媽一手捂臉,眼淚噙在眼眶裡,立刻就明白發生了什麼事。

  他將目光緩緩移向爸爸──爸爸從媽媽身邊跨過,一屁股重重地坐在沙發上。

  「你要是敢哭鬧,」──韓德寶朝妻子一指,惡聲惡氣地說:「我殺了你!」

  兒子從床上蹦下地,赤腳將媽媽推到小房間去了……

  媽媽摟抱他,咬住嘴唇不發出哭聲──媽媽的眼淚弄濕了他衣肩……

  趙敏和韓德寶結婚十一年了。十一年中,丈夫的愛培養起了她一種嬌妻的感覺。事實上,在他那一方面,也是將她當嬌妻寵著的。沒有一個妻子是不希望這樣的。女人一旦在家庭中鞏固了這一種嬌妻的地位,女人就更本能地願意做家庭的酵母了。女人扮演願意的角色,總能扮演得極好。家庭的麵團靠了她們的發酵作用,再經社會的烤箱一烘,就會散發出麵包或點心般的香味了──普通的人們則管這叫「幸福」。老百姓體會到這一種「幸福」一般也就知足常樂,其樂陶陶,樂在其中了。

  這個三口之家便是這樣一個很幸福的小家庭。趙敏一向感到幸福。韓德寶也一向感到幸福。連他們九歲的兒子都時時刻刻感到著……

  然而近來,準確說是近十幾天來,韓德寶性情大變,判若兩人。首先是不按時下班回家了。再就是回到家裡的時候每每渾身酒氣,七分醉三分沒醉的樣子。她一責問,他就很凶地瞪起眼睛。以往他下班回到家裡,洗洗手就進廚房,幫著她做晚飯。很自覺,絕不必她要求。他愛做飯,愛和妻子在狹小的廚房裡,一問一答地一邊聊著閑嗑兒,一邊合計著燜幹的還是熬稀的,炸葷的還是拌素的。忙裡偷閒的,小兩口挨挨膩膩的,相互調笑中犯點兒粘乎,那時刻倒也別有一番親愛。若趕上是星期六,他興之所至,還非親自掌勺露兩手兒不可。不論咸了淡了,妻子總是予以誇獎和鼓勵,一迭聲兒地只說好吃好吃。兒子經妻子背地裡調教過了,從不曾當面掃爸爸的興,也一迭聲兒只說好吃好吃……更不要說他下班早的日子,做好了飯菜,一盤一碗地擺在桌上,和兒子極有耐心地坐在桌旁期待著她,她一推開家門,見此情形感到的那一種家庭溫幕了……

  最使她感動並覺得幸福異常的是星期六的晚上。

  有天晚上兩口子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時候,他將一張什麼報紙鋪在膝上,一條手臂摟著她的脖子,另一隻手指點著報紙,受到重大啟發地說:「讀讀,親愛的你讀讀!」

  那是一篇對著名作家劉心武的專訪文章。文章說劉心武是很善於營造也很珍惜家庭溫馨氣氛溫馨時光的男人──吃晚飯的時候,一向熄了燈,在桌上點起彩色蠟燭,為的是最充分地體會並享受那一時刻的家庭之幸福內容。

  她一撇嘴,譏笑他:「人家是大作家,你算名人麼?也配那樣子的麼?」

  他就輕輕擰她臉蛋兒:「怎麼說話呐?瞧不起你老公是不是?好歹我也是一位科長,而且是合資企業的!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資,算是中國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不就是關了燈,點了一支蠟燭麼?難道和著名作家比起來,咱們連蠟燭都買不起?點蠟燭還同時省電了呢!著名作家的體會,本人也偏要體會體會……」

  她不再說什麼,更不想繼續譏笑他了──她認為他的話也對,不就是在家裡預備幾支蠟燭麼?一個月平均三十個晚上,五支蠟燭綽綽有餘了。而且,可不是的嘛,點蠟燭還同時省電了呢!

  「聽著!這可是劉心武的名言──愛情、親情、友情,三者皆擁有,是謂幸福;三者缺一,是謂遺憾;三者缺二,實乃不幸;三者皆缺,雖生如死!我韓德寶左有嬌妻,右有愛子,就是有了愛情與親情;我韓德寶在單位有自己說了算數的一份兒權,在社會上對人講義氣,別人對我也都挺夠哥們兒,現如今這就叫友情!我三者皆擁有,按大作家的話,是謂幸福!幸福之人的幸福之家,吃晚飯的時候還不該像作家的家裡一樣,也關了燈,飯桌上點支蠟燭麼?」

  他說這番話時,雙眼熠熠閃光。她看出那乃是從自己丈夫的內心裡,由衷地反射出的幸福之光。她頓時地享受到了他對她的愛,對他們的兒子的愛,對他們的家的愛,不單是愛,還包含著莫大的責任感,依戀情結……

  那一時刻她好生的感動,覺得好生的幸福!她情不自禁地,小貓兒似的往他懷裡一偎……

  他則用雙手捧起她的臉

  他愛意蕩漾地悄問:「咱們家吃晚飯的時候,從此是不是也該關了燈,點蠟燭?」

  她就嬌羞地溫柔地回答──是應該那樣的……

  於是他如同初戀之中的小青年似的,深且長久地吻她……

  於是從那一天開始,吃晚飯之時,這個幸福的小家庭的飯桌上,也點燃起蠟燭來了。工藝品造型的那一種……

  韓德寶是個喜歡飲酒的人。但酒量不大。他很善於控制自己,從不逞能。覺著自己到量了,無論誰怎麼勸酒,也是不為所動的。一般地來講,飲酒之對於他,純粹是好心情的添加劑,淺嘗輒止,心情的愉悅之中,再兌入點兒另一種愉悅罷了……

  他不喜歡在外邊飲酒。因公也不喜歡。他覺得,有了好心情,在家裡與妻子對酌緩飲,那才是飲酒的樂趣。她的酒量,比他大些。陪他飲很夠水平。每每的他飲到七分量,她才飲到四五分量。如果不是星期六,她就會體恤又關懷地勸:「打住吧!明天都還要早起忙忙活活地上班呐,啊?」

  他一向都很聽話。表現得很乖。

  如果是星期六,情形則就例外了。不是她勸他「打住」,而是他主動提出「打住」了。

  她每每的裝出任性模樣,搖頭說不嘛。

  倘兒子在前,他就頻頻向她丟過去只有她才能意會的眼色。兒子不在前,他就明白地說:「這可由不得你,晚上還有重要節目呢!」

  於是勤快地收拾了飯桌。

  其實他那句「明白」話,非但兒子聽了並不明白,就是別的大人聽了,也是不能明白的。只她一個人明白。可謂小兩口間的暗語。

  而她則對他刮臉皮,羞他。

  於是三口人兒開始看錄像。每個星期六他差不多都帶回家一盤錄像。有時是可以和兒子一塊兒看的。有時是「兒童不宜」的。有時乾脆就是從頭「黃」到尾的。倘屬￿後兩種,自然就得安頓兒子睡熟了,才沒什麼顧忌地看。看到都欲火中燒時分,於是「趁熱打鐵」,做起好事來。夫妻間那一種顛鸞倒鳳,蝶亂蜂狂情形,宛若新婚燕爾,勝過新婚燕爾,那才真真叫是造愛!正在男如狼女似虎的年齡,且折騰起來沒夠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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