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武揭秘紅樓夢2

第三十二講 王熙鳳、巧姐命運之謎(4)



    那麼,鳳姐拾到的,究竟是塊什麼玉呢?細讀前八十回,也不是完全沒有線索。

    我們都熟悉墜兒偷拾平兒蝦須鐲的情節。第五十二回前半回,就是「俏平兒情掩蝦須鐲」,平兒把麝月叫到屋外,去說悄悄話,晴雯以為是說對她不利的話,就讓寶玉去聽窗根,就聽見,是墜兒偷了平兒的鐲子。平兒的意思是,別把這事聲張出去,以後用別的由頭,把墜兒打發出去就完了。當然,晴雯知道後就沉不住氣,把墜兒連罵帶紮,當天就攆了出去。不知道你注意到沒有,平兒跟麝月說悄悄話的時候,還特別有這麼幾旬:「寶玉是偏在你們身上留心用意,爭勝要強的,那一年有一個良兒偷玉,剛冷了一二年問,還有人提起來趁願,這會子又跑出一個偷金子的來了,而且更偷到街坊家了……」那麼,這裡就提到了良兒這麼一個丫頭,如果說墜兒偷金是罪證確鑿,所以給她取了個含有「墜落」也就是「墮落」含意的名字,那麼,偷玉的丫頭,為什麼要特意取一個良兒的名字?

    有的人可能又要責備我了,哎呀,你成福爾摩斯了,人家是小說,隨便那麼一寫嘛,怎麼你總是驚驚怪怪的?人家就管那偷玉的丫頭叫良兒,怎麼著?

    實在不是我這人特多心,曹雪芹給角色取名字,他一再地或用諧音,或以字義來影射人物的品質、命運什麼的,除了前面我給你舉出來的詹光、單聘仁什麼的,你自己也還可以舉出一串:卜固修(不顧羞)、卜世人(不是人)、胡斯來(胡亂廝混來去)、程日興(成日地興風作浪)……丫頭裡,像靛兒(寶釵拿她「墊背」)、柳五兒(姿色如五月之柳)、碧痕(有的古本寫作碧浪,專門負責給寶玉提水洗澡)等等,總之,他取名大都有所指。當然,有時候他會用反諷的辦法命名,比如鳳姐派給尤二姐的丫頭叫善姐,這善姐不善,讀者都有印象;還有第七十三回一開頭,跑到怡紅院去報信,那個趙姨娘的丫頭,她報的是個兇信,明明等於烏鴉叫,卻故意給她取名叫小鵲。

    那麼,良兒,是不是也是反諷的叫法呢?所謂良兒偷玉,墜兒偷金,我認為,作為對稱的寫法,這不一定是反諷,很可能,一個就是被冤枉了,另一個呢,確實有偷竊行為。

    特別引起我注意的,上面其實也講給你聽了,就是曹雪芹把筆觸一直延伸到府裡夾道,一直寫到那些拿著掃帚簸箕的最底層的雜役,那個細節,也在第五十二回,在提到良兒之後。而且,那個寶玉要出門,一群僕人簇擁著他的場景,也就在鳳姐掃雪拾玉的那條夾道,只不過鳳姐拾玉的位置,是在通向賈母院落的那個穿堂門外。

    難道這些筆墨的安排,你又認為是毫無深意,又只不過是那麼隨便一寫,小說嘛!似乎小說裡就應該有許多的廢話,有許多可有可無的文字。其實不僅是中國的《紅樓夢》,外國,比如像愛爾蘭的喬依斯寫的《尤利西斯》,也是一段話會有好幾層意思,一個詞語裡埋伏幾個所指。當然,《尤利西斯》出現得比《紅樓夢》晚,但我舉它為例,就是想告訴你,世界上不止一個作家有這種精細的寫法,就是所寫下的文字,絕對沒有廢文贅墨。《紅樓夢》第五十二回先出現良兒偷玉的信息,後面又出現夾道裡掃帚簸箕等細節,我認為是又一次在使用草蛇灰線、伏延千里的手法。

    因此,八十回後鳳姐掃雪拾玉所拾到的玉,應該就是原來被認為是良兒偷的那個玉。良兒偷玉一案,應該是在大觀園建成之前,那時候寶玉還跟著賈母住,因此,這件事的性質,會被看得異常嚴重。當時鳳姐處理此案,一定也頗費周折,估計良兒不認,就採取了非常手段,如讓她在大太陽地裡,跪在磁瓦子上,不給茶飯吃。良兒終於招認,當然也就攆了出去,一時非常轟動,人們留有記憶,久難忘懷。但是,當鳳姐淪落後,她在那穿堂門外掃雪時,卻忽然發現了那件玉器,她會細想,不可能是當年良兒丟棄在那裡的,夾道天天有人打掃,豈有一直沒被掃出的道理,但是,府裡被查抄,雖說是一切物品均需登記入冊,但像這樣小件的東西,就難免被參與查抄的人員攫為己有,後來或因慌亂,或因其他原因,失落在夾道裡,竟被她無意中拾到,於是她就意識到,這件玉器既然還在府裡,可見當年對良兒是屈打成招!當年自己威風凜凜,審問處治別人絕不手軟,現在自己卻成了人家審問的對象,處於百口難辯、百罪難卸的狀態,思想起來,豈不悚然慘然!

    「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後性空靈。」第五回裡把她的結局預告得很清楚:她「哭向金陵事更哀」,所有這些女子,都跟金陵有關係,但是她最後的情狀,似乎是在往金陵方向移動的過程裡,悲慘地殞命。

    關於王熙鳳,我能貢獻給大家的獨家見解,主要就是這些。

    下面來說巧姐。巧姐憑什麼進入金陵十二釵正冊?不少讀者覺得她前八十回戲份兒特別少,印象很模糊,不理解為什麼她跟她母親兩個人都被排進正冊裡。依我想,曹雪芹的用意,是加入一位輩分明確比其他各釵低的女子,可以使對賈氏家族青春女性的命運展現更有立體化的效果。當然,從表面上看,正十二釵裡的秦可卿跟巧姐一輩,巧姐是賈母重孫女,秦可卿是重孫媳婦,但是,前面我已經講了那麼多,秦可卿的表面身份後面,有太多的疑點,太多的秘密,而巧姐是賈璉鳳姐的親女兒,這是沒有疑問的。

    巧姐最後的命運,第五回的判詞和《留余慶》曲交代得很清楚,大家基本上都能看懂,就是因為當年她母親善待了劉姥姥,種下善緣,因此家族敗落後,劉姥姥一家救了她。她最後的歸宿,應該是嫁給了劉姥姥的外孫板兒,雖然住在荒村野店,每天還得紡績謀生,過去那富貴奢華的小姐生活一去不返,也屬紅顏薄命,但跟慘死的姑媽、母親等相比,那算幸運多了。她和板兒的姻緣,在第四十一回有非常容易明曉的伏筆,大姐兒——巧姐是後來劉姥姥給她取的名字——原來抱著一個大柚子玩,忽然看見板兒抱著一個佛手,就要那佛手,於是後來大人們就讓兩個孩子互換了柚子和佛手。脂硯齋有幾條批語,說:「小兒常情,遂成千里伏線。」又說:「柚子,即今香圓之屬也,應與緣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兒之戲,暗透前後通部脈絡。」所謂佛手指迷津,也就是《留余慶》裡所說的那些意思:「勸人生,濟困扶窮,休似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減,上有蒼穹。」

    巧姐這個角色,許多讀者都覺得把她寫得太小,那麼八十回後,故事的時間跨度不可能很大,她到賈家敗落時,往多了說也不過六七歲,她能經歷那些遭遇,比如被賣入娼門,以及被解救後嫁給板兒等等嗎?而且板兒在那時候也應該沒有多大,往多了說不過十多歲,曹雪芹這樣寫,是否屬￿情節設計不合理?我覺得還是合理的。第一回香菱被拐子拐走,也還只是個四五歲的女孩,那個時代,那種社會,拐子把男孩子拐去,也許很快就能出手賣掉;女孩子呢,他會先養起來,養得稍大,再賣給人家當童養媳或丫頭。有的妓院,也會買尚年幼的女孩,先當小丫頭使喚,大了再逼著接客。巧姐年紀雖小,被騙被拐被賣的可能性卻非常之大,特別是在家族敗落的過程裡,而劉姥姥及其他人將她解救出來,儘管她和板兒都不大,把她先作為童養媳收養,在那個時代和那種社會裡,是一點也不出格,非常普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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